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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宪:中国共产党党建理论的三大亮点
作者:郑宪
来源:《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时间: [200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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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开幕式上所作的报告,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的政治宣言,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报告在最后部分集中论述了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一关键问题,阐述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了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的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以及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等一系列新的论述和新的观点。十七大报告关于党的建设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具有普遍意义,对加强我国各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也具有学习借鉴和指导意义,下面简要谈谈这方面的学习体会。
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党建理论的论述,在总结党的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关于党建工作成就的基础上,对新的一届中央委员会党建工作作了纲领性的阐发,从原则到目标,从政策到步骤,向全党展示了一幅清晰的图景。报告主要提出了,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的目标,提出了对党和党员的整体要求,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对党内民主建设、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内涵丰富,充满了对党的建设和发展的现实关怀和实践指向。总体看来,我认为十七大对党建理论的创新有三个亮点。
亮点之一是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党建的体系、建党目标和各方面建设的重点。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谈到党的建设问题时说:“我们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段论述集中表述了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党建的体系、建党目标和各方面建设的重点,是我们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关于党建工作战略部署的完整表述。报告论述了这次代表大会对党建建立的新的体系布局,即以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五方面内容组成的党建新格局,从而使党的建设体系具有更加全面、更加完整和更加周密。这是一个新的党建体系和布局,特别是其中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建的总体布局,不仅表明了我们党与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的政治品质和与腐败现象斗争的决心;而且体现了我们党是立党为公,为了全人类彻底解放而奋斗的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体现了我们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重大成果。这是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情况,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的成果;同时党的建设新的体系和布局展示出了党的各方面建设的内在联系,展示出党的各方面建设的地位和作用,呈现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完整结构;使党的建设新的体系和布局成为连接党的各方面建设的枢纽,联结党的事业与党的建设的枢纽。因此说,十七大关于党建的布局比起党在十六大建立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的党的建设体系,增添了新的内容,使中国共产党在现代政党建设的道路上又迈进了一步。
十七大报告关于党建理论的第二个亮点是,胡锦涛总书记在谈到党内民主时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命题。十七大报告指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党的性质表明,我们党是一个由千百万党员组成的具有充分代表性和广泛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由千百万人为了共同的理想、目标志愿结成的政治组织。在这一政治组织内,当然存在着谁是党内民主的主体问题。党员的主体地位包含三个方面的意义,即党员是党的主体,党员是党的权力的来源,党员是党的行动主体。这是现代政党中党员主体作用的涵义。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党员主体地位”的命题,并对这一提问给出了确定的答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 “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的措施要求。其含义显然超过了十六大报告中"保障党员权利为基础"来建设党内民主的要求。我理解,“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这一命题涵盖三层内容;一是明确了党内民主的结构,即民主存在着主体与对象之分;二是确定了谁是主体的问题,即党员是民主的主体;三是对主体的地位的充分肯定,即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及其“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的要求是在实践中实施党内民主的理论自觉。这一命题的提出,是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进一步深化和升华,对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七大报告中曾要求党的干部、党员自觉地做党和人民的工具,从我们党的立党宗旨来看,这样说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建国之后,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仍然用革命时期的极端思维来看待这一问题,强调党员的义务和奉献,很少考虑党员的权利,甚至在九大报告中取消了党员权利的表述。以后的党章中讲党员的权利,也大都是只讲党员义务,不讲党员权利,这不但在理论上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不相符合,而且严重挫伤了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也使党的凝聚力下降。所以,现在我们党关注党员的权利问题,尊重党员的主体作用,应该说是党在新历史时期对党的理论认识上一个了不起的飞跃,很有创新意义。
中国共产党执政58年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迎接挑战,实现我党奋斗目标是摆在全党目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就党的自身建设言,毫无疑问,大力发扬党内民主是前提和根本,那么,如何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如何充分发挥全体党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智慧、热情和干劲?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在探索并且是没有取得突破的问题。究其根源,与我们在理论上、观念上没有形成民主的主体自觉性有关。经过多年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摸索,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这一命题既是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性质的进一步阐述,又是对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发扬民主提供了重要原则。深刻领会这一重大命题,在党内民主实践中加以贯彻,就要提升民主的主体自觉性:一是全党要形成党员主体意识,形成党员作为民主的目的的自觉性,不能把党员仅仅作为施与民主的对象,而是形成党员本身就是民主的主体的观念;二是作为党员来说,全体党员本身要提升主体意识的自觉性,在党内民主的实践中进一步确立主体地位。
报告的第三个亮点是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不仅根据党的建设目标对党的建设进行了的总体布局,还对今后五年党的建设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这是报告的又一个鲜明特点。其中特别值得学习领会的是,报告既突出地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的党内民主的决心,也提出了今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措施。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说:“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他在报告中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等八项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具体要求。
不断完善的党内民主,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是现代政党建设的潮流。近年来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的政党都把发展党内民主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各种政党围绕扩大党内民主,保证广大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知情权、参政议政权、监督权、罢免权,使之真正成为党的主人的问题,以及保证党的各级委员会能够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积极发挥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扩大民主投票决定重大事项的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关于怎样建立和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党内的民主监督要制度化、程序化,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要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及其领导班子的监督等扩大党内民主的问题都被提上议事日程。有的党甚至已经建立了相关制度,在实践中积累了成功经验(比如越南共产党、古巴共产党)。中国共产党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借鉴其它政党的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和党情,创造了一套适合我国情况的不断加强完善的党内民主的制度和措施,这是适应世界政党发展潮流,符合政党执政规律,走在其它政党前面的重大突破。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的党内民主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一系列新的发展和推进。我们看到,在十七大筹备过程中,无论在党代会议题征集和文件起革、讨论过程中;还是在党代表选举和中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过程中,都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在不断完善。目前,省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已达到26.4%,比上一届提高了2.7个百分点。中共十七大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一般都超过了15%,比十六大时提高了5个百分点。
扩大党内民主的举措和行动还有,党正在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严格实行的民主集中制、健全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这有利于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也已成为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方式之一。等等。联系胡锦涛总书记6·25讲话提出的"要继续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使党内民主意识普遍增强、党内民主制度不断健全;党的创造活力充分发挥” ,等发展党内民主提出的新要求。其中许多问题,如坚持党员主体地位问题,普遍增强党内民主意识问题,充分发挥党的创造活力问题等,都是新的课题;需要我们解放思想,在实践上和理论上大胆探索。
总的来看,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的论述,新党章对党的建设新的体系和布局,体现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要求,反映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重大成果,是一次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的生动实践,她将以发扬党内民主、促进党内和谐为特点载入史册。
我们相信,随着十七大报告及其通过的新党章的贯彻落实,必将推进党的工作,推进党自身建设的改革和创新。久经考验的中国共产党必将带领全体党员和全国人民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道路上继续创造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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