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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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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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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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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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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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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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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8-03-21 作者简介: 李明(1961-),女,中国长安出版社副编审。
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李 明 (中国长安出版社,北京 100006)
摘 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先进的法治理念,是党中央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经验所作的科学总结,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和谐社会要以法治为基础,法治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和谐。因此,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有力地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 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 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 D6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0519(2008)03-00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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