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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研讨会上的总结讲话

          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研讨会上的总结讲话
             (2005年7月13日)
                张 峰


同志们:
  由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党制度研究中心和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联合发起的为期三天的全国社院系统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研讨会就要结束了,这里我受会议筹办单位的委托,对会议情况作个总结,请各位与会代表评议。
  一、关于这次理论研讨会的特点和意义
  关于这次理论研讨会的特点,可以简要地概括为“天时、地利、人和”六个字。
  (一)天时,就是时机好,正值中共各级党委和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际。《意见》是继承1989年底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4号文件)之后的又一个关于多党合作的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颁发,为我们这次理论研讨会提供了新的指导思想和持久的动力。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的政治任务,就是在深入研究、全面领会文件提出的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中国特色政党理论研究的创新,开创多党合作事业的新局面。《意见》颁发后,党内和党外在学习过程中反映不一,还存在着不少的认识问题。解决这些认识问题,就要紧紧把握《意见》的重点即“制度建设”。所谓制度建设,要做的事情就是把我们长期以来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经验和正确的理论观点用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胡锦涛同志在《意见》颁发前夕的迎春座谈会上指出:“对我们在实践中取得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要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把其中成熟的部分上升为制度规范。同时,要在坚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实际,不断研究多党合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多党合作的新机制新方式,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内容更加丰富、机制更加健全、程序更加规范。”这实际上指明了《意见》的重点。由于《意见》的重点是制度建设,因此许多内容不可能是全新的,不少是以前在党的领导人的讲话中出现过的。另外,“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要看相对于什么而言的。相对最近一些年,可能是不新的,但相对于1989年的14号文件而言,则可能是新的。我们脑子里始终记住《意见》重点是讲“制度建设”,许多困惑的问题也就好理解了。《意见》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注意与14号文件相衔接。14号文件是一个开创性的文件,而《意见》则是一个总结性的文件。两个文件的任务是不一样的。这两个文件不是替代性的关系,而是继承性的关系。14号文件的理论观点仍然是管用的。所以,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要把两个文件结合起来学。这样理解才能更全面。我们的研讨会是在《意见》已经学习了一段时间又碰到一些认识问题的情况下召开的,这就给我们提出了如何促进全面深入地理解《意见》的任务。因此,我们这次研讨会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大会对一些问题的研讨,有助于深化对《意见》的学习领会、贯彻落实。
  (二)地利,就是会议地点选择得好,在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召开,得到了中共安徽省委和统战部、省社会主义学院高度重视。安徽省是我国中部一个大省,有着深厚的中华文化传统,中国历史上许多杰出人物都诞生在这块土地上,安徽可谓是人杰地灵。在安徽省召开这次理论研讨会,具有一番深刻的意味。安徽虽然经济不算发达,人均收入水平不高,但对我们这次会议却是极为重视。省委书记郭金龙同志在会前亲切接见了与会的中央社院的院领导,听取了关于中央社院和安徽社院工作的汇报,省委副书记王明方同志宴请了中央社院的领导同志。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长郑牧民同志出席研讨会的开幕式,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林文森同志主持了开幕式。安徽社院可以说是倾全院之力来办好这次理论研讨会。他们为筹办这次研讨会,专门对学院环境进行了治理。他们周密的安排、热情的服务给与会代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里我要再次代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和全体与会同志对为本次研讨会付出辛勤努力的安徽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次会议在安徽召开也为我们全国社院这种类型的会议创建了一种很好的模式。我们的前两次会议都是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召开的,虽然都是成功的,但由于都是老面孔、老模式、老环境,难免使大家产生一种场景疲劳。而在安徽召开,则给大家带来了一种清新的感觉,特别是安徽社院为我们安排了丰富的文化活动、难忘的考察活动,更是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经中央社院领导研究,打算这类会议今后更多地采取与地方社院联办的方式。由于安徽社院承办这次会议达到了如此之高的水平,会给下次会议承办单位造成不小的压力,如果要达到这样的水平,的确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三)人和,就是会议的精神状态好,形成了积极推进统战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政党理论创新的氛围。以往我们社院的同志也经常在一起开会,但多是呈现出一种沉闷的气氛,发牢骚的多。但这次会议不一样,而是展现出一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状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理论研究的学术气氛更加浓厚。从提交给研讨会的论文中可以发现有一个与以往不同的明显特征,就是论文的学理性大为增强,分析的力度在加大,有些文章还依据第一手的调查研究,增强了说服力。这表明我们社院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研究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这是一个很好的势头,值得倡导。二是思想解放的意识明显在增强。这次会议专门安排了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长江教授的报告。大家听了这次报告,有一个明显的感觉,就是社院思想解放的程度明显不如党校。我们社院之所以落后于党校,不是因为我们的能力差,而主要是因为我们思想解放得不够。思想之所以不解放,一是因为视野不够开阔,老是局限于狭窄的领域;二是因为拘泥于以往政策的条文,不敢越雷池一步。其实,理论研究必须超前,这是理论的生命力之所在。如果理论只是跟随在政策之后,所能做到的只是注解的工作,谈不上理论创新。我们的理论工作者要有敢于创新的理论勇气,积极开展超前性、前瞻性研究。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研究特别是对参政党的研究虽然不是我们社院的专利,但客观上已经成了理论界留给我们的主要研究领域。由于种种原因,对这一领域,高校系统和党校系统很少去研究,统战部也主要研究政策,民主党派自身也无专门力量去研究。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社院再不去研究,有谁来研究。社院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义不容辞地要研究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特别是参政党理论。这是历史和现实交给我们的重任。在这个问题上,统战部也是对我们寄托很大的厚望的,中央统战部的领导就多次给中央社院做过这方面的批示。为了促进统战理论的创新特别是政党制度理论的创新,中央社院创办了《统战理论内参》,得到了统战部领导的好评。我们打算这个内参办成能够反映全国社院统战理论创新成果的一个平台,使社院的科研工作更好地为党的统战事业服务。
  二、关于本这次理论次研讨会研讨的主要问题和形成的重要见解
  本次研讨会参加者约70人,提交会议的论文有51篇。根据提交的论文和研讨会上的发言,本次研讨会着重研讨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并形成了一些新的见解。现概括如下:
 (一)关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及其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系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系,是本次研讨会的主题。这也是《意见》的实质。《意见》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这就一目了然地点出了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揭示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存在的现实政治必然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两项制度的存在,都是由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国体所决定的。只要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保持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就不能不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点放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制度上。《意见》还进一步指出了当前通过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明确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了《意见》的这一观点,并围绕这一观点形成了以下三方面的见解。
   首先,关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特点。《意见》指出: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有学者提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特点体现了核心一元性和结构多元性的统一,能够保证它一方面不断扩大政治参与以实行现代化对于强化政治结构的要求,充分考虑并保证各阶层、各群体和各政党的利益诉求和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另一方面又能有效地保证中国共产党的核心地位、政治威望和对国家的有效治理,从而使得政党制度产生了较强的向心力和聚合力,形成统一的意志。因此,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既可避免多党制各政党政治主张的差异可能造成的政治不稳定,又可避免了一党制无视社会多元化利益需求,脱离社会现实的弊端,实现了政策选择的互动优势,使国家各项公共政策的输出更能反映社会的要求,也使得政党制度所依存的政治体系本身更具实践性和科学性。也有学者指出,从理论上我国政党制度应当具有能够克服西方多党制和一些国家一党制的弊端的优势,但前提是能否把这一政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特别是使民主党派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
  其次,关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系。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提供了价值取向,其一是说政党制度建设要着眼于政治文明。长期以来,我国的政党制度建设主要着眼于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实践证明,这是对的。但是,从深层次看,仅仅停留在具体的操作领域,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度建设的实际效果。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看待我国的政党制度,就是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十六大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等关于当前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九条具体措施,为我国政党制度建设既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又提供了具体的依据。其二是说坚持和完善政党制度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有学者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政治形态上属于现代政治文明,即要反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要求,也要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包括两方面的价值理念:一方面是政治领域中表现为保证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中,不仅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的政治理念要始终围绕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理念,而且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也要以推动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另一方面是在社会领域中表现为实现伟大复兴创造政治条件。这是由中国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所决定的。
   再次,关于我国政党制度与政治发展的关系。这具体体现在,其一,我国政党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化水平,有力推动了政治现代化。随着我国政党制度的逐步完善,公民参与政治的渠道越来越丰富和规范,政治体制运作的程序性逐步加强,中共政治地位的合法性认同不断增强,而这正是政治现代化的表征。同时,公民参与政治的广度和深度也不断增强。通过我国政党制度提供的多样性渠道,社会各阶层公民理性地参与政治,形成有序的政治参与格局。其二,我国政党制度推进了政治社会化。我国政党制度在为公民提供了政治参与的机会的同时,也塑造了公民的政治文化认同感、增强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效能感和提高了公民的现代民主价值观念。其三,我国政党制度推进了政治民主化。我国政党制度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对于推进政治民主化意义重大。
  二、关于中国政党制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内容。《意见》指出,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能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与会同志进一步探讨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首先,中国政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共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并进行创新的成果,它反映了中共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三大规律”认识的升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中共执政党的新理念。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和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主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政党是利益整合的工具,利益表达和整合是政党的基本功能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执政党建立健全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公正的社会整合机制,建立健全规范的社会协商和对话机制,引导各个社会利益群体理性、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利益矛盾。我国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其制度设计本身具有强大的利益整合功能。
  其次,中国政党具有承担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在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政党政治是在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两个层面上展开的。在国家层面,执政党可以依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提出有关社会发展总方向或基本的政策主张,确保政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目标下巩固与发展;在社会层面,政党可以集聚和表达民众利益,处理好各种政治关系,争取各方面利益的满足和政局稳定。民主党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也是可以大有可为的。各民主党派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促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从民主法治建设方面保障社会的和谐;通过为经济建设服务,献计出力,从物质基础方面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服务;通过开展支边扶贫,捐款济困,开展义诊,扶助弱势群体,为构建不同社会阶层间的和谐服务;通过开展法律讲座、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从精神上、观念上为培育社会的和谐服务;通过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平息冲突,从环境上为维护社会的和谐服务。
  再次,中国政党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根本的政治保障。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它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构成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体现了我国的性质和发展方向,规定了党和国家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供了根本的政治保障。其一,中国政党制度建构了和而不同、资源兼容的政治资源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证。其二,中国政党制度是在国家宪法的基础上,制定各政党的行为规则,明确了各政党的地位、职能、权利和义务,以及政党合作的原则、方针、内容和程序,保证了社会政治主体行为的规范。
  此外,有代表提出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发掘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内在潜力:一是充分挖掘、发挥执政党的利益整合优势;二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理顺、优化和参政党之间的党际关系;三是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要加强公共权力运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坚决、有效地遏制执政党内部腐败现象的蔓延;四是要扩大多党合作的边界和张力区,最大限度地增强多党合作的包容性。
  三、关于发展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路径依赖
  路径依赖实际上是发展道路的问题。《意见》的核心是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已经确立起来,但还没有达到完善的程度,因此需要进一步地发展。《意见》实际上就是在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上做文章。与会代表提出:
  首先,要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要求中共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高度自觉的领导意识和承担领导责任的自觉意识。中共各级领导干部只有领导意识增强了,才能在实际工作中重视民主党派工作、重视人民政协工作。“清一色”的错误思想观念和做法在现实政治生活中还有不少市场。改善党的领导,最重要的是中共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要树立起“和而不同”的理念,自觉清除实际存在并起着作用的“同而不和”的形而上学理念。“和而不同”的理念是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生动体现,是我们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包括政党制度)和统一战线理论(包括政党制度理论)中贯彻始终的一个根本观点和方法。它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在统一战线理论和政党制度理论中的生动体现,也是我们中华文化中悠久的“和合文化”传统的精华的生动反映,我们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和政党制度依这一理念而存在和发展。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现实必然性有三个方面:其一是政治的必然性,这一点在《意见》已经得到了明确的说明。其二是经济的必然性,就是说它是由我国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决定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经济基础。其三是文化的必然性,就是和而不同的中华文化传统。要重视解决目前存在的民主党派与中共趋同、八个民主党派也趋同的问题。民主党派完全与中共一样,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民主党派不是反对党,但要唱“对台戏”(李维汉语)。唱“对台戏”不是对立。共同的任务都是唱戏,但风格和曲调是不同的,方能显示出民主党派存在的价值。但解决这一问题要考虑民主党派现有成员的承受力,毕竟民主党派成员已经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已经不同于建国之初的民主党派了。
  其次,吸收资产阶级政治民主中的有益成分。《意见》指出:“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能照抄照搬别国的政治制度模式。”社会主义是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而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在各方面优于资本主义,恰恰在于社会主义继承了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包括资本主义文明优秀成果中的政治文明。我们过去对于资产阶级政治民主,曾有过简单的全盘否定的不良倾向,其实,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反封建极不彻底的国家来说,许多方面是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如法治思想、选举技术、分权制衡理念等。这些政治文明成果,是人类共同的文明财富,资本主义能采用,社会主义也完全可以利用。需要研究政党发展的普遍规律,也需要研究中国政党发展的一般规律,还需要研究中国民主党派发展的特殊规律。既不能因为我们的特殊而忽略一般,也不能因为一般而忘记了我们的特殊。现在主要的不良倾向是忽略一般。
  再次,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十六大报告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多党合作制度建设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必须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积极、稳妥地推进。自1989年14号文件以来,经过15年的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在规范化轨道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目前,各地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是政党制度建设的进一步细化,关系到新文件的精神能否得到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门应加以督促、检查。现在我们要注意处理好政策规制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我们国家总的说来还处在靠文件政策规制的阶段,要向法律规范的方向发展。
  四、关于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民主监督是多党合作的一个弱项,也是《意见》突出的一个重点。《意见》首次深刻阐述了民主监督的实质和重点,对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加大民主监督力度的要求。对于民主监督问题,与会代表做了深入的探讨。
  首先,民主监督作为权利监督模式,在我国监督体系中有重要地位。目前我国的监督体系大体包括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方面。对权力的监督模式基本上有:权力模式(以权力制约权力)、权利模式(以权利制约权力)。在此基础上派生出制度模式(以制度或法制制约权力)和混合模式(“以法律、权利、权力三者统一作为制约权力的手段”)。以权力制约权力(to check power by power)这一模式的核心是分权或者分工,并使不同权力机构之间形成一种监督与被监督或相互监督的关系。它侧重于事后的阻止和惩罚,表现为以一种刚性的力量对付另一种刚性的力量。以权利制约权力(to check power by right)的模式基于对权利与权力关系的正确理解,在恰当配置权利的基础上,使之能够限制、阻遏权力的滥用。因此,权力模式与权利模式实际上是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从监督主体上讲,前者来自于国家,后者来自于社会,两者只有共同起作用,才能建立起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的合理关系,在民主与集中之间建立良好的平衡。从监督对象上讲,权利模式也是对权力模式的补充。因为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机制难以解决监督过程中相互妥协的问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官官相护”的问题。民主监督就是属于权利监督,因为它是政治监督,而不同于一般的权利监督,具有自己独到的优势,在监督体系中有重要的位置。
   其次,民主监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一般形式,是世界各国政治发展的普遍经验。我国是封建专制传统影响比较深远的国度,法治意识比较缺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总结了过去的经验和教训,适时地提出和实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治发展方略。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思想,并将这一思想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由于我国的法治进程是在执政党的主导下推进的。执政党的推进保持了这种进程的秩序和渐进,同时这种进程的发展也深深依赖于政治体制特别是政党体制的发展。在我国传统法治资源匮乏、民众法治意识淡薄的情况下,执政党的推动无疑是不错的选择。这种选择无形中又深深打上了执政党的印记。他们在推进法治进程中很自然地强调对自身利益和权力行使有利的东西,而极力规避对自己不利的东西。正是如此,我们始终强调从巩固执政地位、强化执政基础的视角来考察问题。尤其在我国社会多元化的态势下,权力、资源和知识对法律和制度的影响日趋明显,很多法律和制度也在平等的外表下向强势群体倾斜,普通民众在法治话语中陷入无助和尴尬。在强调法制权威的时候,弱势群体的利益和权利往往在法制的刚性中被体面地剥夺。因此,需要在政治体制层面更多地体现政治参与,尤其需要超然于权力之外的民主党派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发挥民主监督的职能,去克服这些弊端。民主党派被赋予了监督“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这就从制度上提供了民主监督能够起到监督执政者依法办事的效果,将权力和权力行使者纳入法治化的轨道,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民主党派自身地位的超然性,党派组织的目标和责任促使他们的民主监督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更强的信度。立法参与也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政治协商会议的平台,民主党派成员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身份,足以保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在程序上能够做到制定的法律尽量是“善法”。在我国普遍缺乏法治传统,公民法治意识淡薄的情况下,民主党派以其参政党的地位,发挥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的优势,发挥高层次参与政治的便利,以及其监督的权威和效率,完全能够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有益的贡献。
  再次,推进民主政治,为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提供良好环境。从政治生活实践来看,与参政议政职能相比,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显得很薄弱,还有许多有待改进和加强的空间。民主监督作为一种权利监督,这种权利监督作用发挥的状况与社会的民主化程度有密切的关系。如果社会的民主化程度高,那么权利监督作用发挥得就好,反之,就差。其中的奥秘就在于民主政治是民主监督的力量之源,能为民主监督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民主监督的出路就在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成熟与完善。民主监督的性质是一种非权力监督,其本质是扩大民主,其力度与作用也有赖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推进。由于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对民主监督的推进也只能是渐进的。当前可做的首先是努力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广开言路,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使各界各方的不同意见、建议充分发表,营造畅所欲言的舆论环境。同时,民主监督植根于公民的民主权利,要着力于建设一个公开、透明和可问责的服务型政府,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落实。为此,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改革,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法治社会,提升政治文明,为民主监督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此外,社会民主的发育程度决定了监督的实际功效,因此,培育公民政治文化对民主监督的落实也是当务之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不仅需要法律和制度为之提供保障,更需要整个公民社会为之提供合法性基础和约束性力量。只有形成民主化的政治文化氛围和社会政治心理时,社会才能在无形中对公共权力形成某种压力,从而为民主监督得以落实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也只有广大人民充分认识到自身享有包括各项民主权利在内的公民权利,意识到自己社会主人的地位,才能有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发现社会问题,从而为民主监督提供源头活水,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内容和范围。否则,民主监督就会越走越窄,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民主政治的发展是民主监督的前提条件,同时,民主监督又能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双方正是在相互推进中共同前进的。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民主政治的性质,因为民主政治的性质决定了民主监督的性质和未来。我们要坚持人民民主,而不是西方“三权分立”的议会民主制,要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充分实现民主,合理维持秩序,在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通盘考虑中推进民主监督的落实,民主监督才能健康发展。
  最后,中共领导应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听取不同声音的“习惯”。《意见》指出:“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加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政党之间的监督不是一般人民团体或人民群众的监督,应该主要体现在政治和执政权方面的监督。我们的多党合作制,就应有监督和被监督的机制,如果没有这个机制,多党合作制就会流于形式,甚至与一党制就没有多大区别。“长期共存”就是为了“互相监督”,从我们的多党合作制设计的初衷来看,是有监督和被监督的机制,只是因为种种原因(主要是执政党方面的原因),这个机制没有很好运做起来。民主党派存在的价值很大程度上是监督共产党、要发出不同的声音。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由于怕得罪人,民主党派对民主监督是“敬而远之”,对中共组织及领导的做法往往是附和的多,异议的好,反对的基本没有。这既导致中共组织和领导难以了解真实的情况,又导致一种造就两面人格的不良政治生态环境的逐渐形成。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共领导干部要培养听不同意见的“习惯”。当然这种“习惯”的养成要经历一个比较艰难的过程。但为了体现领导者博大的胸襟,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了决策的科学化,应努力缩短这个过程,主动听取不同的声音,并做到从善如流。同时,民主党派作为以具有人文关怀传统的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精英,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也应承担起历史使命,勇于发出不同的声音,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责,敢于讲真话,讲实话,做中共的诤友、挚友。
  此外与会代表还对参政党建设、协商式民主等问题展开了交流、讨论。关于参政党建设,有代表提出新世纪高素质的参政党必须具有全局观、具有自己特色、具有主动性、具有科学发展观等内涵。关于“参政党的能力建设”的内涵,有代表提出,从它的主体上讲,既涉及各级党派组织,也涉及党员干部,还涉及党的整体;从党建的意义来讲,以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是各民主党派积极、主动、勇敢地迎接新考验、新挑战,实现政党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前提和条件。参政党加强参政能力,不仅要落脚到参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素质的增强上,而且还要落脚到参政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上。关于协商式民主,有代表提出,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是以协商为主要形式,实现各政党和政治团体、利益群体间的政治沟通、利益综合、利益表达的政治制度,是协商式民主。在多党合作的长期实践中,政治协商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中共与各民主党派的协商;一是中共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这两种协商方式是互补互动的关系。
  总之,在这次研讨会上与会同志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围绕着对《意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提出了不少有启示性的见解。可以说,这次研讨会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希望全国社院的教学科研人员借这次研讨会的东风,把这种好的势头保持下去,在《意见》精神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研究,为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开创多党合作的新局面,做出我们社会主义学院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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