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启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副会长
一、 为什么说“民主法治、国富民裕”是现代社会主义的基本标志
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早就讲过,我们还没有弄清楚。经过近30年的改革实践,争论探索,至今可以说仍然不清楚。如从最近有关这个问题争论所发表的一些文章中,就可以明显看出,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还有多种完全不同甚至互相对立的说法,就可得到充分的证明。例如:
有的认为,真正的社会主义,必须是: 在政治上,由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在思想上,马克思主义居于主导地位。但有的却认为,这是典型的原苏联、东欧式的传统社会主义,不仅对广大群众没有吸引力,本身的竞争力不强;而且几十年的实践证明也是不成功的。因此,大多数国家已经改制转向,少数还在坚持的也不得不进行重大的改革与改进。
有的则认为,真正的社会主义,应当是: 在政治上,不一定都由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可以实行多党制,反对单一阶级专政,赞成“议会民主、三权分离” 式的政治体制;在经济上,反对全面实行公有制,主张以私有制为主的多种所有制并存;在思想上,否定马克思主义占主导地位,主张实行指导思想多元化。但有的却认为,这是典型的社会党或社民党的纲领,是伯恩斯坦的修正主义。
鉴于以上两种看法,都存在着明显的意识形态特征,完全对立,很难统一。因此也有的主张在社会主义的定位上,可以根据现时代的要求另辟蹊径。如有的提出,真正的社会主义,就是全民福利主义;或者全民社保主义;或者环保社会主义等。总之,有着各种各样的表述方法,可以说莫衷一是。
经过反复思考,比较分析,我初步认为,真正的社会主义,应当是一种既不同于苏、东式的传统社会主义,也不完全同于北欧民主社会主义式的现时代的社会主义,即现代社会主义。其基本标志,可以概括为八个字。“民主法治、国富民裕”。这一概括,既不违背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的基本原理,又没有太多的意识形态印记,文字简单,内涵丰富,人人都能理解,谁多可以接受。而且目标要求不是静止的,可以说没有止境。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必须不断努力奋斗,改进提高,才能一步一步地实现。
为什么说“民主法治、国富民裕”是现代社会主义的基本标志?应当肯定地说,主要也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原理,社会主义本来应该是在发达资本主义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一种比资本主义更为先进的社会制度。其先进的具体表现,主要在两个方面: 一是在政治上,比资本主义有更完善的民主和法律制度;二是在经济上,比资本主义有更高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如果没有更完善的民主法治,就很可能变成名为社会主义,实为封建专制的社会制度;没有更发达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就不可能做到国富民裕。苏、东国家几十年的实践之所以没有取得应有的成功,其要害正在这里。
这主要是因为,苏、东国家的社会主义,都不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基础上诞生,而是在比较落后国家的基础上,通过武装起义或者外国军队的帮助下取得政权的。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标准,用邓小平同志的话来讲就是这种社会主义还“不够格”。如果能够正确地分析和认识这个问题,将上述革命的成功,仅仅当成是像“催生婆” 那样提早催生了社会主义政权,真正的社会主义内涵,无论是在政治或经济方面,都还并不具备,还有待于通过种种办法,认真在这两个方面进行长时间的“补课”。这样,凭藉社会主义制度的种种优越条件,如群众基础较广,政策方针较好,决策速度较快,动员能力较强等等,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速度,就有可能大大超过资本主义,并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接近和赶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从而取得“补课”成功。假若不是这样认识问题,而自以为是地认为: 既然已经掌握了政权,并推行了某些符合社会主义的政策,理所当然就是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了。谁要是表示不同意见,就当成是否定或反对社会主义,就加以无情的打击或压制。这就不仅难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民主与法律制度,而且社会生产力也不可能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最终不可避免地会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扬弃。因此,对于现代的社会主义,到底应该如何表述与定位,很值得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二,怎样有效推进我国的“民主法治、国富民裕”建设
民主法治与国富民裕,既是现代社会主义的基本标志,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必须通过长期“补课”,才能实现与达到的两个重要目标。要求达到这两大目标,讲起来道理虽然并不复杂,但要真正做到难度却相当大。根据国际国内几十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经验,从我国现在实际情况出发,要使这种“补课”得到有效推进并较快取得成就,目前最需要重视与认真做好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必须转变传统观念,增加民主法治的共识。
关键是,要摈弃长期以来我们所持有的一种“唯我正确”的思想,认为自己的民主法治已经是世界上最好的民主法治,对其它国家,包括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北欧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法治,都釆取一种不屑一顾的态度。这是非常不利于民主法治的建设与发展的。因为,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现阶段,对于民主法治已经形成了一些具有较强共识的内涵,如自由平等、舆论放开,选举公正,三权分离等。用这些内涵加以衡量,显然,一些发达国家特别是一些北欧国家的民主法治,虽然还不能说已经十分完善,但较之我们的民主法治,应当说是更接近而不是更远离现代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民主法治。我们就不仅不能一概否定,而应当积极吸收借鉴其有益的做法与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以尽可能少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少付出一些不必要的代价,把我们的民主法治建设搞得更好。
第二,必须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促进党政合理分开。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社会经济的运转,至今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在今后,也应该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否则,很可能导致各种势力并存,互相争权夺利,引起政治经济和社会不应有的混乱,像苏东有些国家转制解体后的情况那样。但是,这种党政不分的领导体制,国际国内的实践证明,也存在着不少缺点与弊病。突出的表现是两个方面:一是党委部门权力过大,党委书记(或者单位一把手)一言九鼎,个人说了算,很容易导致重大决策失误。如建国后在毛泽东同志领导时期所相继发动的“反右派”、“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等运动那样,一再危害国家和人民,也无法得到及时的纠正;二是,对各级领导缺少必不可少的监督与制衡,大家都习惯于看领导的脸色行事,导致种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很难避免。因此,非常有必要切实加快政治体制改革,认真理解党和政府的关系。将党的领导,明确界定为主要是搞好路线方针、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保证监督等,而不是事无巨细,什么都直接管理。而且实现这种领导的具体程序,应当是像邓小平同志80年代初期所指出的那样,主要是运用党的政治影响和广大党员的作用,通过各级立法机构,制定出能够体现党的意志的根夲大法——宪法和各种必要的法规制度,然后由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从而实现党政之间的合理分工与有效运转。这不仅是改进完善我国现行领导制度、促进我们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所必须,而且也是构建现代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所必不可缺少的。
第三,必须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不断发展。
由于建国后我国釆用了苏联式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在长达30年时间内,国力增强不快,人民生活改善不多。从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因为实行了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不仅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但时至今日,经济发展高速低效的特点仍很明显。导致资源供应越来越紧张,生态环境的破坏相当严重,高速增长已面临难以为继的状态。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认真消除仍然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最主要的是:(1)进一步扩大市场配置资源的范围,不断发挥市场有序竞争、优胜劣汰的重要作用;(2)进一步合理调整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促进各种非国有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的民营经济不断健康发展;(3) 进一步完善科教体制改革,认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尽快提高全民的教育、文化素质与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4)进一步克服传统的、习惯的经济指导思想,包括只讲速度,不讲效益;只顾投资,不顾消费;只抓生产,不抓生活;只重视GDP的增长速度,不重视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只突出自己工作的政绩,以达到可以被提升重用的目的,不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喜乐忧愁等。以力争尽快改变原来那种投入多、产出少,消耗高、效益低的被动局面。从而达到整个经济的长期、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实现国富民裕创造必不可少的基础与前提条件。
笫四,必须合理调整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切实做到现代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既国富、又民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国内生产总值年递增近10%的速度发展,财政收入增长很快,国家经济实力明显增长,人民收入也有了提高。但是,同经济发展与国家财政收入增长相比较,人民生活改善的程度总体上说还明显不够;加之在地区、城乡和人均收入之间,分配差距偏大。导致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和城市的部分低收入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至今仍然没有完全解决,同现代社会主义要求的国富民裕还有相当的距离。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国民收入的分配不合理,用于积累部分的比例太高,近些年一般都达50%左右,2006年甚至超过了60%;消费率只占不到50%,有的年份甚至不到40%。同一些发达国家消费率一般占80%左右,发展中国家消费率一般占70%左右,差距甚大,同社会生产的主要目的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不相适应。特别是由于积累率太高,势必给整个经济的健康运行带来一系列麻烦与困难。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过高,损失浪费很大,投资品供不应求,价格非正常上升过多;城乡居民收入增加不快,购买力不强,消费品往往又供大于求,价格非正常下降,生产潜力不能充分发挥;为了保持比较充分的生产与劳动就业,往往不得不以较低的价格对外销售,又导致了出口上升过快,外贸顺差过大和国际间的贸易纠纷不断增多等。
因此,必须下决心合理调整这个有关经济全局的比例关系。比较有效的做法是: 一方面,要认真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降低投资的增长速度,较大幅度地缩小国民收入分配中积累部分的比重,相应增加消费基金的规模和消费的分配比例。另一方面,将调整比例后所增加的消费基金,在具体分配时,可以较多地向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居民倾斜,并相应地力争较快地建立起一套力所能及、比较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必不可少的基本养老、公费医疗、失业救济、工伤保险、廉租房建设和最低生活救济制度等。以既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分配差距,减轻与消除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活上的种种后顾之忧;又使现代社会主义既国富又民裕的重要目标,能够在经济不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得到真正全面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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