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 办好新时代“联合党校”

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为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党对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2019年6月27日至28日,第三次全国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论述,总结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规律和社会主义学院治院规律,交流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推进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行部署。我们将分两期刊发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主席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对《条例》颁布实施的认识与理解,敬请关注。

《条例》是新时代参政党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和保障

民革中央主席 万鄂湘

中共中央颁布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系统总结了社会主义学院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办学的宝贵经验,梳理提炼了中共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学院改革创新的实践探索,着眼于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定位,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创新党外人才培养模式、推动统一战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条例》的一大亮点是进一步彰显了社会主义学院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合党校”的鲜明特质。社会主义学院的各项建设离不开统一战线特别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支持帮助。《条例》从“联合党校”的性质出发,突出了“联合办学”这一要求,这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实践体现,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支持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提供了平台和路径。

民革与社会主义学院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社会主义学院已经成为培养民革高素质领导干部和各类人才的重要平台。自2001年以来,先后有近千名民革党员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民主党派干部培训班、进修班。民革中央从2002年开始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开办培训班,十几年来,陆续举办了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国有企业民革骨干党员培训班等多个班次。民革地方组织也把各级社会主义学院作为提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水平的重要载体。

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为民革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民革正着眼于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新型政党制度,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高水平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履职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队伍,是提高民革整体素质、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参政党的根本保证。《条例》的颁布为推进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提供了新机遇,民革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要求,进一步与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增进合作,支持社会主义学院加强自身建设,共同努力办好这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合党校,发挥好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训主阵地的作用。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帮助社会主义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利用“联合党校联合办”的优势,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学院教学授课、课题研究、学术活动、智库建设等,为社会主义学院在新的历史机遇下扩大影响、发挥作用贡献民革力量,共同推动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与时俱进谋发展,不忘初心好扬帆。当前,社会主义学院正在努力建设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合党校、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统战理论研究和方针政策宣传基地。让我们共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和造就更多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在开创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准确把握《条例》要义

为新型政党制度发展完善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民盟中央主席 丁仲礼

去年底,中共中央专门印发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这是第一部由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条例》着眼新时代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办学的总体要求、工作方针、基本任务、培训目标,集中体现了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鲜明体现了“社院姓社”的办学方向,为做好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提供了方向引领。《条例》还立足于发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明确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应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支持社会主义学院建设的要求,这必将有力促进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办学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建设高水平的统一战线政治学院提供有力支撑。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依托社会主义学院这个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的主阵地,努力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力争培养出更多政治坚定、专业突出、群众认同的高素质代表人士,为推进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

在新时代的历史条件下,爱国统一战线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这就要求我们更加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众志成城,凝聚力量,努力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洪流中;要求我们广大党外代表人士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强化自我教育、提升能力素养,更好地担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这同时需要社会主义学院根据大统战的新要求,帮助我们培养一支政治方向坚定、参政议政能力较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后备干部队伍。在今后工作中,希望社会主义学院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新内涵、新要义,始终坚持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立院之本、固院之基、强院之魂。和2003年颁布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相比,《条例》在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性质定位、工作方针、基本任务、领导体制、管理机制、功能作用等方面,无疑都作出了与时俱进的新规定,蕴含了更加丰富的新精神,也作出了新的工作部署。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确保社会主义学院的办学方向不偏,进一步发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赋予社会主义学院更加完备的功能作用,为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和统一战线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不断探索统战教育培训规律和办学治院规律,始终坚持教学和科研相辅相成、理论和实践共同推进。强化社会主义学院的科研功能,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无论是对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统一战线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还是对于教学方式方法的研究,都对提高社会主义学院教学质量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多年以来,社会主义学院在科研方面一直不懈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有效经验,《条例》对社会主义学院开展科研工作的强调,既是对其前期工作的高度肯定,也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科研基础性作用的高度重视。同时,社会主义学院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都是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在社会主义学院接受培训的也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与者、实践者,社会主义学院应该更加注重实践教学及实践与科研的相互促进,做好理论创新,打好理论基础,进一步推进教学工作和智库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化建设事业。

三是坚持“联合党校联合办”的方针,发挥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社会主义学院是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平台,有效推动了统一战线成员自觉投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发挥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条例》的颁布,突出了统一战线成员的主体地位。“联合党校联合办”,在新型政党制度的大格局中,社会主义学院要进一步密切与统一战线各领域成员特别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交流,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参与,共同把学院建设好。民盟作为统一战线重要成员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将以办好社会主义学院为己任,大力支持学院工作,并以社会主义学院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平台,搞好双向交流、推进合作共事,为新型政党制度和统一战线事业在新时代取得新发展作出更大努力。

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科学指南

民建中央主席 郝明金

一、充分认识颁布《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着眼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定位。《条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同时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作用”,并且明确了办学的工作方针、基本任务、培训目标、教学布局等重大问题,为办好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提供了基本遵循。作为第一部由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党内法规,《条例》的颁布,不仅是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工作不断深化、持续推进的标志性事件,也是社会主义学院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于全面加强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学院坚持“社院姓社”、切实履职尽责、服务统一战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深刻领会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学院的根本属性

作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总纲领,《条例》把“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作为第一条必须坚持的工作方针。《条例》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和地方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体制、地方党委和党委统战部的职责、成立中共党组及确定党组书记人选方面均体现了“加强党的领导”。《条例》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央统战部管理的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统战部领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地方社会主义学院是本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由本级党委统战部门指导和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地方党委的领导责任和党委统战部门的指导管理责任明确了具体内容。《条例》提出“社会主义学院经批准可设立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强调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并要求地方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由本级党委统战部门负责人担任”,加强统战部门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在强调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同时,《条例》还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合党校的性质出发,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一般由民主党派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副院长中应当配备党外人士”,要求“社会主义学院成立由党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组成的院务咨询委员会,对办学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和协商”,为落实“联合党校联合办”提出了院务咨询委员会这一重要平台和载体,切实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论断和实践要求。

三、共同努力办好新时代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合党校”

《条例》的颁布,为包括民建在内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支持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提供了平台路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建将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出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积极作为,开展更多合作。一是按照“以政治共识教育为核心、以文化认同教育为基础、以能力素质培养为重点”的新时代教学布局,与社会主义学院共同做好骨干会员参加民主党派干部进修班、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工作,适时开展委托班次工作,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二是发挥民建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优势,加强与社会主义学院的科研合作,特别是要有效发挥民建专门委员会的内生智库作用,与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智库共同开展统一战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三是探索与社会主义学院联合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共同讲好中国多党合作故事,阐释好新型政党制度这一伟大政治创造,在为世界政党制度发展提供中国方案、凝聚全人类共同价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发展的里程碑

民进中央主席 蔡达峰

民进在加强自身建设和履职过程中,真切感受到民进的事业与社会主义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紧密相连。几十年来,社会主义学院为民进各级组织培养了一大批政治素质高、履职能力强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骨干会员和代表人士,为民进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要继承和发扬社会主义学院的优良传统,坚持“社院姓社”。《条例》强调,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这一性质定位决定了社会主义学院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新时代开展统一战线思想教育,要牢牢抓住共识教育这个核心和灵魂,始终不忘“因凝聚共识而创办,因深化共识而发展”的初心,突出政治培训,凝聚政治共识,积极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从而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向前发展。

二要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促进教育培训与时俱进。长期以来,社会主义学院立足自身优势,坚持开门办学,在博采众长中汲取宝贵经验,在为我所用中实现自身发展,在全力推动统一战线学科发展上,进行了许多可贵的探索,比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启动了以“五史合一”为引领、以“五大建设”为支撑、以“大统战”为特色的模块化教学改革,帮助学员增强政治认同,提升参政议政能力。在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要坚持立足大统战工作格局扩大培训工作覆盖面,立足更好体现多党合作制度效能突出培训工作重点;要准确把握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的特点,着重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积极探索适合党外人士特点的教育方式,在加强教育引导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学员自主学习、自我教育的主观能动性,交流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共识,团结他们共同做好统战工作。

三要汇聚多方力量,坚持开门办学,“联合党校联合办”。社会主义学院要准确把握新时期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决策咨询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新挑战,以开放的姿态、开阔的眼界,集聚包括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内的各方资源,打造具有统一战线鲜明特色的人才和决策支撑体系;进一步整合统一战线系统内外的各类资源,推动开门办学进一步发展;要发挥系统优势,整合社会主义学院的资源,加强交流、形成合力,构建社会主义学院系统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发展局面。

四要发挥优势,打造高水平的统一战线智库。社会主义学院不仅需要发挥好教育培训的作用,也需要发挥好决策咨询的作用,在打造统一战线智库方面有新作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挂牌成立“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中心”和“中华文化学院中华文明研究中心”,标志着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高端智库的实体学术研究平台正式运行。这不仅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对统战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新要求,也填补了国家高端智库和其他政策或学术研究机构在统战理论政策研究方面的空白。智库自启动以来,在“大统战”和“大文化”双重视角下,在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中华文明继承与创新两个重点领域,围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宗教、新的社会阶层、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等主攻方向,开展了战略性、前瞻性、储备性理论政策对策研究。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设统一战线高端智库,要注重发挥自身的人才、理论成果、学术品牌、港澳台侨精英交流项目等独特资源优势,服务于统战决策咨询研究,探索建立联系更加广泛的学术合作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新时代高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

农工党中央主席 陈竺

《条例》充分显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工作高度重视,是全面加强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制度安排;《条例》全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集中体现;《条例》系统总结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养规律和社会主义学院办学规律,是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指引。

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学院的独特重要作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坚定自觉。坚持“社院姓社”,为统一战线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发挥作用;强化理论政策研究支撑,为统一战线智库发挥作用;强化人才教育培训,为统一战线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作用;强化中华文化研究交流,为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发挥作用。

要全面加强配合联动,实现《条例》贯彻落实和新时代高素质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协同共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论述,落实“四新”“三好”要求,建设新时代高素质社会主义参政党,是农工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总结既往经验做法,主动对接社会主义学院,更好依托社会主义学院,全力推进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

(一)合力办好联合党校,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推进实施政治建党战略。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根本要求。我们要在政治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实施政治建党战略,共同发挥好社会主义学院坚定思想、凝聚共识的熔炉作用,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切实坚定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合力推进智库建设,提升党派骨干履职能力,推进履职兴党战略。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是参政党的价值所在。我们将加强与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高端智库的深度合作,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紧扣健康中国和美丽中国建设两条主线,更加关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会协商、善议政、敢监督上狠下功夫。深化理论和党史研究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履职实践与理论研究的良性互动,共同为建设高素质参政党谱写新篇章。

(三)合力建设人才培养主阵地,加强高素质党外人士培养,推进人才强党战略。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农工党只有坚定不移、精准有效地实施人才强党战略,才能做到政治交接、薪火相传。教育培训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我们将充分运用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所拥有的优势师资力量,加强农工党各级领导班子、代表人士队伍、基层组织和机关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增强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促进人才培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四)合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定不移依规从严治党,推进作风固党战略。作风问题是关乎一个政党生存发展的重大课题。农工党坚持以执政党为师,锤炼作风,强化监督,坚定不移推进依规从严治党。我们将依托社会主义学院有关教育培训课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使广大成员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规矩人、作风上的干净人,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展现参政党良好形象引路助力。

彰显特色优势 续写时代新篇

致公党中央主席 万钢

近日,中共中央颁布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由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的颁布,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推进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遵循。

鲜明的政治特色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高度重视。中央和各地方社会主义学院也始终坚持把政治培训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政治特色,强化共识教育,增强教育培训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条例》着眼于政治引领凝心聚力与人才培养,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定位,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出“五个坚持”的工作方针,明确了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和宣传”“决策咨询”“开展中华文化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联谊交友”五项基本任务,对于全面加强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学院坚持“社院姓社”的政治定位,延伸拓展社会主义学院的政治功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广阔的发展前景

新《条例》的颁发,一方面注意总结升华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另一方面重点针对长期制约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作用发挥的瓶颈问题,在领导体制、管理机制、班子配备、班次学制、队伍建设以及中华文化学院设立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对于更好地开展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服务新时代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在办学理念上,突出“大统战”“大文化”双重视角下以文化认同促进政治共识的教育培训理念;在教学布局上,提出“以政治共识教育为核心、以文化认同教育为基础、以能力素质培养为重点”的新时代教学布局;在班次学制上,赋予学院灵活办学的政策空间,并就落实联合办学、开放办学提出了明确要求。

新《条例》着眼社会主义学院新时代新使命,提出建设统一战线智库,明确中华文化学院的设立以及开展中华文化教育、研究、对外交流三项职能。其在理论研究和政策咨询,中华文化教育、研究和交流,以及统战理论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社会主义学院功能的进一步拓展,也必将为社会主义学院更好发挥作用提供广阔舞台。

春华秋实再谱新篇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社会主义学院在艰苦奋斗中创业,在努力进取中发展,逐步成为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训工作中发挥着“主阵地”作用。

近年来,致公党中央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不断推进联合办学,深化合作,每年依托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培训班、进修班、骨干班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理论教育、统战理论政策教育和统一战线优良传统教育。

此次《条例》的颁布,在明确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新方位新使命的同时,也更加拓宽了民主党派与社会主义学院合作发展的空间。在今后的合作中,要切实发挥“院务咨询委员会”的独特作用,共同就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思考谋划;积极拓展教育培训的对象和范围,突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培训的制度化常态化;深化合作交流,探索联合编写教材、联合办班办会、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推进联合科研和课题合作,加强新型政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等理论和实践研究;拓展与中华文化学院的联系合作,共同做好海外文化交流工作,促进海外侨心凝聚、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面向未来,中国致公党将一如既往与社会主义学院精诚合作,共同努力,为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续写新的时代篇章!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 齐心协力办好联合党校

九三学社中央主席 武维华

《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结构严谨,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推进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条例》对九三学社做好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条例》为新时代九三学社建设成为思想上更加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明确了主要途径。《条例》首次明确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的培训目标,为九三学社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指明了方向;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定位,为九三学社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明确了主要路径。

《条例》为新时代九三学社建设成为履职上更加坚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提供了重要保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学院办学的总体要求、工作方针、基本任务,对班次和学制、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员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必将极大地提升社会主义学院的办学质量,从而为民主党派成员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条例》为新时代九三学社建设成为组织更加坚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增添了新动力。《条例》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度,尊重并深刻揭示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干部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为九三学社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基本方法,为九三学社深化人才强社战略增添了新动力。

二、《条例》突出了联合党校联合办的鲜明特点。

社会主义学院的创办、发展与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休戚相关,与各民主党派的发展进步根脉相连。在“文革”前近9年中,133名九三学社社员参加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培训班。中共十八大以来,240多位社员参加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民主党派干部培训班、进修班。九三学社中央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先后举办新任中央委员培训班、青年骨干培训班、骨干社员培训班、省级以下机关专职干部培训班等多个班次,培训社员1000余人次。“联合党校联合办”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学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传统。

此次印发的《条例》,突出社会主义学院作为联合党校的鲜明特点,把“联合党校联合办”的要求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条例》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一般由民主党派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副院长中应当配备党外人士”,从领导班子配备上体现了社会主义学院联合办学的性质定位。“社会主义学院的党外院长、党外副院长人选,由党委统战部门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协商提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既充分彰显了联合党校联合办的鲜明特点,又真正展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条例》成立院务咨询委员会的规定,为落实“联合党校联合办”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抓手和载体,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支持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提供了平台路径。

三、紧密结合九三学社工作实际学习贯彻《条例》。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加强九三学社自身建设。要深刻领会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定位,深刻领会加强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学院全面领导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社会主义学院办学的总体要求、工作方针、基本任务、培训目标等,在把握其基本精神和要点上下功夫。将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与深入实施人才强社战略有机结合,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参训社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

二是主动积极作为,为办好联合党校献智出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围绕社会主义学院的建设和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又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社会主义学院的合作交流,在资源共享、合作办学、理论研究、政策宣传等方面进行探索,建立健全共建共用共享机制,齐心协力办好联合党校。

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不断提高台盟履职参政的能力和水平

台盟中央主席 苏辉

《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印发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多党合作史上的一件大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对于推动台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深刻领会《条例》印发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台盟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条例》着眼新时代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事关社会主义学院发展的性质地位、指导思想、基本职能、工作方针、努力方向、功能作用、办学保障等重大问题做出新规定,为做好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其中“社会主义学院经批准可设立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书记由本级党委统战部门负责人担任”等规定,不仅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学院实现办学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更有利于加强中共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

台盟各级组织要深刻领会《条例》印发的重要意义,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盟刊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切实增强学习《条例》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希望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继续加强对民主党派成员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关注,为民主党派成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指引。

深刻领会《条例》体现的鲜明特质,进一步发挥台盟在“联合党校”中的积极作用。《条例》规定“社会主义学院成立由党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组成的院务咨询委员会,对办学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和协商”,为落实“联合党校联合办”提出了院务咨询委员会这一重要平台和载体,充分体现了“联合党校”的鲜明特质,为包括台盟在内的各民主党派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支持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提供了平台路径。

台盟要切实发挥在“联合党校”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荐优秀盟员到社会主义学院参加纳入本级党委统一战线教育培训规划的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和国情研修班,做好联谊交友工作,共同努力把社会主义学院打造成名副其实的“联合党校”。

深刻领会《条例》明确的努力方向,进一步做好台盟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提出“以政治共识教育为核心、以文化认同教育为基础、以能力素质培养为重点”的新时代教学布局。同时要求社会主义学院要“积极开展实践教学和网络培训”,“应当充分利用党委统战部门、统一战线各领域以及社会资源开展教学”,这些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的努力方向,必将有助于提升包括台盟在内的各民主党派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台盟组织有关部门要积极与社会主义学院进行沟通对接,共同将人才队伍培养工作落到实处。希望社会主义学院在课程设置上充分考虑民主党派特色,契合各民主党派的实际需要,增加怎样做好调查研究、如何提升提案质量等参政议政内容,使教学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深刻领会《条例》拓展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台盟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增进两岸文化交流。《条例》着眼社会主义学院新时代新使命,提出建设统一战线智库,明确中华文化学院的设立以及开展中华文化教育、研究、对外交流三项职能,是对原有政治功能进一步拓展,必将为社会主义学院更好发挥作用提供广阔舞台。

台盟要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加强与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智库联系合作,共同开展统一战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也希望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发挥专家智囊作用,对今后民主党派怎样发挥职能提供理论支撑。

《条例》规定“社会主义学院应当面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开展国情教育和中华文化研修,增强港澳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争取台湾民心认同,促进海外侨心凝聚”。这一规定充分说明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中华文化是两岸同胞心灵的根脉和归属。

作为由定居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士组成的参政党,台盟愿意与社会主义学院加强合作,为增进两岸文化交流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强化理想信念 促进“两个健康”

全国工商联主席 高云龙

中共中央颁布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做好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推进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遵循。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将紧紧依托社会主义学院这个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牢牢把握“两个健康”主题,着力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工商联干部队伍。

《条例》对促进党的统一战线事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基本依据,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工商联组织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发挥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体现了社会主义学院“联合党校”的鲜明特质,提出“社会主义学院应当加强科研管理,建立科研课题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同相关部门、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内外学术机构的合作”。这为工商联参与支持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将更好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和人才培养。

《条例》立足新时代任务要求和未来事业发展,提出新时代教学布局,以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和国情研修班等班次类型实现统一战线领域教育培训全覆盖,将有力推动解决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办学资源紧张与培训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

《条例》对加强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两个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定理想信念,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表率;不断提高工商联所属商会班子建设、团结教育、服务发展、自律规范的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工商联干部“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的工作水平,是工商联面临的时代课题。

近年来,全国工商联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各级工商联专职领导干部、商会负责人进行了大规模集中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无法满足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教育培训工作需要。《条例》深刻揭示了新时代统一战线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主义学院的办学保障,明确了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的努力方向,对工商联依托社会主义学院提升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教育培养质量、促进“两个健康”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条例》的落实必将促进社会主义学院与工商联携手共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教育培训新发展。《条例》的颁布赋予社会主义学院新的时代使命,为工商联与社会主义学院加强合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建议社会主义学院在着力构建同大统战工作格局相适应的统一战线教育培训体系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组织民营企业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民营企业家学习党和政府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民营企业家学法懂法用法。加强与工商联的合作,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

同时,建议社会主义学院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建立网上学习平台,采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辩论式、情景式等多种互动式教学方法,促进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堂讲授与互动研讨相结合,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

工商联将按照《条例》要求,一如既往地支持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充分借助学院的资源和平台优势,教育培养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工商联干部,为促进新时代“两个健康”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部体现对无党派人士深深关爱的党内法规

无党派人士、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光权

《条例》字数虽然不多,但意图明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用词精炼,处处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包括无党派人士在内的党外人士教育、培训与成长的关爱。

一、法规为无党派人士的培养提供了最佳条件

《条例》在11章63条中,大量规定了与无党派人士直接有关的内容。《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第5条中将社会主义学院的基本任务进一步规定为“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培训统战干部,培养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

此外,在《条例》的其他条文中,大量内容也与无党派人士的教育培训有关。例如,在第15条、第16条、第17条关于培训班和培训对象的规定中就当然地包含了无党派人士。第19条更为明确地规定,社会主义学院可以面向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举办专题研讨班。在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方针、基本任务、培训目标、学制规定、科研工作、中华文化学院建设、学员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中,都有大量内容与无党派人士直接或间接相关。

总体而言,《条例》为无党派人士的教育、培训做了详尽规定,通篇体现了党中央对无党派人士成长的殷切期待。

二、无党派人士通过在社会主义学院的学习全面提升了参政议政能力

作为无党派人士,我切身感受到新时代“联合党校”呈现出的新气象新面貌。

一方面,社会主义学院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成为中央统战部管理的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党外人士教育培训层次规格进一步提升。无党派人士在这里接受教育、培训,既有紧迫感,也有自豪感,既开阔了视野,也增长了见识,全面提升了参政议政的才干。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学院的办学方向更加明确,教学改革思路更加清晰。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共识教育,启动以“五史合一”为引领、以“五大建设”为支撑、以“大统战”为特色的模块化教学改革,切实增强学员“四个自信”;立足中华文明的文化共识教育,针对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等十大群体,因材施教,适时推出了“十个讲清楚”系列教培项目,受到学员高度评价。

我深信,中共中央这次制定的《条例》将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改革成果用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必将使无党派人士在未来继续成为这些改革措施的直接受惠者。

三、真诚期待社会主义学院继续加强对无党派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

首先,要加强对无党派人士的政治教育。无党派人士不同于民主党派同志,自身没有参加任何组织和党派,因此,按照《条例》第4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无党派人士的政治教育就显得特别重要。

其次,无党派人士是党外挚友,多年来在参政议政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建议在社会主义学院的核心课程中,尽可能增加一些与无党派人士教育培训有关的内容。

再次,提高无党派人士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党外人士队伍成长的规律不同,有一些人长期不在体制内工作,因此,在教育培训中针对无党派人士适当开设有关参政议政引导以及演讲甚至心理学课程就是必要的。

最后,建议适度增加一些法律课程。既可以把无党派人士首先塑造成合格的守法公民,也有助于拓展大家的知识面,还有助于全面提升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