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社院完成《<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及解读》首次藏文翻译工作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第三次全国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会议精神,近日,西藏社院完成《<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及解读》藏文翻译工作。

2020年7月西藏社院首次设立院内课题,并经相关部门批准,进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及解读》的藏文翻译、编撰、出版工作。该课题由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务会成员,西藏社院党组书记、院长平措旺堆主持,在参考西藏自治区编译局相关规定基础上,经过反复审核校对,形成3.85万字终审稿,编辑成册,内部出版,完成了《条例》的首次藏文翻译工作。

本次翻译工作,是西藏社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此项课题的顺利结项也是西藏社院坚决贯彻、落实今年7月中央社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潘岳与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西藏自治区主席齐扎拉座谈时对西藏社院系统教学科研工作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为了进一步转化科研成果,西藏社院将推动公开出版发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及解读》藏汉双语版,以供全区七地市、74县(区)统战民宗部门学习、使用。

供稿:西藏社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