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三次学习(扩大)会

6月24日,中央社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集中深入研讨。学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吉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吉林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坚决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部署任务。

吉林强调,要着力提高党纪学习教育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要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内容,从总则到分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每一条都要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把六项纪律作为一个科学体系来把握。纲举目张,抓住学习《条例》的核心和关键,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要突出政治纪律学习。认真领会政治纪律的本质要求,尤其是对此次《条例》中新修订的条款,要进行深入学习,搞清楚为什么要把相关行为纳入到违反政治纪律的表现中。

吉林指出,要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要坚持有错即纠、有纪必执、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加强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管理,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要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要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坚持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和信任爱护干部相统一,最大限度防止党员、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党组成员、秘书长徐永全作重点发言,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天昱,党组成员、副院长袁莎,党组成员、教务长徐绍刚出席会议。图书信息中心、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代表交流了学习体会。

供稿 | 温子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