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 比较历史视野下中国多民族聚合性存在模式论析

摘要

中华文明一直呈现出多元特征,内部包含着诸多不同的族群;但又能将“多元”凝聚为一个共同体,形成多民族聚合存在的模式,与其他文明的民族(政治)分立模式形成鲜明对照。这种多民族聚合存在模式是如何形成的?数千年不坠的原因是什么?本文将中国多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划分为古代、近代和现代三阶段,进行历史比较:将古代中国与西方话语下的“普世帝国”、早期民族国家比较,勾画中国多民族聚合体的传统形态;将清朝与近代几大帝国比较,从内聚和外聚两方面研究近代中国面临的巨大危机以及危机下共同体的重塑;将现代中国与其他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比较,分析新中国在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方面的成绩。由此揭示,中国的聚合性归根结底是一种伟大而深层的“文化力”,即中华文明独一无二的“吸引力”“包容力”。

关键词:中华文明;文化民族主义;“普世帝国”;国族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

中华文明是一个覆盖广泛地区的大型原生文明,包含了诸多具有一定差异性的民族,即使其主体民族(汉族)内部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中华文明能长期保持多元一体格局,形成多民族聚合存在模式,与许多文明那种宗教(文化)同一但民族(政治)分立的存在模式形成鲜明对照,其中原因值得研究。本文基于比较历史分析和发展脉络梳理,发掘中国多民族聚合性存在模式形成和保持的原因。

一、“普世帝国”与古代中国之比较

按照一般看法,古代中国经过五千多年的历史流变,经历了由部落联盟的原始国家到天子与诸侯共治的封建国家,再到延续两千多年的官僚制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历程。在近现代民族主义浪潮在西欧掀起并伴随着西方文明扩张传播到世界各个角落之前,西方也出现了三种国家形式:一种是城邦国家;一种是“普世帝国”;另一种是早期民族国家。城邦国家规模很小,可近似看作早期民族国家的一种“历史预演”,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我们首先将其他两种西方国家形式同中华古代国家进行比较,分析中国多民族共同体的传统形态。

(一)西方学界所定义的“普世帝国”

在西方政治学中,“普世帝国(Universal Empire)”指的是一种宽容的统治模式:帝国虽然被一个具有“天赋皇权”至高地位、被视为世界领袖的皇帝统治着,但在辽阔的帝国疆域内各个族群、部落和宗教团体作为一定程度上自治的社区存在着。这些团体在文化、宗教、政治和法律等诸多方面都具有自治权,只需要对帝国政府承担部分义务;帝国的统治者负责保障疆域内各民族社会的安定,确保针对每个群体的法律能保持最低限度的公平。

“普世帝国”可以追溯到两河流域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和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后来欧洲和近东地区诞生的波斯帝国、亚历山大帝国(马其顿帝国)和罗马帝国都是“普世帝国”的代表。国外学界定义的“普世帝国”不局限于欧洲和近东地区的文明,古印度帝国、古代中国、南美的印加帝国等都被认为属于“普世帝国”的范畴。“普世帝国”在人类历史上存续了很长时间,近代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俄罗斯帝国、奥匈帝国乃至大英帝国都可以看作“普世帝国”的例证。但是伴随着两次世界大战前后民族自决思潮和反殖民主义运动的兴起,上述帝国纷纷土崩瓦解,“普世帝国”也从此成为一个历史概念。

(二)“普世帝国”与古代中国的共同点

西方学者将古代中国也纳入“普世帝国”范畴之中,这种说法并非毫无根据,古代中国与“普世帝国”确实有某些共同点。

1. 赋予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将君主视为“世界”的统治者

在古埃及,法老(Pharaoh)被视为太阳神的儿子,因此有权统治太阳照耀下的一切,成为世界唯一的最高统治者。古埃及文献中,公元前 12 世纪的法老拉美西斯三世被称为“世界的统帅”。在古罗马,戴克里先改革废除罗马残余的共和因素、建立帝制以后,将“主与神”(希腊语κύριοςκαὶ θεός)、“万王之王”(希腊语 βασιλευς των βασιλευοντων)等称号当作皇帝的称谓,将皇帝定义为神授的世界统治者。欧洲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三世创设的哈布斯堡王朝座右铭 A.E.I.O.U.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在中国,“普世君权”最初表现为一种“天下共主”观念。钱穆先生认为,中国应该很早就有了共主的观念。“中国古代各部族间既已很早便通婚姻,则相互间必有许多问题待求解决,于是各部族间遂有推出一个公认的共主之必要。”这共主资格,最早靠武力争夺,其次演变为推举禅让,最后演变为传子之局;此后,共主观念与天命观念相结合,促成了中国人大一统的天下观念。周朝将君主称为“天子”。上天把天子赐给下界,由天子去行使天命,使其有权统领周王室分封的大小诸侯以及周边的四夷部落。这种合法性授权是唯一的,即所谓“天无二日,国无二君”(《礼记 • 曾子问》)。“天授”的“普世君权”观念伴随着秦并六国和汉朝的儒家改制逐渐固定下来,成为皇帝统治其疆域范围内各民族的重要合法性依据。

2. 内部始终保持着多民族并存

“普世帝国”体制下皇帝被视为“世界统治者”,理论上帝国也成为其治下各种民族、宗教、文化群体的“家园”。在万民法的框架下,罗马帝国的领土范围内生活着罗马人、希腊人、叙利亚人和埃及人等诸多差异巨大的民族。近东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虽然是一个典型的伊斯兰君主国,但其统治下依然生活着大量的东正教徒、天主教徒和犹太教徒;在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昔日东罗马的大牧首依旧受到穆斯林皇帝的丰厚优待,充当帝国境内东正教徒的精神领袖;根据 1830年土耳其帝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基督徒占到全国人口三分之一以上。

古代中国早在周朝就已形成多族群杂居的格局,不仅华夏的边陲地区生活着大量异民族,即使东周王都洛邑,其郊野地带也生活着被称为“陆浑”的少数民族。此后,伴随外来民族尤其是北方游牧部族的内附和疆域的扩张,众多其他民族也被纳入统治之下。在近代中国前夕,中国境内生活着数十个民族,本土的道教和其他传统信仰、佛教、伊斯兰教甚至基督教、犹太教都能在中国找到踪迹。

3. 自治权普遍存在于疆域范围内

从横向角度而言,“普世帝国”往往呈现“核心区域—自治领—附属国”的轴心文明结构。在核心区域内,皇帝派驻的官吏管理着地方事务,呈现高度行政化的特征;在自治领(羁縻地)中,虽然名义上有中央任命的官员,但往往享有较大的自治权,甚至其行政长官可以世袭,与一国之君无异;而附属国则是帝国疆域内半独立的国家,往往有自己独立的政治体系,仅向皇帝履行封贡义务。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俄罗斯帝国,沙皇政府派遣的官员控制着 78 个俄罗斯化程度较高省份的行政权力;中亚和高加索地区由臣服于沙皇的王公统治;而在东欧的芬兰和波兰,沙俄设置了波兰会议王国(1867 年废除,拆分为 8 个省份)和芬兰大公国两个附属国(君合国),虽然沙皇兼任波兰国王和芬兰大公,派驻总督作为最高行政长官,但两个附属国的大部分官员依然由本地的贵族充任。以芬兰大公国为例,其依然保留从瑞典统治时期继承下来的行政体制和议会制度,芬兰公民享有远超俄国本土人民的民主权利,同时芬兰政府也可以与外国单独建立外交关系,甚至一度拥有自己的军队。

古代中国也近似如此。皇帝通过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体制牢牢掌控汉民族传统聚居的“汉地”省份,直接任命县以上各级官员。而在边疆少数民族聚居的省份,中原王朝则采取土司等制度进行管理。以宋元明清四代为例,虽然土司辖地依然按照中原官制设立宣慰使、知府、通判、知县等官职,但这些官员基本都是由少数民族领袖世袭,如贵州宣慰使由彝族安氏家族担任,云南丽江知府由纳西族木氏家族世袭。此外,中国还依靠朝贡体制控领着周边的藩属国,这些藩邦与之若即若离,其中一些高度臣服,采用类似于中原王朝的政治制度;而另外一些保持自身独特的制度和文化,甚至会与中国交战来谋取自身政治利益。

从纵向角度而言,帝国的基层普遍存在大量的自治团体。在中世纪很长一段时间里,神圣罗马帝国的农村地区类似于由不通阡陌的小岛所组成的群岛,国家的权力甚至是封建领主的权力都无法直接影响到下属的农村地区。而在古代中国,虽然朝廷在中央集权体制下牢牢掌控地方行政权力,但基层浸润着“皇权不下县”的传统,族长、乡绅、豪强等基层长老以家族村落为单位掌握自治权,甚至有对族人生杀予夺的权力。

(三)古代中国与“普世帝国”的差异

虽然古代中国与西方话语下的“普世帝国”具有某些相似性,但是两者依然存在很大差异,不可等同论之。

1. 古代中华文明拥有独特的聚合内核

“普世帝国”聚合程度有限,最重要的纽带即“共主”因素,各族群共同生活在一个君主的统治之下;如果君主被推翻、帝国灭亡,自然各族群也就没有共同生活的理由,帝国随即瓦解为诸多大大小小的独立国家。例如西欧的神圣罗马帝国在被拿破仑击败后,随即裂解为奥地利、德意志诸邦和意大利等多个部分。

然而古代中国并非如此。虽然传统赋予了皇帝君权天授的至高地位,但他并不是国家存续的唯一纽带。古代中国维系多元合一的纽带是一种颇具中华文明特色的文化民族主义观念——“华夷之辨”。“华夷之辨”认为中国处于天下中央、是地理和文明的中心,进而形成以华夏礼俗为标准区分周边族群的观念,即行华夏礼法、与诸夏亲昵者则为华夏,与华夏疏远、行落后礼俗者则为蛮夷。这种观念使中国呈现出多元之上聚为一体的独特局面。

一方面,这种观念往往促使其他民族仰慕和学习华夏文化,共尊、认同“中国”,时间既久,这些民族要么成为华夏的一部分,要么深深镌刻上华夏的烙印。如“契丹据有燕云十六州后,开始自认‘中国’,称辽人为‘中国之民’”;“西夏将王族祖先追溯到北魏拓跋氏,北魏拓跋鲜卑又自称黄帝苗裔,建立起西夏人乃至炎黄子孙的历史叙事”;“金人甫一建国,便昭告天下,取代辽朝正统;据有中原后,更自称‘中国’,是黄帝后裔。海陵王完颜亮谓‘天下一家,然后可以为正统’。他不惜毁掉旧都上京(今黑龙江哈尔滨阿城区)会宁府,毅然将都城迁至辽南京城(今北京),在此兴建中都,还南迁太祖、太宗的陵寝,表达南下决心。迁都 20 多年后,‘女直人寖忘旧风’,中都呈现一派‘燕饮音乐,皆习汉风’的景象”。另一方面,华夷观念并不根据血统强调“华夷区隔”,并不反对少数民族在学习华夏礼俗的同时保留自己的特色。例如云南丽江纳西族土司木增深受儒家文化熏陶,擅长撰写诗词歌赋,但这并不影响其按照民族传统信仰藏传佛教,遵照纳西族惯例进行统治。

中华文明这种独一无二的文明吸引力和特殊包容性,形成了多民族向心聚合型的存在模式。哲学家赵汀阳提出,中华民族、中国形成了一种吸引周边民族不断参与进来的“漩涡”模式,中原地区具有一种资源优势,特别是周的天下体系提供了“一个值得争夺的精神世界”,对周边民族产生了持久的吸引力、形成了一个不断重复的“逐鹿中原”的博弈游戏,中国就在这一过程中被创造出来。“中国是一个有着强大向心力的漩涡,这个漩涡不断把周边各个地方各个文化卷到一起,形成一个极其丰富的、巨大的时空的存在。并且漩涡的特点就是一旦卷进去就无法脱身,它是一个向心的运动。”

2. 古代中国拥有多元的扩展模式

“普世帝国”的形成和扩大离不开两条路径:其一是武力征服。如罗马原本是台伯河边山丘上的一个小城邦,通过数百年间连续不断的征服战争,方才发展为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其二是通过联姻。联姻是西方君主制度下获得一个国家统治权的重要方式,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将这一方法发挥到极致,巅峰时期皇帝查理五世成为德意志、奥地利、西班牙、尼德兰、意大利和南美洲的共同统治者,成为西方历史上最有权势的君主之一。

但是在古代中国,文明的扩展方式就显得十分多样,虽然依然离不开武力手段(例如汉武帝时期征伐南越国以及从匈奴手中夺取河西走廊,使两广和甘肃从此成为中国的核心领土),但是文化扩散、和亲、边缘民族的内附、贸易、民族融合、封贡等手段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无论对域内还是化外的民族,都更愿意采取“协和万邦”的和平主义态度。体现在国家治理方面,历代中原王朝基于中华文化意识以道德教化、礼制规约、政策协调等手段,在确保汉族农业地区社会协和的基础上,通过“修文德,来远人”实现民族协和。

与这种文明扩展模式对比,“普世帝国”通过武力手段不断发展壮大,“马上得天下”却不能“马上治天下”。征服者只是在一段时期拥有军事优势,却不能确立起真正的文化优势,再通过民族融合将文化优势转化为主体民族的人口优势。这样,在国家能力衰退时不仅帝国会崩溃、坍缩,人口只占相对优势的主体民族甚至也可能消融在后起的诸多民族之中,罗马帝国的覆亡就是代表。而古代中国则能依靠文化、文明的软实力和民族融合,成功实现对广土众民国家的长久治理,展现了“文化力”的深层作用,说明了中华文明的巨大吸引力和特殊包容力。

3. 古代中国拥有独特的地缘优势

从地缘政治和国际关系角度而言,中世纪之后的西方文明一直维持着一种国家间的“均势(balance of power)”。这种均势萌发于意大利的城邦体系之中,到 15 世纪后半期,亚平宁半岛上逐渐出现米兰公国、威尼斯、教皇国、那不勒斯王国和佛罗伦萨等力量大致相同且相互牵制的五个城市国家,相互之间的提防与牵制使得五个国家虽不能统一意大利,但同时也可以有效防止意大利被其他国家统一。法国入侵意大利之后,这一均势被打破,“一个欧洲体系代替了意大利体系”,欧洲的国际均势开始形成,初期表现为法国与西班牙的两极对抗均势,而当双方的力量失衡时,次等国家经常通过转移结盟对象而维护两者之间的平衡。在此后的欧洲历史上,神圣罗马帝国和奥斯曼帝国的长期对抗,欧洲各国组织七次反法联盟绞杀拿破仑帝国,都体现了西方的均势策略。这种均势策略导致西方“普世帝国”的扩张总是被约束在一定的限度之内,无法真正实现统一整个欧洲的目标。

而在中国历史上,就内部而言,均势状态也有着较长的历史。战国时期七个主要诸侯国并立,每当有一个国家的势力扩张到足以威胁其他国家安全的时候,其他国家就会组成联盟来削弱崛起国家。总体而言战国时期的均势共产生了三次波动,分别是对魏国的制衡、对齐国的制衡与对秦国的制衡。但由于秦国通过商鞅变法极大增强了国家能力,“连横”策略化解了六国“合纵”,战国七雄的均势在秦王嬴政统治时期快速崩溃,最终归于一统。

此后中国经历了秦汉四百余年的大一统建设,作为核心地区的中原在经济、社会、文化方面被紧密联系为一个整体,再加上中原地区大部为广袤的平原,不具备割据的条件。因此,秦汉以后的中国即使出现分裂局面,也大致呈现统一的北方中原王朝与南方对立的局面。如果南方处于统一王朝的控制之下,则南北对立一般能够维持较长时间(如南北朝和南宋时期),但由于中原地区的农业经济优势和对长江以南的地缘压制,这种对立往往处于北强南弱、南方政权依靠长江(淮河)—秦岭天险勉强维持的非对称局面;而如果南方处于分裂局面,即使南方多个割据政权能够达成短暂的团结,中原王朝南下统一也仅仅是时间问题,三国时期脆弱的吴蜀联盟以及五代十国时期长江以南诸割据政权的各自为战均印证了这一点。

就外部而言,中国地处较为封闭的东亚—东南亚地区,庞大的中国长期以来是这一地缘地带中唯一的强国,其余小国要么加入朝贡体系,要么孤悬海外,不存在与之制衡的实力。唯一能够造成威胁的便是北方的游牧部族政权,但是它们一般只是南下劫掠生产资料,即使其选择入主中原,也会迅速转变成新一代统治者甚至彻底汉化。

由于中国内部缺乏实现割据制衡的条件——间或发生的制衡仅是政治力量割据而绝非民族独立自治且不具有合法性,所以能够保持长期的统一状态,即使不幸陷入分裂也能重归一统。而在外部,中国在地缘上一直处于一种非对称的主导地位,不存在外部势力与之谋求均势的问题,也不存在外部势力为制衡中国而试图瓦解之的情况。

4. 古代中国的国家能力不断加强

从国家能力角度观察,横向而言,“普世帝国”的国家能力与其存续时间成反比,即伴随着历史进程的推移,中央政权的控制力不断递减,最终到达临界点,造成帝国崩溃;纵向层面而言,“普世帝国”的国家能力也远低于古代中国。

古代中国的国家能力呈现波浪式递增的趋势。这一方面是中华文明“华夷观念”“协和万邦”等文化浸染,使得古代中国拥有强大的“濡化能力”——即通过认同感和价值观建立起各族群对于儒家文明的向慕和对华夏共同体的认同,为国家发挥作用、凝聚其他民族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则是古代中国超脱了“普世帝国”普遍存在的封建意识,将宗法封建制转变为皇权官僚制。周初依照宗法血缘建立起分封制,但伴随着血缘纽带的疏远,周朝最终崩裂为诸侯并立的局面。秦并六国后,废封建、置郡县,开始了将宗法封建制改变成皇权官僚制、建立统一政府体系的进程。以后又经过两汉、隋、唐等朝的发展,最终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皇权官僚制体系。皇权官僚制下中央任命官吏管理地方,官吏只有管理权,没有对地方的所有权,更不能世袭。在科举制度下,地方官吏被儒家大一统意识深刻浸染,可以有效执行朝廷的决策。

在官僚制的统治下,国家既拥有“汲取能力”,从辽阔的境内获取资源维系国家机器的强力运转,又拥有足够的“强制能力”和“规管能力”,实现对辽阔之地的有效治理。且历朝都十分重视对前朝教训的总结,力图克服前朝的不足,使本朝的制度、治理更加完善,从而使得古代中国呈现一个国家能力不断加强的趋势。 

二、西方早期民族国家与古代中国之比较

我们也将古代中国与西方早期民族国家进行对比,发掘二者的异同。

观察西方早期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其与古代中国同样存在一定相似性,比如都存在一个占据主导地位的主体民族,出现较为健全的政府体系,君主权威超越了宗教教会、地方诸侯、贵族势力等。但是西方早期民族国家往往排斥多元,对少数族裔实施残酷的迫害、排斥政策。以西班牙为例,1492 年西班牙完成统一的同时,这个新兴的民族国家便下令境内的犹太人选择改宗或离开西班牙,最终大约有 15 万人被驱逐出境,个人财产被没收;1567 年西班牙国王费利佩三世又下令屠杀、驱逐境内的阿拉伯人后裔(摩尔人),最终有 50 万摩尔人被逐出。欧洲这种排斥他族、建立单一民族国家的做法,在中国历史上是极少见的。只要其他民族不危害中央政权的稳定和统一,中原王朝很少有强制驱逐、排斥异族的现象。其他民族也较少力争建立自己的国家、与中原王朝并存,而是在力量不足时托庇于中原王朝,在力量强大时“让自己成为主导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主体”。

古代中国虽然不以血统或民族而是靠文明、文化和先进的制度凝聚起来,但是这不意味着古代中国没有民族意识。应当说,相较于中世纪欧洲人长期将自己只认同为基督徒、民族意识发育非常迟缓,古代中国人的民族意识、民族身份、民族认同甚至产生得更早也更为深厚,尤其是在中原王朝地位降低、面临严重挑战、不得不与其他民族政权并存的时候。

以宋代为例。按照葛兆光先生的看法,宋代始终面临其他民族政权的威胁,要给辽纳币、与西夏保持敌对状态,后又被金攻破汴京、掠走徽钦二帝,再后来又面临蒙古的压力,这使中原王朝的地位严重降低,不得不与“夷狄”对等交往,实际失去了“天朝上国”的身份。“古代中国相当长时期内关于民族、国家和天下的朝贡体制和华夷观念,正是在这一时代,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在自我中心的天下主义遭遇挫折的时候,自我中心的民族主义开始兴起。这显示了一个很有趣的现实世界与观念世界的反差,即在民族和国家地位降低的时候,民族和国家的自我意识却在日益升高,这种情况在中国思想史上可以说一直延续至今。”因此,宋时“严夷夏之防”的观念、民族身份和民族意识都显著增强,相应的措施更加严厉,体现出早期民族国家的一些特征,如明确划分与辽、西夏的边界,严禁书籍、工匠、技艺、特殊资源等流传至外国,划定境内“外国人”的居住与活动区域等。同时,以民族来区分“道统”“正统”的论述也大量增加。总之,“在(宋时)关于‘中国’的各种观念和话题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人的感受、焦虑、紧张、情绪,而这些感受、焦虑、紧张、情绪所呈现的一般思想世界,就成了精英观念和经典思想的一个背景与平台,使他们总是在证明‘中国(宋王国)’的正统性和‘文明(汉族文化)’的合理性,而这种观念恰恰就成了近世中国民族主义思想的一个远源”。

当然也要看到,尽管宋在很多方面显现出与西方近代民族国家相近的观念和做法,但中国人对此的论证仍然立足于自身的“正统性”和“文明合理性”,而不具有西方那种各民族独立、自治的意涵。这样,以宋为代表的古代中国的民族意识、民族认同更像是“华夷秩序”受挫时的一种应激反应,只是在危机时期才会强化和凸显出来;一旦危机过去,“天下主义”“华夷一家”又会回潮,成为主流观念。

也就是说,中国尽管也有民族主义的深层潜流,但一直以立足于文明论的“天下主义”“文化民族主义”为主体。这预示着近代中国在接受西来的民族国家观念时会经历巨大痛苦,但也使我们无论如何都要保持多民族共同体的模式,不会接受西方那种建立单一民族国家的做法。费孝通先生有过一个著名的论断,即中华民族呈现一种独特的“多元一体格局”。在笔者看来,与中华文明相对,西方“普世帝国”是“多元缺乏一体”,而西方早期民族国家则是“一体缺乏多元”。而正是将“多元”与“一体”这两种看似对立的原则统一起来的意识、能力、文化和结构,使得中国既没有将境内的各种民族进行强制同化或驱离,也没有因为多元、缺乏一体性而瓦解。因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普世帝国”在历史进程中往往难以长期维系,而疆域庞大的古代中国却能在保持民族多元的同时长期保持“分久必合”的动态统一。

三、内聚与外聚:帝国 / 王朝的崩溃与国族的塑造

到了现代,伴随新思想的勃发和工业经济的崛起,人类文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剧变。在激荡的大背景下,旧帝国 / 王朝的崩溃和民族国家的崛起是当时典型的政治现象(见下表),帝国或王朝的继承者仅剩余昔日主体族群建立的现代民族国家。

如上表所示,在帝国或王朝落幕之后,仅有两个国家依然保持着昔日的主要遗产,维系着多民族大国的主体部分——一个是俄罗斯,另一个是中国。但相较于苏联解体众多加盟共和国独立、俄罗斯又爆发过多次民族战争,中国的民族关系要好得多。那么,中国在近代这个危机最严峻、挑战最严重、充满惊涛骇浪的历史阶段是如何避免分裂,虽经历巨大痛苦却很好地维系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保持了疆域基本完整,最终通过风高浪急的历史“三峡”的?

(一)清朝的特殊情况

目前主流观点将鸦片战争作为中国近代历史的起点。但是如果分析近代中国多民族国家模式的变化,就不得不采用徐中约等人的看法,将中国近代史的起点提前到 17 世纪明清鼎革之际,尤其是观察清朝的特殊变化。清朝作为中国最后一个王朝,历来饱受争议,但不可否认,其对中国历史造成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从比较历史的视角分析,清朝相较于此前的中原王朝发生了许多新变化。

首先,清朝将汉地、关外、蒙古、新疆和西藏这些异质性很强的地区第一次完全统一到中华文明的范围之内,使得中国的多元性、统一性都大为增强。这种背景下,皇帝也有了新身份:满清皇帝虽然与其他历代少数民族君主一样进行汉化改革,但是并没有将自己完全转变为传统意义上的“华夏”统治者。清帝不仅仅是中原汉地范围内各民族的皇帝,同时也是满八旗中上三旗的旗主和蒙古各部落的博格达汗,并被藏区视为转轮圣王兼文殊菩萨皇帝,成为多元族群文化之上的新“天下共主”。

其次,清朝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深化对边地的统治和教化。雍正四年(1726)起,清廷在各地尤其是西南诸省大规模推进“改土归流”,即废除少数民族地区土司酋长的世袭统治地位,改由中央派遣、流动任职的文官进行管理。改土归流制度建立后,清朝通过编户齐民、经济联系加强对边远地带的管理,同时各地纷纷建立圣庙、武庙、文庙、社稷、先农、名宦等蕴含国家治理理念的官方祭祀场所以及义学、府(县)学、书院等中原正统的儒学教育体系,将少数民族地区对土司的崇拜转化为对国家的认同,从而有效增强了中华文明的聚合力。同时,清廷还在新疆、西藏等地派驻驻藏大臣、伊犁将军等军事、行政官员,利用中原传统的爵位分封制度来规范蒙古、西藏和新疆的封建王公,通过“金瓶掣签”制度掌握蒙藏佛教领袖的任命,从而加强了对这些少数民族聚居边陲地区的控制。

再者,“华夷之辨”出现变化,民族交融进一步加深。满族(女真族)作为发源于白山黑水的渔猎民族,是“华夷之辨”中典型的“化外蛮夷”。清廷入关以后,在对外关系上依然延续“华夷之辨”的天朝上国方针;但在内部,面对“以夷变夏”的合法性危机,对“华夷之辨”心理采取了诸多打压政策,最重要的莫过于“剃发易服”。同时,清廷积极对“华夷之辨”的论述进行调整,基于中原文明的天下观对自己“东夷”皇朝身份进行辩护。雍正皇帝编纂的《大义觉迷录》声称“有德者可为天下君”,将德行而非民族出身确立为天下之君的唯一标准;还主张清朝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大一统”、具有“仰承天命”的伟大功绩,不能“以华夷而有殊视”,并且“华夷之别”的提法仅适用于分裂时期,“大一统”时期则应该强调“华夷一家”。这种新论述打破了由民族身份决定的“华夷中外之分”,将“华夷之辨”从略带歧视性的话语调适为更温和、更包容的言说,为近现代中国多民族共同体的革新与巩固播下了思想种子。

在传统“华夷之辨”的体系下,中原农耕文明和塞外游牧文明以长城为界长期呈现对立局面,但在清廷统治下,汉地和蒙古、满洲都已成为其一部分。同时伴随着马铃薯等高产作物引入中国,中原人口剧增导致人地矛盾加剧,大量的汉族人口由传统的汉地向“化外之地”迁徙。例如“闯关东”运动使东北的渔猎部落聚居地转变为新的汉族农业区,“走西口”使大量汉人西迁到甘肃、新疆、内外蒙古等地区,此外汉族还大量迁往台湾、云南、贵州等边陲省份,极大地改变了边疆地区的民族结构,使民族交融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

这些变化更新了古代中国的民族观念,使得中华文明进一步呈现多元样貌;同时文明内部伴随民族交融和中央集权的加强,多民族共同体的聚合也达到新的高度。

(二)帝国和王朝的崩溃

自 1840 年鸦片战争起,衰朽的清廷面对列强的入侵屡战屡败,1895 年甲午战争败给昔日的边缘小国日本,更是彻底击碎了“天朝上国”的迷梦。列强不仅在中国争夺势力范围,还积极谋划策动边疆地区的“独立”。1912 年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虽然使中国历史迎来了一个没有皇帝的新时代,但是在作为天下共主的皇帝消失后,满清皇帝治下的各民族又将何去何从?基于历史的比较,可以发现中国面临的崩溃危机并非偶然,也是新的历史背景下当时世界上“普世帝国”面临的普遍情况。

1. 聚合内核的瓦解

虽然中国与“普世帝国”的聚合内核有所不同,但是在近代的历史背景下,这些内核都在逐渐走向崩溃。

伴随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兴起和扩散,宗教的神秘主义遭受了理性主义的沉重打击,附着在君主身上的宗教光环也被“祛魅”。既然皇帝不再神圣,那他治下的臣民自然也没有完全服从的义务。在资产阶级反对君权的斗争中,民主主义与共和思想相结合,基于“天赋人权”观念对皇权发起了有力的挑战。1848 年革命沉重打击了奥地利皇室;俄国沙皇在 1825 年十二月党人起义后的近一百年里持续面对着自由派、社民党人、无政府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的巨大威胁。这种情况下,作为旧帝国核心的皇权越来越难以维系下去了。

在西学东渐的影响下,中国于 1894 年至 1911 年也爆发了一系列推翻君主制的革命。作为传统聚合纽带的“华夷观念”也面临严重挑战。近代西方列强对中国的全方位入侵完全不同于以往中国遭遇的任何一次外部危机,其特别之处在于西方列强不同于以往攻击乃至统治中国的“诸夷”,其“以治法相竞,以智学相上”,在文明水平上领先于世界其他地区,以“文明”“进步”为旗帜进行扩张;西方知识、思想、技术和制度的涌入带来知识思想领域的大变局,对中国传统文明构成强烈的异质性挑战。传统“华夷观念”建立在“华”文化在区域内的绝对优势地位基础之上,当这种文化及信念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不再具有往日的优势地位时,昔日凝聚多元族群于王朝之内的聚合内核也就需要变革了。

2. 外部势力的干预

在内部聚合能力产生动摇的同时,外部冲击也对帝国的瓦解发挥了重要影响。19 世纪开始,西方列强开始对欧洲及其周边的大帝国进行逐步肢解。在中欧,法国不断策动意大利独立运动,使其摆脱奥地利帝国的控制;普鲁士通过扩张战争不断积蓄实力,将维也纳皇室彻底逐出德意志地区。在东欧和北非,新兴的西方列强开始逐步瓜分近东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1821 年希腊爆发民族起义,得到了英法的全力支持。希腊独立推倒了土耳其帝国崩溃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随后埃及、塞尔维亚、罗马尼亚等国在西方列强的帮助下纷纷摆脱苏丹的统治,帝国在北非的各省也被英法意三国瓜分。

受第一次世界大战影响,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后,由沙皇维系的俄罗斯帝国瞬间土崩瓦解,波兰、乌克兰、白俄罗斯和芬兰等地纷纷独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总统伍德罗 • 威尔逊“民族自决”倡议的影响下,奥匈帝国和土耳其帝国彻底毁灭,裂解为十几个独立的民族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帝国也在反殖民主义的浪潮中退回英伦三岛。

在世界各地都被卷入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 19 世纪以来,中国也面临着被西方列强瓜分的威胁。在中国的核心地带,西方列强一方面建立租界和租借地,划分势力范围;另一方面策动对清廷不满的汉族大员抗拒中央政府的政令,“东南互保”事件即为典型。义和团运动期间,英国驻上海公使华伦和日本总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联络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抗拒朝廷政令,并纠集东南督抚要员和清廷宣战的敌国签订和平条约。这表明在西方列强的支持下,汉族封疆大吏已经目无满清朝廷的权威,对现行统治秩序发出大胆挑战,使清廷权威跌落到最低点。在边疆地区,列强也公开进行分裂中国的活动。如在西藏,英、俄派遣大量间谍深入藏区,试图拉拢政教上层人士策动藏区“独立”,英国更是在 1888 年和 1903 年出兵发动两次侵藏战争,割取西藏大片领土。

3. 民族主义、宗教运动的崛起和民族矛盾的加剧

民族主义和宗教运动对于旧帝国来说,可以认为是外部势力介入的产物。以希腊独立战争为例,希腊独立是民族主义和宗教运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希腊民族主义的诞生,与西欧启蒙运动后的民族主义思潮密不可分,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乔治 • 拜伦积极参与希腊独立战争,并撰写大量诗歌来鼓舞希腊人追求民族自由的意识。而希腊作为一个东正教国家,又深受俄国掀起的东正教运动的影响:1711 年沙皇彼得一世发动第三次俄土战争,号召奥斯曼帝国境内希腊等地的东正教徒起来反对土耳其人,与俄罗斯人一起在东正教的旗帜下为“信仰和家园”而战。在俄国的鼓动下,希腊涌现大量东正教神谕文学和预言基督教十字军东征的诗歌,在希腊东正教教士的鼓动和宗教“圣战”精神的鼓动下,希腊反抗运动此起彼伏。

而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思潮也开始兴起。在西方民族主义思潮和满清民族歧视政策的双重作用下,汉民族主义者号召“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而宗教运动也改变了中国境内许多民族的思维。例如发源于阿拉伯半岛的瓦哈比原教旨主义思想从中亚传入我国云南和西北诸省,激化了一些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独立”意识。各民族自主意识的崛起导致民族矛盾加剧。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我们”和“他者”的区分,蕴含着“我他”对立的情结。这种背景下,长期交错杂居的各民族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满汉、回汉等民族矛盾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

总之,中国在近代也面临十分严峻的生存危机,存在着分崩离析的“亡天下”风险。但是中国存在一个庞大的主体民族,拥有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央集权传统,再加上大一统观念依然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因此并没有瓦解。在清朝崩溃之后,面对传统聚合内核的衰亡,近代中国人积极探索重塑国家的新路,从而为现代中国创设了全新的聚合内核——国族意识。

(三)内聚:中华民族的塑造

“中华民族”的概念诞生于清末维新派和革命派的论战过程之中。孙中山、黄兴、章太炎等革命党人出于反抗满清统治的需要,曾主张一种排满的“汉民族主义”,将推翻满族统治作为革命目标之一。而维新派人士则针锋相对,其领袖梁启超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中写道:

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自今以往,中国而亡则已,中国而不亡,则此后对于世界者,势不得不取帝国政略,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提全球三分有一之人类,以高掌远跖于五大陆之上。

维新派出于支持清廷延续统治的需要,主张保留现有疆域,进而将各民族融合成中华民族,以此建立民族国家。这就将近代中国人的民族意识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提出了一个可以为中国境内各民族共同接受的新的聚合逻辑。革命党和立宪党人以新兴的大众传媒——报纸为论战阵地,使新兴的民族主义概念在中国士绅阶层中广为流传,起到政治动员和思想启蒙的作用,有力推动了中华民族观念的诞生。

1912 年辛亥革命推翻满清王朝,在皇帝退位后,原本依附在“天下共主”统治之下的蒙古、新疆、西藏等地都出现独立趋向。面对国家四分五裂的危险,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摈弃了革命期间宣扬的狭隘民族主义,接受了梁启超提出的国族主张。孙中山在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演讲中表示:“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中华民族作为中国国族的观念至此成为共和时代中国的立国基础,标志着中国脱离了传统王朝的范畴,开始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化。

(四)外聚:国族意识的强化

然而仅建立一个观念上的共同体是远远不够的。纵览西方近现代的历史,许多民族也都产生了浓厚的民族主义意识,但是如何借助政治能力将“想象的共同体”转变为“现实的共同体”,使国族观念真正深入人心,这是新生的民族国家亟须解决的。简而言之,对于民族的建构来说,提出一个思想层面的“结构”固然重要,但是真正要把这个“结构”建立起来则是任重道远的过程。例如希腊民族主义在演化过程中产生了“伟大理想”(希腊语 ΜεγάληΙδέα)的民族主义目标,其基于希腊人对于拜占庭帝国的历史回忆,构建了一个以君士坦丁堡(伊斯坦布尔)为首都、以雅典为经济中心的“想象的共同体”——大希腊人国家;但是新兴的希腊民族国家并没有足够的实力将这一目标付诸实施,盲目的民族扩张导致希腊长期陷入对外战争,并且造成国内军事集团势力膨胀、政变频发,严重阻碍了这个西方文明发源地的现代化进程。

对于近代中国而言,在辛亥革命以后,原本就弱化了的中央集权更是遭遇沉重打击,尤其是在北洋军阀执政以后,军阀集团内部分化为多个派系,各自割据一地,互相攻伐。在边陲地区,1911 年外蒙古哲布尊丹巴活佛篡取满清皇帝“博克达汗”的头衔,宣布“独立”;同年西藏当地王公驱逐清廷派驻西藏的官员和军队,宣布自治。总之,虽然当时的中国树立了构建民族国家的愿景,但是这个民族国家并没有掌控广袤国土的能力,而面临着与“普世帝国”解体同样的危机。

1926 年国民政府挥师北伐,1928 年从名义上统一中国。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积极推进中华民族的构建,建立了蒙藏委员会等机构管理少数民族事务,将少数民族人士吸纳入中央政府当中任职。同时,国民政府还采取了诸多地方行政措施推进民族国家建设,如将昔日的羁縻地改组为由中央政府直辖的行省(新疆、察哈尔、绥远、宁夏、青海、西康等)。国民政府 1940 年在拉萨设立驻藏办事处,1944 年出兵平定新疆内乱。但国民政府时期由于国际、国内形势长期动荡,且国家能力有限,所以并未能完成构建民族国家的使命。

抗日战争是中华民族意识得到强化的重要时期。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使中国各民族都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日本侵略者不仅占领中国大片领土,还企图利用满、蒙、藏以及西南的壮、傣等民族问题来分裂中国。傅斯年、顾颉刚等中国学者则针锋相对地发起“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学术讨论,以抵制日本分化、分裂的阴谋。同时,面对敌人的威胁,中国各民族人民奋起反抗,中华民族意识在抗日的旗号下得到广泛传播。例如,宁夏回族宗教领袖虎嵩山积极宣扬中国民族主义和全体中国人民的团结,声援抗日救国运动,他在主持祷告活动时要求穆斯林信众先向中华民国国旗敬礼,教导信众“爱祖国属于信仰的一部分”。在抗日战争外部威胁的外聚作用下,中华民族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得到空前的普及,在抗日的共同历史记忆下,中华民族的塑造实现了质变。

总之,奠基于传统天下主义的“华夷一家”意识、深厚的“中国”认同、对国家统一无比的珍视、各民族间已经确立起来的牢不可分的联系,使得中国即使在最危险、脆弱的时候,分裂、分离运动也不具有合法性;即使发生民族分离,也一定会有爱国的少数民族领袖站出来参与到中央政府维护国家统一的活动中;军阀即便长期割据一方,也没有哪一个敢于或曾想要“自立为国”,中央政府拥有地方无可比拟的权威和优势。这样,中国具有以新的多民族统一国家取代旧的王朝国家的无可比拟的优越条件,尽管在当时人看来似乎希望渺茫,但它是巨大、深层、长远、终有一日会发挥作用的力量。

四、中华民族构建的新纪元: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的成功实践

中国共产党倡导全民族抗战,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繁荣发展,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独立和解放。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华民族构建迎来全新的纪元。新中国在国族构建方面首先做了两件大事:一是进行民族识别,在最初五年里识别并确认了 38 个少数民族,后来又陆续确认 17 个少数民族,中国的 56 个民族自此定型;二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前三十年里先后建立 5 个自治区、30 个自治州、120 个自治县(旗),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占到了国土总面积的 64%。此外,我们废除了农奴制等少数民族地区落后的社会制度,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教育、文化、科技事业,在许多方面给予少数民族特殊的照顾,促进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使中华民族大家庭更加紧密、巩固。

将新中国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对比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族政策与苏联、南斯拉夫这两个主要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采取的民族政策同样存在一致性和差异性。

三者内部都存在较大的异质性。中国内部汉族与许多少数民族在宗教信仰、语言文字和文化习惯方面都存在差异。苏联也是如此,其境内有 128 个民族;波罗的海沿岸的爱沙尼亚人信仰路德派新教,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人信仰天主教,而作为主体民族的俄罗斯人则信仰东正教,高加索和中亚地区的民族则信仰伊斯兰教。而南斯拉夫则有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穆斯林人、阿尔巴尼亚人、斯洛文尼亚人、马其顿人和黑山人七个主要民族。

三者都采取了民族平等政策。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下,三国都建立了民族自治机关,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消除国内的民族歧视遗毒。

但不同的是,新中国拥有一个庞大的汉民族。如下表所示,根据新中国历次人口普查结果,中国汉族人口占比基本稳定保持在 90% 以上。而苏联人口中俄罗斯族人口比例一直处于略高于50% 的状态,且在 1937 年达到 58% 的高峰后占比不断下降,在苏联解体前夕的 1989 年已跌落至 50.6%,即将失去主体民族地位。而南斯拉夫则没有任何一个民族能够占据人口总量的半数以上,第一大民族塞尔维亚族人口长期在 40% 左右徘徊,且占比在 1961 年以后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到 1991 年南斯拉夫解体前夕仅占 36.2%(由于科索沃地区等部分少数民族聚集区抵制中央政府的人口普查工作,塞族的实际占比要低于这个数字)。

中国在国家结构上实行单一制。中国没有照搬苏联做法实行联邦制,而是基于国情和历史传统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苏联和南斯拉夫给予各民族高度的自治权,苏联的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加盟共和国甚至在联合国拥有独立的席位,理论上拥有独立处理外交关系的权力,这也为后来分离埋下祸根。

中国历经淬炼而形成了比较牢固的“中华民族”意识。新中国采取了综合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和中国传统“大一统”意识的民族聚合路线,使得多民族共同体不仅没有出现严重的危机,反而进一步加强。而苏联和南斯拉夫一直未能完成国族构建与国族认同。

在苏俄建国之初,其领导人对于多民族国家和国族构建是持排斥态度的。法国思想家德 • 屈斯汀侯爵(Marquis de Custine)在游记《1839 年的俄罗斯》中将旧沙皇俄国称为“多民族的监狱”(俄语 Тюрьма наро дов),这一定性被布尔什维克党人多次引述用来抨击沙俄政府及其民族政策,如列宁在《国家政策问题:第四届国家杜马 G.I. 彼得罗夫斯基代表的演讲稿》中写道:“在这项措施之后,数以百万计的‘非利士人’开始变成有意识的公民,并确信俄罗斯是‘各民族的大监狱’这一格言的正确性。”新生的苏俄以及后来的苏联采取了先打破旧帝国,使各民族“自决”为独立的国家,再依靠意识形态来统合民族国家的建国路线,即以共产主义信仰为纽带,构建一个由共产党执政的各民族国家组成的“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这实质上是“普世帝国”的翻版,只不过将聚合内核转变为新的意识形态;而当意识形态的光环衰退时,庞大的国家自然无法继续维持下去。

南斯拉夫本身即为一战后的“人造国家”——其作为战胜国获得了大片战前属于奥匈帝国的多民族地区。南斯拉夫王国一直试图构建“南斯拉夫民族”的国族观念,但在民族主义浪潮下成果寥寥。以克罗地亚民族主义者刺杀国王亚历山大一世为标志,二战爆发前南斯拉夫内部的民族矛盾就已达到十分尖锐的地步。二战后铁托在南斯拉夫建立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仿照苏联划定了 6 个加盟共和国,但并没有建立合理的利益划分机制,导致各少数民族感觉利益过多向塞尔维亚族倾斜,而塞族又感觉本民族被要求过度让利的局面。由于铁托崇高的个人威望,其在任期间国内民族矛盾一直较为缓和,一定程度上带给南斯拉夫党和政府“国族认同业已形成”的错觉;1980 年铁托去世后,被掩盖的民族问题随即一发不可收拾。

五、余论

弗朗西斯 • 福山在《身份政治:对尊严与认同的渴求》一书中比较了东亚国家与其他地区发展中国家在民族、族群、宗教方面的差异,在列举其他地区发展中国家大量存在的相关冲突后,他说:

相比之下,日本、韩国、中国在开始现代化之前——甚至在它们于 19 世纪遭遇西方列强之前——就已经有发展完善的民族身份。这些国家在 20 世纪和 21 世纪初发展得如此惊人,部分是因为它们对国际贸易、国际投资敞开大门的时候,不必解决身份的内部问题。它们也曾遭遇内战、被人占领、四分五裂。但是,一旦冲突平息,它们就可以基于民族传统和共同的民族目标得到重建。

倘若人民不以国家为荣,他们就不会为国家工作。日本、韩国、中国强大的民族身份产生了聚精会神谋求国家经济发展而不是个人发财致富的精英……这种公共导向性是“发展型国家”的基础。

的确,中国在开始现代化之前就已经有发展得比较完善的“民族身份”了。但中国人的这种“民族身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身份。它源自中华文化、中华文明特有的吸引力、包容力,经过长期锤炼,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体现为广泛、深刻、持久的“中国”认同,是今日中国经济发展、政治信任、民族关系协和的前提。

近年来,有学者提出中国是一个“文明型国家”的观点,认为“今天的中国已经是一个把‘民族国家’与‘文明国家’融合为一体的‘文明型国家’(civilizational state)……体现了中华文明的巨大整合能力”。笔者对此深表认同,结合本文的研究,我们还可以对“文明型国家”话语作出如下补充:中国是以汉族为主体、汉族与其他民族紧密联系、多民族共同构成的大国,文明性与多民族性不可分割。其文明是立足多民族共存的现实,以赢得多民族认同、促进多民族共同发展为目标,并通过建立统一国家来实现这一目标,从而显现自身之文明性的文明,而非单一民族的文明;其多民族是认同同一种文明,通过此文明联系起来,并建立统一国家来保护和促进这种联系,实现共同发展的多民族,而非西方那种各自独立的多民族。保持这种国家特性,是中国“操之则存,舍之则亡”的存在之道。

来源 |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4年第5期(作者何君安、周思源,何君安系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周思源系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