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政治角色的塑造,归因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变化有正确的认识并对民主党派施以积极的政治引领,各民主党派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主动进行政治改造。其对当代中国参政党建设的启示是:必须适应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变化而与时俱进,不断扩大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联盟;必须破除对西方政党制度的迷思,坚持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标准;必须克服苏联一党制的弊端,切实发挥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作用。
关键词: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政治角色;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参政党建设
在实行政党政治的国家里,在多党存在的条件下,任何政党都有一定的政治角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各民主党派的政治角色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追根溯源,这一政治角色的形成,起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基本方针,通过积极政治引领避免民主党派成为反对派、反对党。1956 年4 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中国现在既然还有阶级和阶级斗争,就不会没有各种形式的反对派。所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虽然都表示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是他们中的许多人,实际上就是程度不同的反对派。”同时又指出:“事物常常走到自己的反面,民主党派对许多问题的态度也是这样。他们是反对派,又不是反对派,常常由反对走到不反对。”这一概括,既表明了各民主党派因其阶级基础不同而与中国共产党有所区别的必然性,也表明了民主党派实现由反对派走到不是反对派的可能性。民主党派政治角色的塑造不是顺其自然的被动过程,而是同心同向的互动过程,主要归因于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根本性变化有正确的认识,并对民主党派施以正确的政治领导和热心的帮助引导,各民主党派则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主动进行政治改造。新时代,回顾总结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政治角色塑造的历史经验,对于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重要论断的历史逻辑,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自身建设,具有可资借鉴的重要启示。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政治角色的认识变化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在阶级社会中任何政党都有其社会基础,都是代表一定阶级利益的。周恩来指出:“阶级存在,党派性也就存在,统一战线也就需要,这是一个真理。有阶级存在,就有党派,不管什么形式。”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党结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阶级结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其社会基础是无产阶级及其同盟军农民阶级。那么,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是什么呢?在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曾就中国民主同盟指出:“他们所代表的社会基础,即民族资产阶级,却有其重要性,不可忽视。”新中国成立后,以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为主的民主党派继续存在。中共八大政治报告明确概括:“中国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综合来看,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基于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变化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认识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联系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具有阶级联盟的性质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既团结又斗争的政策,由此涉及发挥民主党派联系民族资产阶级作用的问题。在1950 年4 月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期间,针对会议上“今天斗争对象,主要是资产阶级”的说法,毛泽东明确指出:“今天的斗争对象主要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其走狗国民党反动派残余,而不是民族资产阶级。对于民族资产阶级是有斗争的,但必须团结它,是采用既团结又斗争的政策,以达团结它共同发展国民经济之目的。”根据李维汉的回忆,针对中共党内“有人认为民主党派只是一根头发的功劳,一根头发拔去不拔去都没有什么关系”的说法,毛泽东曾指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是联系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从他们背后的联系看,就不是一根头发,而是一把头发,就不可藐视。其实,他们起的作用很大,从整体看,从长远看,必须要民主党派。”
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各民主党派均对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和代表性,都是阶级联盟的性质,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对于这一观点,周恩来作了深入阐述。他认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很难产生一个单一阶级的政党。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动摇性这个“肺病”是先天不足遗传下来的,一开始就没有力量,没有形成强大的政党。“在今天,如果搞单一阶级的资产阶级政党,势必走欧美资产阶级的道路:垄断市场,向外侵略,反对共产党。但是这条路在中国是行不通的,是不被许可的。”他举例说,民主建国会并不是单一的资产阶级政党,它里面有进步分子。民盟是一部分知识分子的集团,在阶级关系上有阶级联盟性质,包括一部分资产阶级分子,而以小资产阶级分子为主。
民主党派作为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而非单一的资产阶级政党,决定了民主党派在其所联系的阶级阶层群众中发展成员的需要。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党员已有五百多万,而各民主党派成员全国只有一万一千人,很不相称。为此,周恩来提出了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必要性:“因为有了民主党派,我们就可以经过他们去影响没有组织的群众——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职员等,并且经过这些党派的政治活动,也可以锻炼和考验这批人。”因此,民主党派只发展上层分子是不够的,还应该到接近群众的中层去发展。如民革要在原国民党的中层分子中间去发展;民盟要在知识分子的中层去发展;民建要在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里面去发展。他明确指出:“我们要把民主同盟、民主建国会、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等等,都当成统一战线的友党同我们一道前进。这是一项繁杂而重要的群众工作。”1951 年1 月,第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拟定了《1951 年协助各民主党派发展党员的建议》,要求中共各级党委积极协助各民主党派在一年内完成发展党员1 — 2 倍的任务。毛泽东对此给予肯定,明确指出:“民主党派应发展,必须给以帮助,吸收中间及中间偏左的分子参加。”
(二)经过“三反”“五反”运动,明确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是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
1951 年底,全国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随后在私营工商界又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和反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斗争。
“三反”“五反”运动直接涉及代表民族资产阶级的中国民主建国会。针对民建中的一些成员不承认自己是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毛泽东认为,代表资产阶级没有什么不好。资产阶级的存在,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规定的。民建里面有坏的资产阶级分子,但也有好的资产阶级分子。他要求:“帮助民主建国会的负责人整顿民主建国会,开除那些五毒俱全的人及大失人望的人,增加一批较好的人,使之成为一个能够代表资产阶级主要是工业资产阶级的合法利益,并以《共同纲领》和五反的原则教育资产阶级的政治团体。”针对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有些民主党派计划用思想检查的办法放弃资产阶级立场和思想,毛泽东指出:“因为民主党派内部本来是包括各部分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以及一部分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分子,他们和共产党比较起来本来就具有不同的阶级立场与思想,只要他们不违反《共同纲领》,就不能拿共产党的尺度去要求他们。”
1952 年6 月,在“三反”“五反”运动胜利结束之际,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召开,主要讨论对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的工作问题。毛泽东对会议《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草稿)》(以下简称《决定(草稿)》)作出批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并且把《决定(草稿)》分析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中间阶级、中间阶层”的提法,改为“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即雇有少数几个工人或店员的小资本家)、一部分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带有资产阶级色彩的分子以及和这些阶级、阶层相联系的知识分子”。这是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明确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明确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是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
1952 年7 月,中国民主建国会召开第二次总会扩大会议。会议重新明确民主建国会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的统一战线的政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认《共同纲领》为自己的组织纲领。明确民主建国会的主要任务是:密切联系民族资产阶级,了解、研究、反映他们的意见并代表他们的合法利益,同时以《共同纲领》为准则,团结民族资产阶级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明确民主建国会发展的主要对象是:对国民经济有重大作用的拥护《共同纲领》的工商业资本家及其代理人,特别注意吸收工业资本家及其代理人,同时吸收有代表性的中小工商业者,并吸收适当数量的私营企业高级职员,财经机关、公营企业工作人员及进步知识分子。
在民主建国会随后开展的学习运动中,民建领导人黄炎培打算提出要求资产阶级接受工人阶级的基本思想,如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消灭个人主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宇宙观,也就是要求资产阶级接受社会主义。毛泽东指出,“这些对于少数进步分子说来是可能的,当作一个阶级,则不宜这样要求”。他强调,对于资产阶级中的少数人,那些有远见的人们,可以向他们宣传社会主义,使他们对社会主义事业发生兴趣,这是可行的,也是有益的。
(三)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民族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发生根本性变化
1953 年6 月,中国共产党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随后开始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将使中国社会阶级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 把个体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废除了,社会上就剩下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整个民族只有到那个时候才更有前途,更有发展希望。”周恩来认为“: 整个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就是消灭资产阶级的过程,也是改造资本家个人的过程。阶级消灭,个人改造,最后都变成工人,得到一个愉快的前途。”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对民主党派的性质和任务形成了新的认识。1956年1 月25 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就民革、民盟、九三学社召开代表大会和民进、农工党召开中央会议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向中央请示报告,提出:由于各项社会主义改造的加速进展,我们的国家已经进入社会主义,这些民主党派不仅已经接受了社会主义的政治纲领,而且已经参加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正在我党领导下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因此,应当肯定他们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党派。他们今后总的任务应当是:为了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动他们的成员和所联系的人们更加积极地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参加反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并在实践和学习中获得进一步的改造。此报告将除民建以外的其他民主党派的性质表述为“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党派”。1 月28 日,毛泽东对这个请示报告批示:“此件看过,觉得可用,请酌办。”随后毛泽东提出“两个万岁”的口号:共产党万岁,民主党派也万岁。
1956 年4 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多党合作方针后,党外人士普遍表示满意和拥护,认为是“思想上的大解放”“民主党派新生命的开始”,明确了民主党派的任务和前途。但也有人顾虑这个方针在中共党内不能贯彻到底,有些人则认为这个方针只是一种策略,用以对外宣传、安定民主党派人心而已。对于民主党派的这些反应,中共方面给予了及时回应。1956 年10 月召开的第七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依据指出,党提出这一方针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正确地反映了我国社会的客观实际,符合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需要。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主党派所联系的阶级、阶层的成员将变成劳动人民的一部分,民主党派作为这一部分劳动人民的政党,仍然需要在很长时间内继续联系和代表这部分劳动者,推动他们继续为社会主义服务,进一步实行自我教育。同时,会议就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关系问题提出: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在政治上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同时又是平等的友党关系。党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应当经过我们的宣传工作和政治协商,使它们自愿接受党的政治主张,从而确定自己的政治行动,而决不意味着我们党有超越它们之上的权力,可以把它们作为自己的附属团体,任意地去命令、干涉和控制它们。
(四)中共八大对民族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的新认识
1956 年9 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集中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的新认识。刘少奇在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中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由于在这部分劳动者中,资产阶级思想的残余还会拖得很长,各民主党派还需要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继续联系他们、代表他们,并且帮助他们改造。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认为,民主人士中有许多人最初在政治上是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代表,但是在同我们合作的过程中,他们的立场,逐渐在不同程度上向社会主义方面变化了,并且将继续向这个方面变化。“在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以后,在他们的立场和我们的立场比以前更加接近以后,他们可以给我们的帮助只有越来越多。”
中共八大后,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认识集中表现为将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纳入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1957 年2 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指出:“在我们国家里,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其根据在于: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本来是对抗性的矛盾;但是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这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的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变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这个矛盾。我国社会制度的改革,所以做得这样迅速和顺利,是跟我们把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当作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密切相关的。据此,毛泽东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作出具体解释,指出:“为什么要让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民主党派同工人阶级政党长期共存呢?这是因为凡属一切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我们没有理由不对它们采取长期共存的方针。”在这里,毛泽东虽然还把民主党派看作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政党,但他希望各民主党派都能注意思想改造,争取和共产党一道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以适应新社会的需要。
周恩来也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作了深入阐述。他指出:“既然我们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都能和民族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共同合作,团结在一起,那么,怎么能够设想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就不能同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继续合作下去呢?这是说不出道理的。”各民主党派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它们联系群众的方面不同,可以听到一些不同意见,对中国革命和建设是有利的。比如民革,跟原国民党出身的、曾经当过政的一些人有联系,不管是上层的、中层的或下层的意见,它都可以听到,而这些正是共产党不大容易听到的。又如民盟,它在知识分子圈里可以听到更多的意见。再如九三学社联系的科学家比较多;民建主要是联系资产阶级工商业者;民进联系中小学教员方面。它们都有各自不同的对象和特点。因此,认为只要有一个共产党,问题就都可以解决了,这是一个简单化的想法。他明确指出:“我们党的寿命有多长,民主党派的寿命就有多长,一直要共存到将来社会的发展不需要政党的时候为止。”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政治角色塑造的政策取向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列举了民主党派从反对走到不反对的几个典型事例,明确指出:“在‘把革命进行到底’、抗美援朝、土地改革等等问题上,他们都是又反对又不反对。对于镇压反革命,他们一直到现在还有意见。他们说共同纲领好得不得了,不想搞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但是宪法起草出来了,他们又全都举手赞成。”这说明,民主党派政治角色的塑造是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引领而民主党派又积极予以响应的结果。
(一)在“将革命进行到底”问题上,民主党派明确否定“反对派”主张,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1948 年12 月30 日,在人民解放战争行将取得决定的胜利之际,毛泽东撰写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明确提出:“现在摆在中国人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面前的问题,是将革命进行到底呢,还是使革命半途而废呢?”“中国每一个民主党派,每一个人民团体,都必须考虑这个问题,都必须选择自己要走的路,都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中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是否能够真诚地合作,而不致半途拆伙,就是要看它们在这个问题上是否采取一致的意见,是否能够为着推翻中国人民的共同敌人而采取一致的步骤。这里是要一致,要合作,而不是建立什么‘反对派’,也不是走什么‘中间路线’。”他明确要求各民主党派不能充当革命阵营中的“反对派”。
毛泽东指出的问题是有针对性的。当时民主党派中的个别人确实在将革命进行到底问题上有摇摆、有动摇。但这些言论并不是民主党派的主流。相反,毛泽东新年献词表达的民主党派不要当“反对派”的主张,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大多数民主人士的坚决赞同。1949 年1 月22 日,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等55 名民主人士发表《我们对于时局的意见》,明确指出:“全国真正为民主革命而努力的人士,必能一致努力,务使人民民主阵线之内,决无反对派立足之余地,亦决不容许有所谓中间路线之存在。”并且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共策进行,以期中国人民民主革命之迅速成功,独立、自由、和平、幸福的新中国之早日实现。”这是各民主党派第一次公开表明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为新中国形成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基本格局奠定了政治基础。
(二)民主党派在参加土地改革中受到教育
土地改革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彻底铲除封建剥削制度的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是我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准备进行的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其特点是在与资产阶级合作的条件下进行的,因而跟以前在战争期间与资产阶级隔绝的情况下进行是不同的,需要更加谨慎。
1950 年6 月召开的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土地改革,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毛泽东在会议上提出:“工人阶级应当积极地帮助农民进行土地改革,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也应当赞助这种改革,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更应当采取这种态度。”他把土地改革看作继战争关之后考验全中国一切人们、一切党派的第二个“关”,希望大家多研究、多商量,打通思想、整齐步伐,组成一条伟大的反封建统一战线,领导人民和帮助人民顺利地通过这一关。毛泽东的号召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响应。他们表示,要迅速地进行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学习和宣传,并且要实际地参加土地改革的工作,这不仅对土地改革是有利的,而且对民主党派自身的改造提高亦具有积极的作用。依据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的建议,政务院发出《关于各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土地改革问题》的电报,要求与当地各民主党派领导机关协商执行,本着一视同仁精神对待一切参加土地改革工作的民主党派成员及其他民主人士。
新区土地改革开始后,民主党派领导人及时发现并向中共领导人反映土地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其中典型一例是民建领导人黄炎培两次致信毛泽东,反映苏南土地改革中存在的“斗争过火”“偏差很大”等问题,要求“和平土地改革”。对于黄炎培的这些信件,毛泽东及时寄转有关地方领导同志,请他们予以调查、酌量处理。同时也将地方党委关于纠正土地改革过“左”行为的指示送黄炎培阅,说明土地改革的总方向是对的,但个别地方也有偏差,如干部幼稚、掌握政策不熟练等。“黄炎培看了说,共产党这样相信我,而且共产党的领导干部都承认这些缺点,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加土地改革,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如时任中央文史馆馆长、民盟中央顾问萧亁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指出:“参加土地改革是革命经验最集中的学习。参加完一场土地改革,我才明白是到了一趟反封建的前线,打了一场激烈的思想仗。”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吴景超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指出:“我在解放后两年学习阶级观点与群众观点的所得,似不如我在陕西长安县参观土地改革一个月的实践来得深刻。把自己编农民的队伍中之后,我才了解土地改革是一场激烈的斗争,而在斗争中的确可以提高自己的觉悟。做教书及研究工作的人,应当争取一切的机会,参加群众运动,从群众运动中教育自己,提高自己的思想,锻炼自己的感情。”
总结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参加土地改革的经验,1951 年3 月30 日毛泽东再次指示:“从各大城市、中等城市分几十批组织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教授、教员、资本家下乡去参观,或参加工作。只要他们愿意去,就要欢迎他们去。不要怕他们去,不要向他们戒备,因为他们不是反动派。好的坏的都让他们去看,让他们纷纷议论,自由发表意见,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落实这一指示,同年5 月和9 月,全国政协参加三大运动筹备委员会,组织七个土地改革工作团和六个土地改革参观团共1700 余人,分别到中南、西南、华东、西北等地参加或参观土地改革工作。10 月,又组织31 个土地改革工作团共3600 余人,分赴中南、西南、华东、西北和绥远等地参加土地改革工作。对土地改革工作团参加土地改革工作的反映,毛泽东非常重视。他曾分别同西南土地改革工作团团长章乃器(时任政协常委兼财政组长、民建中央副主委)、团员梁漱溟谈话。针对两人反映土地改革有过火现象的问题,毛泽东解释说:“我们应该认真贯彻执行政策,努力说服教育农民。关键是土地改革工作队的干部,只要他们能执行好政策,就出不了大的偏差。”在深入土地改革的过程中,梁漱溟逐渐认识到了土地改革的伟大意义,认为土地改革不但改变了人与土地的关系,而且改变了人与人的关系。只有经过斗争,人与人的关系才能改变,人的本身才能改造。他感慨地说:我们与中共的距离越来越短。
(三)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做好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工作
在进行土地改革的同时,全国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毛泽东提出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的策略问题,认为这个问题如果不在干部中弄清楚并加以严密掌握,就有可能为反革命所利用、为民主人士所不满、为人民所不同意,使我党陷入被动。因此,他强调团结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做好上层统一战线工作尤为紧要。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做好向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的宣传解释工作。1951 年2 月,毛泽东指示:“请注意利用中央政府发布《惩治反革命条例》的机会,结合当地反革命活动的具体情况,向知识分子、工商界、宗教界、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广泛地解释镇压反革命的完全必要,使他们赞同我们的方针。”为此他推荐时任民盟中央常委、司法部长的史良的《坚决正确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一文,认为写得很好,要求各地应注意利用此文说服那些存有错误思想的社会人士及胆怯的人们。针对镇反工作宣传不足的普遍现象,他推荐北京、天津两市的做法,利用不同规模的会议,利用报纸和广播电台,利用展览会,对镇反运动广泛宣传,使家喻户晓,使全体人民及各界民主人士均参加镇反工作,粉碎神秘主义、小手小脚、畏首畏尾的作风,切实取得成效。
第二,慎重对待镇反中涉及的民主党派成员、民主人士问题。1951 年3 月,毛泽东转发华东局关于镇反中如何对待民主党派成员问题的指示,明确要求:凡加入各民主党派者,一般不要登记,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甚至有害的波动。各友党成员的历史问题,应由各友党作为问题解决,自行处理。各友党中现行犯可以逮捕,但必须证据确凿。对其他有证据的特务分子及反革命分子,应由公安部门与统战部商定后,方可逮捕。对现行犯及其他反革命分子的审讯,应尽量争取其所属党派人士参加。1951 年3 月和6 月,中共中央先后发出《关于在镇压反革命中处理涉及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爱国分子问题的指示》《关于在土改和镇反中对高级民主人士家属照顾和宽大处理的规定》,明确要求:对于解放前已开始参加反蒋斗争,已经与我们合作的民主人士特别是高级民主人士,对于真正起义的军官,在土改和镇反中,必须有意地予以特殊的照顾或宽大处理。
第三,做好同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的协商工作,邀请他们参加对反革命案件的调查处理和评议。总结推广在镇反运动中北京、天津、张家口等城市创造的经验,毛泽东指出:“召开城市中市级和区级的各界代表会和协商委员会扩大会,并有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宗教界、工商界的许多代表人物参加,以揭露反革命罪恶,宣传镇反政策,消除民主人士的思想顾虑,动员各阶层坚决镇压反革命的方法,是成功的。”在镇反运动中,中国共产党通过各种方式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进行充分协商,通报镇反情况、介绍重大案件,宣传镇反政策、解除各种疑虑,并且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加对反革命案件的调查处理和评议,使镇反运动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的坚决拥护,去掉了怀疑、划清了界限、坚定了立场,与中国共产党更加靠拢。
当然,由于镇反运动前期存在着不按法律程序办事及错捕错杀等问题,因此民主党派的一些人认为镇压反革命也可以不搞。为此,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对镇反的必要性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他认为,镇压反革命杀了一批人,是老百姓非常仇恨的、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六亿人民的大革命,不杀掉那些“东霸天”“西霸天”,人民是不能起来的。但他也表示:“镇压反革命分子本来是好事,但是过了分,把革命同志也看作反革命分子,就是一个大错误。”在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是对民主党派一些人不同意见的正面回应。
(四)民主党派从拥护《共同纲领》到拥护宪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的《共同纲领》,奠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各界民主人士团结奋斗的共同的政治基础。在讨论《共同纲领》的过程中形成的最重要的共识,是明确《共同纲领》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不写上社会主义的目标。《共同纲领》起初的名称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刘少奇代表中国共产党在会议上讲话指出:“中国共产党以一个政党的资格参加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其他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一起,在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忠诚合作,来决定中国一切重要的问题。”他解释了《共同纲领》没有写上社会主义前途的缘由:在中国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还是相当长久的将来的事情,如在《共同纲领》上写上这一目标,很容易混淆今天所要采取的实际步骤。将来在中国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中国共产党一定要和各民主党派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进行协商并共同地加以决定。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的最低纲领,也是各民主党派所信奉的孙中山新三民主义的政治诉求,因而得到了政协全体代表的一致赞同。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领导人对贯彻执行《共同纲领》高度重视,将其视为根本大法、行动准则,并以之为基础形成团结改造民族资产阶级和各民主党派的基本政策。他们认为,民主党派和共产党比较起来本来就具有不同的阶级立场与思想,只要他们不违反《共同纲领》,就不能拿共产党的尺度去要求他们。
1953 年1 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决定筹备并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在33 位委员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有13 人。
在宪法起草过程中,涉及到宪法和《共同纲领》的关系问题。毛泽东主张:这个宪法,是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加上总路线,是过渡时期的宪法。《共同纲领》对于宪法的基础性作用主要体现为民主原则,通过“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表述来安定民族资产阶级和各民主党派。宪法对《共同纲领》的发展主要体现为社会主义原则,规定一定要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毛泽东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
根据毛泽东的这个主张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得到了各民主党派领导人的一致拥护和赞同。民革领导人李济深认为:这个宪法草案,是属于社会主义宪法的类型,同时结合了我国的实际;它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同时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这完全符合于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同时也远超过了历史上许多仁人志士所追求的理想。民盟领导人张澜认为:这个宪法将要保证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和平的道路,逐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民建领导人陈叔通认为:宪法内容是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又是体现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宪法,也是和平建设的宪法。这说明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引领下民主党派实现了从拥护《共同纲领》到拥护宪法的转变。
1954 年9 月15 日,刘少奇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引用了毛泽东的一段话:“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在我国,这个时期也叫做新民主主义时期,这个时期在经济上的特点,就是既有社会主义,又有资本主义。有一些人希望永远保存这种状态,最好不要改变。他们说:有了共同纲领就够了,何必还要宪法呢?最近几年,我们还常常听见‘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这样一种说法,这种说法就是反映了维持现状的思想。”《 报告》明确指出,我们有完全的必要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前进一步,制定一个宪法,用法律的形式把我国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肯定下来。为在我国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我们也有完全的必要制定一个比共同纲领更为完备的这样的宪法。“一切共产党员都要密切联系群众,同各民主党派、同党外的广大群众团结在一起,为宪法的实施而积极努力。”
实施宪法在民主党派工作上的主要体现是保障宪法所赋予的民主党派的权利和义务。1956 年10 月第七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一定要尊重民主党派在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平等地位,放手地让他们独立地处理自己内部的事务和开展活动。为防止这一提法被误解,周恩来强调指出:“民主党派在共产党领导下,在宪法赋予的权利义务范围内,有政治自由和组织独立性。这种政治自由,是适应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必然性的自由。如果把它理解为资产阶级的自由,超出‘六条政治标准’之外的自由,破坏大多数人利益的自由,那是我们所反对的。”这一严格的界定,避免了民主党派以“政治自由”为名成为反对派的可能性。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政治角色的塑造对参政党建设的启示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主党派已从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阶级联盟的政党,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在中国政治格局中,民主党派不是反对派、反对党,而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研究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政治角色的塑造,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至少有三点重要启示。
(一)民主党派政治角色的塑造, 必须适应其社会基础的变化而与时俱进,不断扩大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联盟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作为上层建筑的政党制度是一定时期的经济基础在政治领域的反映。经济基础的变化最终决定着政党制度的变迁和政党制度中各政党的政治角色。新中国成立初期,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人士。但是,随着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复存在,相应地作为其政治代表的民主党派的性质也就起了根本性的变化。依据中共八大关于各民主党派将成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政党的结论,1956 年10月召开的全国统战部长会议设想,用五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内,把民主党派由资产阶级性的政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性的政党,在民主党派从中央到基层各级组织,基本上建立起巩固的社会主义领导核心。这一设想虽然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未能实现,但它体现的民主党派的性质必然随着其社会基础的变化而改变的道理,却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所遵循。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结构呈现出从简单的社会阶级结构向复杂的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态势。邓小平对民主党派的性质问题进行拨乱反正,不再以阶级分析为民主党派定性,而是将民主党派的性质明确表述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江泽民提出:“民主党派的广泛性,是同其社会基础及自身特点联系在一起的。各民主党派,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负有更多地反映和代表他们所联系的各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的责任。”随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出现,民主党派也就发展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民主党派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新定位,反映了各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深刻变化,彰显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和协调各方关系的优势。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存在着不同的阶层和社会群体,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也有具体利益的差别。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民主党派有自己联系的重点社会群体,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因此,中国共产党坚持照顾同盟者的具体利益,通过制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应措施,保障各民主党派及所联系群众的权益,并通过民主协商最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愿望,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同时,各民主党派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通过提案、建议、协商等形式积极代表和反映各自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诉求,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改革发展中利益关系的变化,协助党和政府做好沟通思想、理顺情绪的工作,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党派充当反对派的社会基础已经不存在,已经成为保障社会和谐与政局稳定必不可少的积极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试想一下,如果民主党派等统一战线成员不是同我们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而是同我们党唱不一样的调,甚至跑到我们党的对立面去了,那我国政治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就不会有政局稳定。没有政局稳定,什么事都做不成。人们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对一些很重要的东西,拥有时不懂得珍惜,失去了方觉可贵。所以,对党外人士,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都不能轻视。”
(二)民主党派政治角色的塑造,必须破除对西方政党制度的迷思,坚持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标准
在西方实行多党制的国家,一般都是把政党分为两类:一是执政党;二是在野党,充当反对党的角色。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就对这种政党制度模式给予了否定。毛泽东针对西方政党制度对我国一些人的影响指出:“他们要求实行西方的两党制,这一党在台上,那一党在台下。但是这种所谓两党制不过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方法,它绝不能保障劳动人民的自由权利。”让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而不是处于在野党的地位,是中国共产党作出的战略安排。新中国建立人民政权时,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尽管人数很少,但在中央和地方都占有1/3 以上的比重。在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中,6 位副主席中的3 位、15 位政务委员中的9 位、4 位政务院副总理中的2 位具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身份,还有14 位担任政务院正部长。在筹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奉行重点照顾多数、同时照顾少数的原则,对民主党派进行更宽的照顾安排,在全国人大代表中,非中共人士占45.52%。这充分体现了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政治角色的基本点——参加国家政权,从而创造了一种新的政党政治模式,体现出相较于西方竞争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作出这样的战略安排,依据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标准。周恩来指出:“各个民主党派,不论名称叫什么,仍然是政党,都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不能用英、美政党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他们是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 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宪法的原则,根据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各党派历次宣布的共同的政治主张,提出了“六条政治标准”。毛泽东强调指出:“这六条标准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各民主党派只有在合乎六条政治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参加国家政权的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进一步明确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同西方国家多党制的区别。他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是资产阶级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我们国家也是多党,但是,中国的其他党,是在承认共产党领导这个前提下面,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我们全国人民有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崇高理想,即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并在最后实现共产主义,所以我们能够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我们党同其他几个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个方针要坚持下来。”吸取苏联东欧剧变的教训,江泽民指出:“凡是受到西方式民主和多党制影响、放弃原有执政党地位和制度的国家,没有不垮台、不混乱的,几乎无一例外。”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优势,从根本上克服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两党制或多党制相互攻讦、互相倾轧的弊病,能够保证广泛民主和集中领导、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机统一。
进入新世纪,西方国家策划了一系列“颜色革命”,其特点是从所针对的国家政治制度特别是政党制度进行发难,把不同于它们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打入另类,把西方政治制度渲染为民主的灯塔和样板。这种政治图谋在我国引发一些人对西方政党制度的迷思。有人觉得“自家的肉不香,人家的菜有味”,把西方两党制、多党制奉为圭臬,觉得我国不搞多党竞选、轮流执政就不能算是民主制度,认为民主党派不以谋取执政为目的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政党。习近平总书记就此指出:“搞了西方的那套东西就更自由、更民主、更稳定了吗?一些发展中国家照搬西方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模式,结果如何呢?很多国家陷入政治动荡、社会动乱,人民流离失所。活生生的例子就在眼前。‘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我们头脑一定要清醒、一定要坚定。”我们一定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到,“基本的东西必须是我们自己的,我们只能走自己的路。我们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参政,没有反对党,不是三权鼎立、多党轮流坐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我国政治格局稳定的重要制度保证。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是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之上的。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要始终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既要巩固已有共识、推动形成新的共识,又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增强责任和担当,共同把中国的事情办好。
(三)民主党派政治角色的塑造,必须克服苏联一党制的弊端,切实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民主党派政治角色的塑造过程中,中国共产党认识到,民主党派虽然不是反对党,但也要同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互相监督。毛泽东指出:“在这一点上,我们和苏联不同。我们有意识地留下民主党派,让他们有发表意见的机会,对他们采取又团结又斗争的方针。一切善意地向我们提意见的民主人士,我们都要团结。”具体来说,民主党派的作用就是监督共产党,监督国家工作。“我们不但需要工人、农民广大群众监督,而且需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来监督,避免苏联因为没有监督而犯了许多错误,长期不得纠正。”
中共领导人之所以提出让民主党派监督中国共产党,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中国共产党需要听到不同意见,哪怕是来自右的方面的意见,也是有益的。毛泽东认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这是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的主要原因。他指出:“我们还应当借助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批评来克服缺点和错误。不管他们的批评有许多常常是从右的方面出发的,但是能够引起注意问题的所在,使我们能够及时地解决这方面发生的问题。这也是监督的一个方面。这对于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事业是有益无害的。”邓小平认为,民主党派能够对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主要是监督角度的不同,“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会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二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容易带来官僚主义的危险,民主党派的监督有助于克服这种危险。毛泽东认为,我们这个党功劳太大,在中国社会的威望太大,这就发生一个危险,容易包办代替,用简单的行政命令行事。所以,我们特地请几个民主党派来监督我们,并且跟我们长期共存。周恩来据此指出:“我们一旦取得了全国政权,就带来了一个危险,就有一些人可能会被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所腐蚀,被胜利冲昏头脑,滋长官僚主义,脱离群众,甚至会出现个人野心家,背叛群众。这方面的危险是随时存在的,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警惕。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最好的办法是有人监督。当然,共产党员首先要党的监督,可是整个党的工作,也还要其他党派来监督。同样,每个党员也要其他民主党派监督。”三是中国共产党有了民主党派的监督,做事就会小心谨慎,避免犯大的错误。邓小平认为,有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我们就会谨慎一些,我们的消息就会灵通一些,我们的脑子就不会僵死起来,看问题就会少一些片面性。”周恩来认为,多一个监督,做起事来总要小心一点、谨慎一点。民主党派参加了革命和建设,那么,他就有一份功劳,他是人民的一分子,他就有权来监督。“重要的是共产党要承认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我们只要是一个敢于面对现实的人,敢于揭露错误、批判错误、改正错误的人,那就不怕监督。越是监督我们,我们就越是能进步。只有怕人家揭露错误,自己又没有勇气承认错误、改正错误的人,才怕人家监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从世界政党制度的比较中,深刻揭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既能够避免多党竞争、相互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又能够避免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弊端的显著优势。他指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新就新在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他高度重视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明确指出:“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党外人士而言,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以毛泽东和黄炎培在延安的“窑洞对”提出“让人民监督政府”的论断为经典例子,指出:“当年‘窑洞对’的问题已经彻底解决了吗?恐怕还没有。一些领导干部怕监督、不愿意被监督,觉得老是有人监督不自在、干事不方便。古人说:‘ 距谏者塞,专己者孤。’如果把监督当成挑刺儿,或者当成摆设,就听不到真话、看不到真相,有了失误、犯了错误也浑然不知,那是十分危险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在理论上的创新是纳入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的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根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要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鼓励党外人士讲真话、进诤言。”2019 年10 月,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健全互相监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自觉接受监督、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展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的实践创新是探索开展民主监督的多种有效形式,要健全会议监督、完善书面监督、推进专项监督、开展检查监督、做好特约监督。尤其是2016 年至2021 年,受中共中央委托,各民主党派中央对口八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中西部省区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民主党派中央把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资源力量,深入基层一线,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贡献。2021 年6 月开始,经中共中央批准,由中央统战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共同牵头,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又开展了新一轮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即为期五年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专项民主监督开辟了多党合作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新领域,开启了各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新探索,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新途径,开创了彰显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新实践。
来源 |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5年第2期(作者张峰,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