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宗教中国化”是新时代我国宗教治理的核心命题。自 2015 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我国“政、教、学”三界的理论与实践探索经历了一个“从坚持方向、经深入推进、到系统推进”的一以贯之、不懈迈进的过程。本文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结合时代背景、时代要求回顾“我国宗教中国化”十年历程,剖析其阶段性推进;同时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两个结合”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层面揭示其学理依据,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个认同”层面揭示其目标导向,从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化层面揭示其工作原则。随着中国社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步伐,“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必将日渐深入、系统推进。
关键词:宗教中国化;坚持方向;深入推进;系统推进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时代宗教治理形势与实践提出的重大创新论断,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思想指要,是辩证认识宗教的社会作用两重性、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由之路,也是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和宗教政策、破解宗教领域难题的根本遵循。自 2015 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首次明确这一方向以来,我国“政、教、学”三界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已有十年,宗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需要进一步强化学理阐释、提升治理效能。如何通过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阐明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学理根基?如何在文化建设、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框架下,系统加强价值观引导、提高法治化水平,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本文聚焦我国宗教中国化十年探索中的关键议题,梳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的演进脉络,剖析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学理根据、现实要求,探索新时代宗教事务治理的实践范式,旨在彰显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宗教工作的理论与制度创新,为完善新时代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提供学理支撑,助力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凝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识。
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这一重大创新论断,最早是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5 年、2016 年相继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并深刻阐发的。全面认识与深刻理解这一重大创新论断,需要了解其双重理论背景:一是宏阔的理论背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二是创新的理论背景,为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一)明确提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5 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这些年来,在党中央领导下,统一战线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局面,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祖国统一作出了重要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6 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题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这一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科学分析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深刻阐述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是指导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上述两个重要讲话表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主旨要义,就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2017 年 10 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里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2018 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指出“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2021 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六章二十三条规定“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2021 年 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会议上强调:“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2022 年 7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贯彻“十二个必须”,其中之一就是“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并强调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对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全面部署,要抓好落实。2022 年 10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重申:“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学理依据: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上述“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主旨要义,其学理依据即在于,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方法论原则为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6 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我国国情和宗教具体实际出发,汲取正反两方面经验制定出来的。”系统研读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经典著作,可给人一系列深刻的方法论启迪,下引几段经典论断:
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但是,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产生了宗教,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因为它们就是颠倒的世界。
我们不是到犹太人的宗教里去寻找犹太人的秘密,而是到现实的犹太人里去寻找他的宗教的秘密。
那种使人们满足于这类精神史的观点,本身就是宗教的观点,因为人们抱着这种观点,就会安于宗教,就会认为宗教是 Causa Sui [自身原因](因为“自我意识”和“人”也还是宗教的),而不去从经验条件解释宗教,不去说明:一定的工业关系和交往关系如何必然地和一定的社会形式,从而和一定的国家形式以及一定的宗教意识形式相联系 。
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唯物史观是以一定历史时期的物质经济生活条件来说明一切历史事件和观念、一切政治、哲学和宗教的。
全面理解上述经典论断,足以令人深刻感悟到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方法论原则就是唯物史观,其原创性的哲理启迪可概括为:要从现实的人、国家和社会出发来认识宗教现象及其问题;要以现实的经验条件、生活关系和历史阶段,亦即一定的社会形式、一定的国家形式、一定历史时期的物质经济生活条件,解释宗教意识形态,因为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宗教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始终站在时代前沿。马克思一再告诫人们,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必须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最终要落实到怎么用上来,“凡贵通者,贵其能用之也”。因此,2016 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就是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方法论原则,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最新成果。
从我国具体实际来看,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党和国家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中心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巩固发展壮大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汇聚起共襄伟业的磅礴力量。党的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点和政治优势。
再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言,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但在其久远博大之中,“统之有宗,会之有元”。自西周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形成以来,中华传统文化就具有以人为本、人文主义的根本精神,历来倡导和而不同、兼容并蓄、有容乃大的生存发展价值理念。这不仅使儒、道、释三教合流,也不但使这三大和而不同的教化传统能够浸润本土的大量民间信仰和少数民族宗教,而且使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外来宗教也有可能植根中华文明大地,以不同的方式融入中国宗教多元并存的和谐格局,实现其各自的本土化、本地化、本色化、处境化、民族化暨中国化。中国宗教通史研究表明,正是在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所拥有的巨大文化凝聚力的强烈感染下,尤其是在以人为本、人文主义这一根本精神的有力引导下,我国宗教形成了爱国爱教、适应社会、融入文化、注重教化、包容和谐等优良传统。
关于从我国国情、文化和宗教具体实际出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及其宗教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深刻阐释: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五个认同”
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到“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2021 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新要求新举措,就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五个认同”为目标。
(一)从“坚持方向”到“深入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 2021 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标题就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提出一系列关于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宗教、怎样处理宗教问题、怎样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九个必须”:必须深刻认识做好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性,必须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坚持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必须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必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关于“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总书记着重指出:要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
关于这一新要求新举措,2015 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2016 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已有所论述。此外,2017 年修订通过的《宗教事务条例》规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2018 年《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指出:“引导信教公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引导宗教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教规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六章二十四条规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支持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文化的阐释,促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我们还可以联系习近平总书记多年来大量重要论述来加以全面深刻理解。如 2020 年 8 月第七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指出:西藏工作必须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为着眼点和着力点。要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深入开展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要重视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把爱国主义精神贯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全过程,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青少年的心灵深处。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2020 年 9 月,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新疆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要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实现宗教健康发展。
又如 2021 年 7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拉萨西郊哲蚌寺考察时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2021 年 8 月,总书记在河北承德普宁寺(汉藏合璧式寺庙)考察时再次重申,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弘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创建良好宗教环境,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更好顺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五个认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高度,全面深入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我们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上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文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可使我们从文化认同、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高度,深刻领悟“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从而全面理解“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基本原则、主要路径、实践目的等。2016 年 4 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结束不久,习近平总书记 7 月就亲赴宁夏调研考察,他在考察银川新城清真寺时深切指出:我国宗教,无论本土的还是外来的,都深深嵌入拥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华文明,深深融入我们的社会生活;我国的各民族、各宗教,是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中孕育发展起来的,只有落地生根,才能生生不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继续发扬爱国爱教传统,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上发挥积极作用。就基本学理而言,这里所强调的“两个深深”——深深嵌入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深深融入我们现今的社会生活,皆深深根系于“中华文化认同”。因为“文化”乃是一种文明最深沉的底蕴,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根与魂”,是其民族成员、国家公民、社会群体的认同标志与精神归宿。
尤其爱国主义是我国各宗教实现大团结的政治前提和道德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我国宗教中国化”关键在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所积淀的爱国主义精神,陶冶我国宗教的家国情怀,使我国宗教更好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相适应。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经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新时代我国各宗教要首先做到,把爱国与爱教有机统一起来,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把各宗教的自身发展与国家的前途命运密切联系起来,积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为伟大祖国的繁荣强盛奉献智慧力量。
在新发表的《加快建设文化强国》一文中,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我们要锚定 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一根本指导思想,植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不断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不断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筑牢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文化根基。”“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因此,唯有确立文化认同,树立文化自信,以作为当代中国精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目标,铸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才能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
三、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
2024 年 7 月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经过深入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又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
(一)在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必然要求,是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中赢得战略主动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党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正是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决定》里的“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部分提出了“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的新要求新部署。时任中央统战部部长石泰峰全面阐释道:“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是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的治本之策。要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目标,促进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行为规范等方面逐步形成中国特色,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法律体系和政策框架,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健全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心聚力的重要举措。因而,我们要着眼于国内外两个大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把“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纳入“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纳入“构建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来加以全面认识、深刻理解。
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既是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高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水平的迫切需要,又是构建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都强调,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这段重要论述里强调的“系统治理”可谓总体规制,“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则是缺一不可、相辅相成的三大举措。
(二)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积极作用、抑制宗教消极作用
从根本上讲,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是“一种积极性和消极性共生共存的社会现象”,其社会作用具有两重性,既有“心理调节、道德制约”作用,可以成为增进社会和谐的力量;又对人们思想意识有“麻醉、控制”作用,可能成为引发社会冲突的诱因。宗教的社会作用不是一成不变的,要看宗教所处的社会性质及其社会关系。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依然具有两重性。因而,要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
就理论导向而言,“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须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开拓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这便深刻地意味着,我们所要加强的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不能简单地照搬照套国外学界的治理概念、理论与方法,而是要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就治理原则来说,“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就是要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宗教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因为依法治国是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也是宗教事务治理的基本原则与根本举措。一言以蔽之,“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一定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这是由政教关系的中国国情所决定的。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律法规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这就客观地要求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彰显法治精神,提升整体协调、综合治理能力。2021 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强调:要健全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要把握好涉及宗教工作的重大关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因此,一方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依法履职,在宪法、民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来行使政府权力,履行治理职责,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依法管理,充分意识到没有“法外之教、法外之人、法外之地”。总之,中国特色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所要构建的是,“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新格局,“政策指导、依法治理、部门协调、文化引领”的新模式。这样方能完整地构建中国特色宗教事务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宗教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从治理目标来看,“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须致力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且辩证看待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抑制其消极作用。这“两个最大限度”,理应作为全面衡量新时代宗教事务治理能力的“两把尺度”。《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因而,要辩证地理解“导”与“堵”的矛盾关系,在坚持“以导为主”的大前提下,既要“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也要“堵之有方、堵之有力、堵之有效”,全面提升我国宗教事务的系统治理能力。
具体而言,所谓“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其主旨就是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优秀传统浸润,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所谓“堵之有方、堵之有力、堵之有效”,其要义就在于针对宗教领域现存的突出问题、重大风险,着重提升宗教问题的源头治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抑制其消极作用,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敌对势力渗透,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有力杜绝形形色色的非法传教活动,有力巩固宗教商业化问题的治理成果。因而,唯有双管齐下、标本兼治,方能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
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我国宗教中国化”理论与实践推进
自 2015 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2016 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2024 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我国宗教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也随之经历了一个“从坚持方向、经深入推进、到系统推进”的一以贯之、不懈迈进的过程。
回顾十年来我国“政、教、学”三界关于“我国宗教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可谓研讨成果丰硕、实践成效显著,已达成基本理论共识、明确具体实践路径。譬如,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读本》着重指出四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充分尊重宗教生存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任务,是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战略举措,是充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明确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宗教与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无论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要不断适应我国社会发展进步,充实时代内涵,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只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实现了中国化的宗教,才能有利于我国社会稳定、有利于人民社会改善,才能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再如,为贯彻落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我国五大宗教全国性团体先后制订颁布五年工作规划纲要,即《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18 — 2022 年)》《推进我国天主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2018 — 2022 年)》《推进我国基督教中国化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18 — 2022 年)》《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19 — 2023 年)》《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19 — 2023 年)》。五年过后,我国五大宗教全国性团体经过认真总结,为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又制订颁布新的五年工作规划纲要,即《深入推进我国佛教中国化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23 — 2027 年)》《深入推进我国道教中国化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23 — 2027 年)》《深入推进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23 — 2027 年)》《深入推进我国天主教中国化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23 — 2027 年)》《深入推进我国基督教中国化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23 — 2027 年)》。
又如,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年(2015 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的有关“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专题论文多达 2366 篇,其中关于佛教中国化的 683 篇,关于道教中国化的 62 篇,关于伊斯兰教中国化的 296 篇,关于基督教中国化的476 篇,关于天主教中国化的 179 篇;其中关于宗教中国化基础理论研究的 45 篇,关于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的 266 篇。尽管限于目前网络文献分类不够专业化、精准化,上列多组检索数据、特别是基础理论研究部分的数据显然不够充足,但大致可以反映近十年来的理论与实践研讨状况。
目前,恰逢“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所提出的“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一方面,不断提高我国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的法律体系和政策框架,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尊法守法意识,坚决防范宗教领域的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我国宗教健康传承。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法宝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使我国两亿多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而凝心聚力、奉献一份力量。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使命,也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随着中国社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步伐,“我国宗教中国化”必将日渐深入、系统推进。
来源 |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5年第3期(作者张志刚,系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席教授,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