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共治理和空间文化再生产为切口 探索城市各民族互嵌共融机制
赵泽琳
城市民族工作的完善关系到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制机制。面对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可着重从城市公共治理和激发空间的文化再生产能力两个角度寻求突破和创新,建立城市各民族互嵌共融机制,确保民族政策的有效实施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过城市公共治理构建城市各民族互嵌共融机制。“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树立“全周期管理”,在城市公共治理体系中,探索城市民族事务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创新思路,盘活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城市民族事务治理。
当前我国城市民族工作中,各城市已经充分认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性,但由于不同城市的户籍制度和资源禀赋的差异,需要分类施策。首先,要扩充资源配给,在政府提供基础性支持基础上,可以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分工合作,拓宽供给渠道;其次,要重视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住房、就业、看病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充分满足各族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后,以普惠性政策作为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支撑,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各民族在城市生产、生活领域的双重互嵌,在市场、社会领域的双重互嵌。
根据当前调研的反馈,需要更多元化的主体参与城市民族工作,克服治理主体单一带来的制约。而多元主体包括党组织、政府、社会力量、各族群众等,要协调各方机制、统筹各方力量,既要保障多元主体的参与,又要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社区以及民族群体自身参与到民族事务的治理中来,提高政策的适应性、创新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满足不同民族群体的需求,让各族群众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享有者、创造者和参与者,激发其参与城市民族工作的积极性,如社区议事会、民意调查等。
从公共治理层面构建城市各民族互嵌共融,最终要通过基层治理落地,当前各城市在开展工作时,都强调以社区为依托,民族工作下沉到社区。比如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台账,协调解决少数民族居民的困难,引导少数民族居民参与社区与民族相关的议事等。
城市民族工作嵌合在城市有机体中,需要系统的协调联动才能促成城市各民族的互嵌共融。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连贯性;要通过加强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包括吸纳民族地区劳务输出的企业,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劳动协作关系;要进一步强化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机制,帮助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共同繁荣。
通过城市空间文化再生产构建城市各民族互嵌共融机制。互嵌重在空间结构的构成,而共融则要发掘空间的文化再生产的能力。
城市是历史与现代的交融,在城市空间的文化再生产中寻找为城市民族工作的赋能点,要从历史和现代的结合中再造城市文化的公共性。一些城市本身是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深厚的地方文化资源,其本身就具有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意义,应该整理盘活这些历史文化资源,把它们在历史中曾涉及各民族互嵌共融的内容挖掘出来。同时,城市也是现代、科技和创新的代名词。上海、深圳等大城市运用现代科技为促进城市各民族互嵌共融赋能,在智慧城市建设、政府网络化等方面,将城市民族工作纳入其中,还可利用网络平台提供培训讲座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在城市空间中,满足不同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城市各民族互嵌共融机制的重要内容。构建城市各民族互嵌共融机制所需要的公共空间文化再生产,既要突出地方特色,又要符合时代精神,让各民族群众在城市文化中既有获得感,又有创造感,“既能看见自己,又能看见彼此”。比如北京市牛街社区,打造了“和合牛街”的社区文化,在不同的楼栋设置不同的文化主题,在十分局促的楼道里开辟一个展览角,本楼栋居民围绕楼栋主题进行艺术品的创作展示,或相关图书的换读活动。
要使城市民族工作有形有感有效,要构建城市文化精神,发展城市主题文化,营造特色文化景观。因此,要重视打造城市公共文化产品,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遍布公共文化空间。例如,打造城市文化产品,让各民族沉浸式感悟城市公共空间的文化标识;举办文化活动,吸引多民族群众参与其中,嵌入式地共享公共领域的文化精神。
此外,城市是教育资源丰富、教育理念先进的空间。构建各民族互嵌共融机制,必须依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拓展途径与渠道,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通过教育实现城市各民族互嵌共融的文化再生产和认同感凝聚。比如通过校际联合、统战联建、家校共育等方式,探索多方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联合体。
(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