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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夷夏”观是中国古代有关民族关系的核心思想资源,在《春秋》经义和现实政治态势间充满张力,宋代由于多政权并立的特定处境,“夷夏”观极具典型性、丰富性、启发性。以往关于南宋“夷夏”观的研究普遍注重程朱理学,忽视浙东诸儒。实际上南宋儒学多元的“夷夏”观区别于近代民族主义,在天下主义共同体理想下呈现差异化特征,其中与程朱理学更具理想性不同,浙东诸儒更具实践性。如永嘉学派叶适的“夷夏”观继承三代政教传统,以现实政治实践为归旨,以名、义、权等理念作为南宋立国原理,更平等地看待周边族群,推进宋朝在“中国”正统之争中践行天下主义理想。这种观念彰显了中国古典的共同体观与治理智慧,具有思想史意义与当代价值。

关键词:“夷夏”观;天下主义;永嘉学派;共同体;治理

一、引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其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不仅是我们中国人思想和精神的内核,对解决人类问题也有重要价值。”如“夷夏”观作为中国古代有关民族关系的核心思想文化资源,凸显了古人对于“天下”的体认,深刻影响了后世的价值观念、政治实践。“夷夏”概念的明确提出,可追溯至“《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公羊传 "成公十五年》)。“诸夏”指中原各诸侯国,后指中原或“中国”;而“夷狄”是诸夏之外的周边民族。所以,此“内外”维护的是天下主义的政治秩序而非族裔观念。现有研究普遍认为,古代中国的“夷夏”之别,不是民族或血缘之差异,主要就文明、文化而言。

事实上,“夷夏”观在《春秋》经义和现实政治态势间充满张力。宋代由于多政权并立的特定处境,加之君臣共治下言论较自由,“夷夏”观极具典型性、丰富性、启发性。宋代尤其南宋严“夷夏之辨”已是共识,学界对此关注较多,但对其如何理解存在重大争议,尤须谨慎。许纪霖说:“到了宋代,外患危机严峻,随时有亡国(王朝倾覆)的威胁,天下主义暂时行不通,遂突出夷夏之辨的另一面,更强调夷夏之间的不相容性与中原文化的主体性。”据其看来,“夷夏之辨”指向激烈的对立,天下观念暂时告以失败。日本学者宫崎市定将内藤湖南“宋代近世说”发展为“唐宋变革论”,并认为“华夷之辨”“攘夷”思想就是宋朝汉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宋代“华夷之辨”是近世民族国家的起源,该说对中国思想界有一定影响。但江湄等学者有力地回应指出,南宋以朱熹为代表的儒者的“夷夏之辨”区别于现在的民族主义和国族意识,是一种精神上的天下主义,并将朱熹的“道统”论和“正统”论结合考察,揭示了道统背后的正统意识。所以争议之处是:南宋的“夷夏之辨”是狭义的民族主义,还是秉持天下主义下的正统之争?地缘政治的变化是否动摇了南宋儒者的天下主义理想?

据史料看来,南宋儒学多元的“夷夏”观区别于近代民族主义,并未放弃天下主义理想。其中程朱理学更具理想性,建构心性之学和道统论,试图维护圣人所推崇的道德秩序以引领现实政治秩序,故重视《春秋》经义,以性理而非族群区分“夷夏”,足为“夷狄”文明化之动力,但也有遗失现实治理之虞;浙东诸儒更具实践性,如叶适坚持继承三代政教传统,发掘经典的经世致用面向,以现实政治实践为归旨,以名、义、权等理念作为南宋立国原理,更平等地看待周边族群,推进宋朝在“中国”正统之争中践行天下主义理想。

然则另一问题是:南宋诸儒的学说呈现多元形态,浙东学者具有与朱、陆有别的面向,以往关于南宋“夷夏”观的研究普遍注重程朱理学而忽视浙东诸儒,未展现出南宋“夷夏”观的多元性。清人全祖望曾说:“乾、淳诸老既殁,学术之会,总为朱、陆二派,而水心龂龂其间,遂称鼎足。”水心先生叶适作为永嘉学派集大成者,其“夷夏”观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本文呈现南宋儒学“夷夏”观多元性,考察叶适在其中的独特价值,从而揭示面临地缘政治变化对天下主义理想的不同追求,呈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推进与思想资源。

二、经制:叶适“夷夏”观的思想资源

南宋的“夷夏之辨”甚激烈,既有现实民族关系的刺激,又因君主鼓励“夷夏之辨”的言说:“敕:朕与贤士大夫切磋经谊之日久矣,而今加意于《春秋》,《春秋》固为夷夏作也。”陈傅良所记此语,反映了南宋统治者与士大夫切磋《春秋》经义,以“华夷之辨”强化士民的“中国”认同,《春秋》的“夷夏之辨”“尊王攘夷”等思想资源获得重视。但因现实需求而诉诸古经典,亦有其弊端,南宋儒者便已经意识到,并采用了不同的路径。如朱熹、叶适对《春秋》经典的态度有别:朱熹以把握圣人之意为目的,叶适则指出仅据《春秋》经文不足以应对现实夷夏关系的复杂性。

朱熹重视经义,严格维护《春秋》经中圣人之意:“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尊王,贱伯;内诸夏,外夷狄。此《春秋》之大旨,不可不知也。”《春秋》要旨在于表彰“正谊”“明道”,而非“谋利”“计功”的功业追求。在这一价值下,坚守“王”“伯”“诸夏”“夷狄”之分,推崇的是含有道德理想的政治秩序,而无狭义的族裔之别。如金世宗“专行仁政,中原之人呼他为‘小尧舜’”,朱熹评价是:“他能尊行尧舜之道,要做大尧舜也由他。”可见是否认同、践行圣人所表彰的道德秩序成为接续正统的依据。朱熹还指出“近时言《春秋》者,皆是计较利害,大义却不曾见”,指责那种以《春秋》经文附会现实之用,这是对南宋思想界以功利主义和复仇说理解《春秋》的纠偏。朱熹亦将义理用于历史评判:“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仪之事,不以为异。”所谓“唐源流出于夷狄”指隋唐皇室的草原族群血脉。唐代开放包容,自皇室开启的民族友好互动融合推动了南北统一、胡汉一体理念的形成,“天下一家”在事实上得以呈现,但皇室的族群融合首先是逾礼仪而婚嫁。朱熹恪守圣人经义,不以现实功业随意偏离之,坚持理想的政治秩序。只是以经义评判历史、裁断现实,或有忽略现实的面向。

朱熹与叶适有着各自的立场,只是叶适以经制言学更为务实。诚如黄体芳所言:

盖朱子曰“永嘉之学偏重事功”,独疑水心止斋数人者偏于斯耳。若务以事功为不足重,则国家安赖此臣子?且所谓“民胞物与”者果何为者乎?

叶适不同于朱熹以经义严“夷夏之辨”,而是更多兼顾现实事功,他注重从经典之中挖掘圣人治理之实,警惕以《春秋》经文空谈:“世无尧、舜、汤、武,待夷狄之意终不可见;无稷、契、伊尹,终不能秉法陈义以佐其君;其所诵习以为笑于天下者,盖书籍之章句耳。”其主张效法三代圣贤对待“夷狄”的政治方略,行治世之实,而非以“诵习”的“书籍章句”治国。思想的实践性必然导向现实性,他注意到迷信经典会导致对现实治理的束缚:“古之治足以为经,不待经以为治;后世待经以为治,而治未能出于经。”理论可以指导实践,但经典诠释不能兼容实践的差异性,动态化的实践不能故步自封于旧经典中,依据经义论时政的结果是受制于经典。体现在处理夷夏关系上便是:“高谈者远述性命,而以功业为可略;精论者妄推天意,而以夷夏为无辨。”高谈性命却有遗失功业之忧,“夷夏无辨”的论调则有“甘为伏弱”之弊,故须高度关注现实之治。

叶适重经制的实践,而非经义的诠释,故警惕“专于经”或“专于史”的教条主义。他警惕以“夷夏之辨”明贵贱的论调,反对族群歧视:“请言前日之所以谋为恢复者。赵鼎书生,自附于问学,收拾文义之遗说,与其一时士大夫共为贵中国贱夷狄之论,此说《春秋》者所常讲也,不可以为不美。虽然,中国之不可以徒贵,夷狄之不可以徒贱也。所谓女真者,岂口舌讲论、析理精微之所能胜邪?”其引本朝史认为,“夷狄不可徒贱也”,据《春秋》而讲“贵中国贱夷狄”的说法为“口舌讲论”“析理精微”,在面对强大的女真(金朝)时显得过于理想化,无法解决实际问题。

叶适为政经历丰富,又在开禧北伐时展现了军事才能。他见证了士大夫群体在对待少数民族政权上的变动和互斥,“乘机待时”“亲征迁都”“固本自治”“高谈性命”以及“夷夏无辨”等论调莫衷一是,深感痛惜。叶适认为南宋面临的既是在价值上确立“中国”正统的理论问题,更是在现实中处理“夷夏”关系的实践问题,曾向宋宁宗提出“先定其论,论定而后修实政,行实德,变弱为强,诚无难也”这一兼顾实政、实德的建议,故其“夷夏”观非常具有现实性、实践性面向。

三、“风俗”“教治”:叶适“夷夏之辨”特质

在南宋与北方多政权并存的局势下,叶适主张把握具有历史纵深的制度理念,行治世之实,这与理学家迥然有别。理学家以《春秋》经义严“夷夏”之分,同时推崇心性之学,故导向以“性理”区分“华夷”。如程颐并未从血缘、种族定义“夷狄”,而是以秉性不同、礼义有无为标准:“中之理至矣”,偏则为“夷狄”;“礼一失则为夷狄”。由此“圣人恐人之入夷狄也,故《春秋》之法极谨严,所以谨严者,夷夏之辨尤切切也”。可见“夷夏”之间不是固态的,也并未将道德歧视加于既定族群,只是未言明因礼义变“夷”为“夏”之进路。朱熹在程颐基础上有更多论述,完整建构性理之学,并以提炼道统的方式回答了南宋为“中国”所在。他认为万物的天命之性无不同,现实中气质之性则有偏全之异,人以“义理”分,非以族群为前提:“既志于义理,自是无恶;虽有未善处,只是过耳,非恶也。以此推之,不志于仁,则无善矣。盖志在于利欲,假有善事,亦偶然耳,盖其心志念念只在利欲上。世之志利欲与志理义之人,自是不干事。”由此区别道德群体和利欲群体,寄希望于共同体内的人“志理义”。故所谓“夷狄”之“性”“终难改”是以道德区分群体,是严“夷夏”之分在道德理想主义上的展现。而叶适“夷夏”观的独特之处,乃是提出“心同俗异”“教治所及”等观点,不仅未从心性“理欲”层面区别“夷夏”,较平等地看待“夷夏”之人,而且较务实地指出风俗之异,致力于“以道化调美风俗”、通过“教治”凝聚同心,最终实现天下主义理想。

(一)心同俗异

叶适坚持“人同此心”观点,将“夷狄”也纳入“众人”的阵营,秉持“夷夏”在性理上的平等:

人心,众人之同心也,所以就利远害,能成养生送死之事也。是心也,可以成而不可以安;能使之安者,道心也,利害生死不胶于中者也。舜禹之德,不称其兵也,必反兵而有苗服也。

尧舜三代之待夷狄,九州之内无礼义之俗也,故礼义修而夷狄服,不必盛兵力也。

不同族群皆有“就利远害”之心,此心是合理且正当的,是可以成“养生送死之事”的基础,礼义以人的现实需求为本。只是现实欲望亦需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一旦超出“养生送死之事”的合理欲求,就需要以道御欲。圣王对待“夷狄”的方式是修礼义而非兵力征伐,即重视自身治理,依靠德治实践,凝聚不同族群。

“夷夏”心同而俗异,差异就体现于礼义之有无、风俗之厚薄。叶适指出:“当是时,去孔子殁虽才百余年,然齐韩赵魏皆已改物,鲁卫旧俗沦坏不反,天下尽变,不啻如夷狄。”“坐听风俗之坏而不反,宜其遂为战国秦汉也。”战国时代各诸侯国礼仪器物皆沦丧,“旧俗沦坏”导致“不啻如夷狄”,即三代奠基的文明秩序崩塌。故无论是以中原为主体的王朝,还是“夷夏”并存的世界,礼义、风俗之别才是差异所在。应对风俗沦坏,叶适指出心性之学过于理想化,对程朱的立论根基——思孟学派心性之学展开批判:“孟子亦不暇顾,但言‘以齐王由反手也’。若宣王果因孟子显示,暂得警发,一隙之明,岂能破长夜之幽昏哉?盖舜禹克艰,伊尹一德,周公无逸,圣贤常道,怵惕兢畏,不若是之易言也。自孟子一新机括,后之儒者无不益加讨论,而格心之功既终不验,反手之治亦复难兴,可为永叹矣!”孟子处于天下大变局中,寄希望于警醒君主的道德自觉,即“格心之功”。纵使齐宣王听从孟子的启发,道德之心觉醒如“一隙之明”,岂能破现实的“长夜之幽昏”?舜、禹、伊尹、周公等圣贤具有一贯性的治理“常道”,皆体现在兢兢业业的治理实践,即德性要在事功中落实;而自孟子始则有偏向内在、遗失外在功业之弊端,不仅道德理想落空,政治实践亦荒废。叶适质疑内向化的路径是对三代政治实践的偏离,呼唤的是天下秩序破坏后的治理实践。

那么,面临不同地域之差异、礼义风俗之沦坏,天下主义何以实现?叶适从正反两个方面提出其方略。一方面,认识到“风俗之难同”,共同体要包容内部差异,不用绝对标准去“齐一”。

古之言曰:“一道德,同风俗。”风俗之难同也,以其陋而远,虽道德大备之世,莫或齐焉。江、汉,蛮、荆之杂尔,自虞、夏时,治之略于中国。

周道之备也,江、汉之民,虽观感其善性而未能成材。逮王泽之衰也,反沉溺于荆、楚之习而不克自振,可不哀欤!今吴、越、闽、蜀,家能著书,人知挟册,以辅人主取贵仕,而江、汉盖鲜称焉,岂其性与习俱失之哉?

“一道德,同风俗”出自《礼记·王制》,是大一统王朝的内在依据。但道德完备如周代,由于一些地域偏远闭塞,亦难以使风俗整齐划一。叶适曾任湖北安抚司参议官,对江汉地区民风应有过深入体察,这体现了永嘉学派的务实面向。他认为周朝的仁义教化使江汉地区的民众展露善性,但随着时间推移,“反沉溺于荆、楚之习而不克自振”,结果人才颓废,“性与习俱失”。《礼记·王制》也有言:“中国戎狄,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此处的“性”便是蕴含风俗在内的习性。可见齐风俗之难,风俗之变迁非一朝一夕之事。叶适有天下主义理想,但突破了贵“夏”贬“夷”的论调,不寄希望于以统一标准消解多元,而是注意到不同地域的差异,以“天下之大”消解地域之别,以文明视角兼容文化差异。“文明与文化的不同之处在于,文明比文化更为复杂,在同一个文明体中,包含着不同的地方性文化。作为名词的‘文明’之所以具有形容词的意义,正在于它含纳了不同的文化,文明与野蛮的不同就在于文明展开为对复数的文化的接纳与整合。”

另一方面,“以道化调美风俗”,使差异化的风俗皆趋向共同的礼仪秩序,最终形成多元一体格局。“夫以国家天下之大,而其言语迫蹙卑陋,同出一律,饮食嗜好不越酸咸之间,则名号虽存,而亡形具矣。”天下主义应注重安顿乃至丰富共同体内部的多元文化,反对安于各地域所限的初始状态,凸显政治治理的必要性。对于个体而言,“喜安于俗而不徇乎道,自欺也”,即不可离开“道”的牵引而溺于习性;对于施治者而言,“王公之子皆以礼义自安,虽贵而不为暴”。道化使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皆以礼义自安,就不易出现破坏秩序之举。而“调美风俗”的意义即实现共同体内部多元并存的和谐状态:

调美之俗既成,民民物物并游于至和之中,我不害物,而物亦莫吾害者。

这一论述来源于他对《诗经》内容的理解,与其天下主义的政治理念完全一致。

(二)教治所及

具有内部差异性的共同体之所以能够保持和谐,在于“教治”的实施,叶适重视古圣王奠定的治道,以“教治所及”与否区别“夷夏”:

尧舜之时,南自淮、徐,东被青州之境土,凡海滨广斥山谷深袤之地,教治所不及者,大抵皆夷狄也;尽与中国错居,又非若后世止有玁狁、獯鬻,乃在长城之外,相去且数千里,而以为难治也。

叶适回溯三代史,将“教治所不及者”视为“夷狄”,这就摒弃了从地域、血缘以及性理上区分“夷狄”,而将其视为“教治所不及”的人群,指向政治治理和道德教化的范围、有效性。其实魏晋以来,大量北方族群南迁,早已深入中原地区,突破了“内诸夏而外夷狄”的地理疆域,打破了“夷不谋夏,夷不乱华”(《春秋左传 ·定公十年》)的封疆意识。叶适溯源更早的历史,指出在儒家理想之治的尧舜时代,便出现“夷夏”错落杂居的状态,只是“西北夷狄之区,自尧舜三代,载籍莫能知其有无”;后世以长城区分族群,相距数千里、礼仪与风俗皆迥异,实则使天下主义彻底留在理想中。

叶适坚持以“教治”实践推进天下主义,即以德化民、凝聚民心的圣贤之业:“盖民心无常,惟上所命,从古而然。圣贤所以兢兢业业,日慎一日,未尝以既成之治、有余之泽为可恃也。”民心无常,任其自发性趋利避害,容易导向绝对的差异和纷争,所以需要引导教化。圣贤皆兢兢业业,不曾恃既有之功业而荒废现实治理和教化民众之责。叶适始终怀有尊重差异却超越差异的整体性视角,即通过凝聚文化认同实现共同体理想:“君者众民之总,国者众家之总……而周公直以为王业,此论治道者所当深体也。”无论是“君”“国”还是所谓“天下之极”,叶适具有明确的共同体意识。君主并非个人身份,而是公共身份,是“众民之总”;国家也不是一家一姓之王朝,而是“众家之总”。“‘大一统’之‘一体’不是要破坏内部的差别性”,“‘天下一家’的政治是立足于天下整体性的政治,超越族群,超越任何一种特定的集团,始终是中国文明的核心价值追求”。叶适的天下主义具有兼容差异的整体性,不是以汉民族或南宋王朝为中心,而是以众民、众家、众国的差异化存在为前提,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以文化认同凝聚起共同体。

具体到“夷夏”关系,叶适持治内而不攘外理念,主张“夷夏”共处。其读《左传》时曾说:

天下之治也,礼义在于中国;其乱也,礼义在于夷狄。当成周之盛也,夷狄之人皇皇焉,思与其礼义而不得者,非以为贱而不足治也。笃于治中国者,其道不可以治夷狄耳,故礼义备而中国无隙。及其衰也,舍其国而治夷狄。夫治夷狄者失中国,失中国者失礼义也,故夷狄之人执礼义之权以与诸夏抗。

礼义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也是“中国”“夷狄”区别所在。但叶适反对用治“中国”之礼来治其他族群,因为礼义不能也不该盲目普遍化,专注“中国”内部治理的完善,是使外部无隙之根本。如果持礼义之柄盲目征服,那么“夷狄”是否也可以持礼义之权,实现攻守之势的转变?所以,叶适重视内部治理,并非出于民族主义,反而是突破贵“夏”贱“夷”观念的天下主义。

而在“一国”基础上论“天下”,是天下主义理想的表达与其政治内涵的展现,叶适的理想是达到天下主义的最佳状态:

刑罚衰止,盗贼不作,时和岁丰,财用不匮,一国之极也;越不瘠秦,夷不谋夏,兵革寝伏,大教不爽,天下之极也……是故圣人作焉,执大道以冒之,使之有以为异而无以害异,是之谓皇极。

天下最好的状态应该是“夷不谋夏”,“夷夏”不以兵戈相见,圣人以道安天下,教化遍及四海,不以绝对标准消除差异,保持“使之有以为异而无以害异”的多元共存。叶适提出“以和为常,与之为一”的方式处理民族关系:“执之于无所执,用之于无所用,以和为常,与之为一,而天下之人熟于闻见,不知其为中国、夷狄之异者。”即不刻意强调对“夷狄”的控制和利用,以和平相处为常态理念而非暂时手段,多元一体,使天下之人不再区分“中国”和“夷狄”。其中蕴含他所理解的天下格局,关键问题在于如何通过具体之策来实现。

四、义、名、权与正统:叶适论处理“夷夏”关系

近人章太炎曾说:“中国云者,以中外别地域之远近也;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即视“中国”为有别于外域的地域概念,“中华”为有别于“夷狄”的文化概念。而南宋在江南建立政权,仍以“中国”自居,说明“中国”内涵的天下主义理想及其正统性标识早已超越了“中原”地域限制,但何为“中国”便成为一个理论问题。叶适的“夷夏”观既为何以“中国”的合法性论证提供政治理念,又致力于经由现实政治实践达致天下主义理想。

(一)“待夷狄”之策:以义、以名、以权

叶适为君主写治国之策,指出“中国为中国,夷狄为夷狄”的根本所在,论述为国要以道义、名分、权变三者:

为国以义,以名,以权。中国不(得)治夷狄,义也;中国为中国,夷狄为夷狄,名也。二者为我用,故其来寇也斯与之战,其来服也斯与之接,视其所以来而治之者,权也……不得其义则不可以治,不得其名则不可以守,不得其权则不可以应。

首先,要坚持政治正当性,中国“不治夷狄”,乃“义”之所在。这显然不是汉族中心主义,绝非宋代“在自我中心的天下主义遭遇挫折的时候,自我中心的民族主义开始兴起”。叶适的天下主义实践兼顾道德和事功:以整体性兼容各民族差异性,更平等看待“夷狄”;主张南宋政权以内部治理为本,不能抛弃“义”而追求短期的“利”。其次,“中国”“夷狄”乃名分而已,名分当以治道为本,而不限于地域。此论颇具深刻性,因为就历史而言,中原地区以“中国”自居,而南渡之后的南宋王朝仍以“中国”自居,是以“名”而不以地域。以此,王朝的身份认同超越了地域限制,不因疆域变化而丧失名分。最后,有“夷夏”之分就有了互待关系,以礼还是以兵相待取决于对方如何待我,这就是权变。叶适阐发《春秋》之“权”与“变”,兼容实践的差异性,注重经典的经世致用。名、义、权并用,才能避免陷入背信弃义或盲目讲信义的处境;在义、名的基础上通达权变,才能有力维护“中国”之为“中国”。

“夷夏”关系是古代王朝普遍面临的现实问题。叶适注重论从史出,回溯历史梳理“夷夏”关系演变,批评汉唐时期统治者时而征伐时而求和,完全取决于自身势力强弱,没有坚定的原则和长远的规划。他以史为鉴:“盖自战国并起,三百年之间,秦人最为雄,小国次第亡灭,广大其地而为六国。秦又灭六国,合天下而尽有之,又欲兼取匈奴,秦人之暴甚于夷狄矣。汉起匹夫,亲搏天下,不数年而据秦之故地,此其为仁义道德,足以怀柔其民者何在?奈何冒顿反不能控弦数十万以凭陵边塞,入至太原、晋阳乎?盖三者自是并亡,不复有中国、夷狄之分矣,特以地势相别异耳。”秦灭六国,又欲兼并匈奴,只有武力而无道义;汉朝从平民起家,打着仁义道德的旗号,但其所谓“仁义道德”能否真正起到维护边疆和平、抵御外敌的作用,何至于冒顿单于领兵深入太原、晋阳?下文又说,汉代还视力量强弱,“力强则暴师转饷”,“力弱则俯首屈意,出金银缯帛,配爱女以壻之”,即暂时以许利、和亲为手段,最终目的仍是征服“夷狄”,“仁义”政策背后行“霸道”之实。最终叶适认为名、义、权在汉唐历史中不可见,“中国”“夷狄”一定程度上沦为地缘政治的称谓。

汉人严尤上谏评价周、秦、汉对待匈奴的态度区分:“臣闻匈奴为害,所从来久矣,未闻上世有必征之者也。后世三家周、秦、汉征之,然皆未有得上策者也。周得中策,汉得下策,秦无策焉。”边疆族群冲突由来已久,但未听闻上世言必征伐,后世安“夷狄”侵扰的方式皆不是上策。“当周宣王时,猃狁内侵,至于泾阳,命将征之,尽境而还”的武力驱赶,属于“中策”;汉代穷兵黩武征伐之的做法,为“下策”;而秦代不忍小耻、轻民力,筑长城,使“中国内竭,以丧社稷”,属于“无策”。言外之意,反对兴兵。该论调在南宋得到回响,叶适指出:“自严尤论戎狄,以为前世未尝有上策;至唐太宗能擒颉利,郡县诸戎,始以严尤为非。若太宗者,所谓上策欤?噫!亦陋矣!以先王之待夷狄,何策之可论?又况从而区别之,与秦汉并称乎?若太宗者,又真以为有策,则是不能知先王所以待夷狄之意,而何自谓得上策乎?”严尤以汉人视角看待前代,叶适以宋人视角兼评唐史。唐太宗擒获颉利可汗,在各“夷狄”地区设立郡县实际管辖,有人认为其做法为“上策”。叶适认为此种论调“亦陋矣”,羁縻制驭并非处理民族关系的上策。其论述“唐用周、隋府卫之法,拣择天下之民,聚为强兵,内则诸卫将军,外则节度总管,四夷臣属,万里请命”,似乎治“夷狄”颇具功绩,但笔锋一转指出唐末混乱就是因为“不分缓急,不辨内外,百世相承之纪纲由此坠失”,是典型的因治“夷狄”而失“中国”。

叶适综合考察前世成败原因,深思今日祸患根源,欲恢复先王以义、名、权治理国家、处理“夷夏”关系的原则。叶适是一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不再陶醉于三代之旧和经文之意,立足南宋现实政治实践,以实政、实德维护“正统”所在,强调义、名、权的价值,促进民族之间和平共处和相互信任。这是其对南宋何以实现天下主义理想而提出的治理之策,具有现实性、实践性。

(二)“中国”正统之争:文法制度,望以信义

自北宋立国,汉唐以来以汉民族为中心的宗藩体被打破,欧阳修说:“南夷敢杀天子之命吏,西夷敢有崛强之王,北夷敢有抗礼之帝者,何也?……四夷不服,中国不尊,天下不实者。”在多政权并列的格局下,传统的“夷夏之辨”不仅未产生足够的理论效力,而且无论在情感上还是逻辑上都不能为少数民族所接受。金朝君主完颜亮曾说:“朕每读《鲁论》,至于‘夷狄虽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朕窃恶之。岂非渠以南北之区分、同类之比周,而贵彼贱我也?”“中国”变成多政权竞争的正统标识,如宋、金互称“南北”,“两朝通和,实同一家”;西夏则始终称宋为“中国”,李元昊遗言“异日势衰力微,宜附中国”。众政权不以政治管辖空间为标准,纷纷表现出同样的“中国”认同,政治上的大一统虽未在这个时期完成,但文化的、正统的“中国”观念深入各民族。叶适的视角最终落在宋与辽、金对峙的现实世界:

自景德元年与契丹盟,更六圣百二十年,聘使往来,天子亲与之揖逊于庭,未尝一日败盟约也。女真本小种落,契丹奴役耳;不幸天祚失道,使得猖狂,破取其国。天祚以为与大国义兼兄弟,当来援我,或遂不复其国,则望白沟以南自归。当是时,中国以大义之故,遣十万众制女真使不得逞,彼知大国为之助,其势何遽至此也!岂与约并灭其国分取幽州故地以为功者比乎?

叶适回顾宋辽盟约,分析宋金关系。宋辽围绕幽云十六州进行了长达二十五年的战争,自景德元年(1004)订立澶渊之盟,开始长期相对稳定的和平相处。史料可见辽宋在国书中一再强调“义同一家”,以兄弟相称。辽道宗认为“虽境分二国……而义若一家”;宋哲宗也说“两朝百年和好,情义至厚,有同一家”。超越狭义的民族主义立场,与叶适的天下主义相符。女真本是契丹统治下的小部落,辽天祚帝失道,女真趁机崛起并攻灭辽国。宋朝却趁机作出助金灭辽的决定,企图收回幽云十六州。从军事地理而言,幽云十六州乃宋朝屏障,战略意义非常重要;但宋在盟国陷入危机时趁势而起,背上不义之名,自身正统形象松动。叶适认为“失此不念,遂有今日”,治国不应因短期利益而舍弃道义逻辑。

叶适的天下主义政治实践既重视文法制度的实用逻辑,又坚持信义立国的道义逻辑,注重政治制度、政治理念的双重构建。一是重视文法制度的完善和竞争,采用动态视角客观地论少数民族之长,承认、强调少数民族政权取得的进步以为警示。相比较辽宋的互守信义、长期和平,叶适认为宋金对峙的情景已发生变化,南宋长期偏安,有“甘为伏弱”的松懈之弊,并且将成败归结于对方的军事能力、雄杰人物,而忽视了内部治理之重要:“盖每怪士大夫过于誉虏而甘为伏弱者,何也?其誉之也,谓‘阿骨打、黏罕、兀朮三人者,夷狄之雄杰,皆古所无有,故本朝之被祸最深’。此大妄也。”叶适采用文明视角,不因政治敌对关系而忽视少数民族政权的文明演进:

盖昔之所谓刘、石、鲜卑、氐、羌,皆尝生长中国,奋其雄心,公起窥伺。而黏罕、兀朮本无其志也,特以敢于杀斗而二国皆自莫敢较。其故臣亡虏相与为之立其国家,文法制度,参以本朝及辽之大略,繁杂牵制。若乃聚重兵,凭坚城,衣食嗜好,极于精善,非复戎虏之本质矣。

叶适认为黏罕、兀朮等将领只是敢于斗杀,最初并无远志,绝非称得上古今罕见的“雄杰”。他肯定了金朝在文法制度上日益完善,不再是以往草原游牧民族的本质。

二是秉持“信义”,在“中国正统”之争中坚守道义逻辑,作为南宋争夺“正统”必须坚持的理念:

然则夷狄虽不义,常以信义望中国,中国以夷狄为不义,是以不用信义答之;不知此其所以为中国者,本不以夷狄之无而废也。夫兼考前世成败之故,深思今日致患之本,复修先王三者之道,则中国之待夷狄,固无难矣,何必劳神于智计,斗胜于士卒,益趋于末而不能反哉!故夫若不足听而决不可易者,臣之论是也。

有信义才能有尊重,信义的“中国”才能在道义逻辑上服众。“夷狄”虽有不义,但“常以信义望中国”,尊重和认同信义的“中国”;“中国”之所以为“中国”,不能因“夷狄”不义也放弃“义”这一立国理念,陷入与“夷狄”同样的境地。

处于现实“夷夏”关系深刻变迁中,叶适亦有北伐恢复旧土、雪靖康之耻的志向。他曾说:

嗟夫!是已往之事,不可追而悔者也。方来之虑不尽,则天下之患又将有甚于此,岂可以坐而讲尧舜三代之旧,洋洋焉,熙熙焉,而不思夷夏之分,不辨逆顺之理,不立仇耻之义,一切听其为南北之成形,以与宋齐梁陈并称而已者乎?

叶适在爱国情感的驱使下力主“思夷夏之分”“立仇耻之义”,并非无原则的调和主义;而面临宋金对峙南北分治的既成态势,痛惜士大夫群体依旧坐而论道。他认为“夫北虏乃吾仇也,非复可以夷狄畜”,区别“夷狄”和仇敌,将抗金正义性建立在“仇敌”的政治关系而非“夷夏”的种族对立上。其深刻性就在于,纵观不同政权的历史、制度逻辑,客观论彼此之长短,突破了传统“夷夏之辨”的论调。这既体现出叶适以经制言学的务实,也表明他胸怀天下主义的格局,呼唤“胡汉杂集,夷夏同心”的天下主义在南宋实现。

五、结语

“一时强弱在于力,千秋胜负在于理。”永嘉学派代表人物叶适所秉持的千秋胜负之“理”是制度理念和道义逻辑。叶适从精神理念、文法制度层面构建“中国”认同,突破了民族中心主义,他从务实观念出发,认为“中国”与“夷狄”可以和平相处。这是对天下主义的实践,其“夷夏”观具有独特的思想史意义和当代价值。

一是在多民族共同体中超越文化中心主义,确立动态认同观。叶适将抗金正义性建立在“仇敌”而非“夷夏”种族对立上,打破“严夷夏大防”的传统框架;他认为金人的政权“非复戎虏之本质矣”,不因暂时的敌对关系而忽视少数民族政权亦有所长。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超越“夷夏”二元论,承认各民族对中华文明的共创性,为多民族国家认同提供历史逻辑。

二是在一体框架下调和多元,提供抵御西方“民族国家”叙事的中国方案。叶适“心同俗异”“道化调美风俗”思想为处理民族关系提供方法论:承认各民族习俗差异,在“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下兼容语言、风俗的多元性,但通过优秀文化的引导,使差异化的风俗都趋向美好的面向。这一原则助力当代平衡尊重差异与强化共性的政策设计。

三是坚持务实取向,以制度治理替代道德空谈。叶适批判理学空谈性命之理,主张以“名、义、权”三要素构建务实治国方略。他以“教治所及”观念代替“性理”之别,认为决定“夷夏”关系的是制度和文化而非族裔或血缘,直指共同体凝聚的核心机制——制度优势与文化整合。这呼应了当代以文化认同促民族团结的政策内核。

四是以历史书写反映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凸显“五个共同”。叶适曾感慨正史对少数民族书写的欠缺。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这是“中华民族”概念自产生便能够深入人心的根本所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不仅记载在汉文古籍中,也记载在少数民族古籍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梳理和保护各民族异彩纷呈的历史文化,更要提取长期历史中秉持的共同精神标识,这是最终熔铸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根基。

来源 |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5年第5期(作者刘大钊、赵金刚,刘大钊系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赵金刚系清华大学哲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