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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的民族英雄叙事是中华民族共同历史记忆的载体,其嬗变反映了不同时代对英雄精神的诠释与重构。关于民族英雄的论争,源于近代欧洲民族主义范式与中国传统天下观之间的深刻张力,集中体现于对岳飞、文天祥等历史人物的评价分歧。这一争论可追溯至20世纪初“民族”概念的引入及其对中国历史书写的重塑。传统中国的英雄观植根于天下体系与普遍道德观念,强调“代天地而立心”的文明价值取向;而近代民族主义则注重族群边界与对抗叙事,导致历史人物的评判标准陷入分裂。这场持续百年的讨论,实质是中华文明从传统天下秩序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过程中所产生的思想伴生现象。当前,超越争论的关键在于立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文明交融的视野下重构历史叙事,以此克服狭隘民族主义的局限,并为理解中华民族的现代建构提供深层启示。

关键词:民族英雄;天下体系;民族主义;中华文明;中华民族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包括抗战英雄在内的一切民族英雄,都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他们的事迹和精神都是激励我们前行的强大力量。”这一重要论述,不仅深刻阐明了英雄对于民族延续和国家进步的重大意义,也从整体上确立了所有为中华民族作出卓越贡献的英雄人物的崇高历史地位。中华民族历来英雄辈出。然而,自近代中国开启现代国家构建进程以来,围绕“民族英雄”的讨论已持续百年。数年前,关于“岳飞、文天祥等历史人物是否属于民族英雄”的争论再度兴起,主要源于部分专家学者在历史教学领域的个人见解。这场争论似乎是在“无意间”引发了一场关于“民族英雄”的社会争论,且久未平息。究其根源,这一争论现象的产生,并非源于对英雄价值本身的否定,而是近代以来欧式民族主义思潮在中国传播并与传统天下观念发生碰撞的产物,这也正是中国民族英雄叙事发生嬗变并蕴含复杂思想意涵的深层背景。在中华民族“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各种经过本土化变形的民族主义观念不断演化,无论是源自欧洲的民族国家理论学说,还是社会大众持续流变的价值观与历史观,传统观念与新兴思潮的交织共同导致了当前涉及民族问题的知识焦虑与价值困惑。今日回望,在中华文明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天下体系内的王朝更迭以及分治时期的政权割据,在中华民族整体历史观的审视下均属中华文明之“内部事务”;因此,“民族英雄”所指应是那些对抗外侮之英雄人物,而非用于指称“内战”之杰出者。近来中国社会对民族英雄问题的再度关注,正是基于上述认知结构引发的价值认同困境,以及各种“古为今用”的狭隘民族主义所带来的新问题。由此可见,民族英雄叙事的嬗变与思想意涵的厘清,既是历史镜鉴,也是时代命题。

一、叙事源流:从“天下英雄”到“民族英雄”的观念嬗变

“英雄”一词滥觞于西汉,盛行于三国时期。聪明秀出,谓之英;胆力过人,谓之雄。创业帝王与能臣良将是传统王朝时期英雄的两种常见类型,他们胸怀大志、胆识过人,能够在政治场域中纵横捭阖。中华文明的英雄观更是文明价值观的直接体现,英雄是“代天地而立心者”,往往以身殉道,为千古道德楷模。概言之,古代所谓英雄人物,须有超出常人的志向与能力,或挽狂澜于既倒、救黎民于水火,或虽不能至,却表现出忠义爱国、救世救民之精神。概言之,中国近代之前在“天下体系”笼罩的历史文化中,有关“英雄”的言论,并不涉及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意涵。

(一)西学东渐与近代“民族英雄”叙事的生成

西方民族主义思想对中国人的现代民族观念形成以及“民族英雄”的认知再造影响弥深。近代以来关于民族英雄问题的相关讨论,其产生根基在于传统天下体系向现代国家的转变过程。19世纪末,欧式民族主义思想伴随坚船利炮进入中国,中华文明传统与西方化的近现代文化发生激烈碰撞,中华文明开始全方位地在世界体系中被动展开整体性知识交换,这个过程实际上直到今日仍未终结,民族主义只是这场涉及世界主要文明系统之间长历史时段的复杂知识交换的一个细节问题。

从根本上来看,近代关于民族英雄争论的出现,其实质是从天下王朝转向现代国家这一近代最为重要的政治社会转型的伴生问题,是在历史议题中与之伴生的民族观念转型之表现。换而言之,在中华民族遭遇“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境遇时,伴随欧式民族主义观念与思想理论范式的东渐,面对帝国殖民主义所施加的亡国灭种危机,知识界受民族主义风潮所鼓荡,着手整理书写中国历史上“民族英雄”的谱系,以此作为凝聚近代中国国家与民族认同的重要象征资本,“民族英雄”得以出场。

中国古代的政治体系在整体上是天下体系。天下体系之内的王朝更迭频繁,也有政权割据分立的历史阶段,此即所谓“亡国而不亡天下”所指。尽管辽宋夏金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相对比较长的一段分裂时期(约300年),但各有兴衰、彼此竞争的分立政权皆号称“天下正统”,其文臣武将各为其主,每一个政权都会涌现出一些风云人物,或在政治上作为突出,或在军事上战功卓著,或在文化上建树非凡,诸多精英人物之中,不乏可称之为英雄的偶像级人物,如完颜阿骨打、岳飞、文天祥、耶律大石等,此为“天下之英雄”。

晚清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在日本流亡。此时的日本盛行着以德国为原型的文化民族主义,将民族与人民等同。这种“大和魂”民族精神使得民众产生极强烈的向心力,促进日本的崛起。受此启示,梁启超迅速将“民族”的概念运用到国内,掀起了一波风潮。1902年,梁启超于《东籍月旦》一书中引用了具有现代含义的“民族”,并于《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一文中强调了民族主义在现代国家建构的正向作用。由此,“民族”以及“民族主义”一词得以在中国出现。

在梁启超等人的宣扬下,这种文化建国的民族主义理论以“国魂”为名流传国内,许之衡、蔡锷、康有为等人纷纷就“国魂”进行讨论。蒋百里曾言:“一民族而能立国于世界,则必有一物焉,本之于特性,养之以历史,鼓之舞之以英雄,播之于种种社会。扶其无上之魔力,内之足以统一群体,外之足以吸收文明与异族抗。其力之膨胀也,乃能旋世界而鼓铸之;而不然者,则其族必亡。兹物也,吾无以名之,名之曰国魂。”尽管新史学认为个人不足以撼动社会,但是值此危亡之际,社会需要个人去鼓舞、影响社会中更多的个人以成“群”。找寻英雄以鼓舞国魂成为一种方法论以解决知识困境,达到醒狮之效。

如何选取历史上具有民族英雄特点的人物在当时成为热门议题。国学界发表了大量关于评论历史英雄人物的文章,讨论岳飞、史可法、郑成功、文天祥等人是否可以称为民族英雄。这些英雄身上含有一个共同的特质,就是他们身处的时代正好是传统汉人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更迭之际。通过对这些英雄的讨论,学界表达了他们对清朝政权的不满,企图鼓舞汉族群众进行反抗。在这种社会气氛中,民族英雄的称号应时而起。清末政治家、文人借鉴清初对“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的记载,注意到了文天祥等代表中原王朝的英雄豪杰,通过写作的方式为他们加冕。彼时的民族英雄讨论,充斥着以汉族为中心的民族主义色彩。

然而,清末民初“排满”虽是社会主流议题,但关于英雄的言论也存在多方不同的声音。首先是梁启超所提倡“诚以他日救此一方民者,必当赖将来无名之英雄也”。尽管梁曾对岳飞的英雄事迹进行追捧,并受其感染书写《少年中国说》,但在对英雄的追求上,梁提出“故吾所思所梦所褥祀者,不在轰轰独秀之英雄,而在芸芸平等之英雄” 。此外,梁启超还对英雄与时势的关系进行讨论,认为“英雄与时势,互相为因,互相为果,造因不断,斯结果不断”。他认为,英雄应当具备冒险精神、忍耐力,以及选择其他途径的能力,在过渡时代中引领民族由死而生。当康有为在海外听到国内民主革命的呼声时,撰写了《答南北美洲诸华侨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提出此时的中国并没有立宪、亦没有言论自由,英雄的产生会更加促进内乱的爆发,以英雄角度反对国内民主革命的持续,“中国枭雄积于心脑者,人人有汉高、明太之心,吾见亦多矣。古今天下安得遇尧、舜、华盛顿?”康有为更进一步指出,满汉已经达成平等,清朝的建立只是沿袭了自秦汉以来的旧制,“汉人爰者匹夫可以为宰相”。孙中山等人发表的《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指出,“前代为英雄革命,今日为国民革命”,认为中国之英雄都是想当帝王的英雄,而近代中国的危机解决应当从剔除君王出发。只有具有人权的国民,方可救国。直至民国甫成,孙中山先生提出“五族共和”的思想。以近代民族意识为基础形成大中华思想,尝试通过政策矫正针对满人的狭隘民族主义。

20世纪初,关于民族英雄的讨论建立在国家危亡的社会时势之上,期盼在新的时局中出现一个英雄人物带领民族走出困境。人们一方面期待民族英雄能够提出新的政治政策工具为推翻帝制、推行新的制度提供养分;另一方面期待民族英雄可以立国威于危难之中,此时广为传播的外国英雄(如华盛顿)和历史英雄(如岳飞)也都具有在当时社会语境下“外为中用”和“古为今用”的色彩。

(二)救亡图存语境下英雄叙事的拓展与分歧

20世纪30年代民族危亡之际,国家建构的讨论不再是单纯的学术问题。面对知识困境和“九一八”事变之后的社会现状,顾颉刚、费孝通等人开始注重学术与政治的关系。对于民族、国族等概念,不仅放到历史中去思考,还将其在中外语境中的差别进行区分,认为生搬硬套西方的民族主义概念有悖于中华民族的现状。民族教育和国耻教育同步进行,激发社会各界同仇敌忾,形成了较为一致的中华民族精神,各种学术争论也为深入理解中国民族问题遭遇到的困境提供了知识储备。

“九一八”事变后,随着民族危机的深重与民族复兴意识的强化,识别现实与历史中的民族英雄刻不容缓,以期服务于中华民族救亡图存。一方面,报纸、杂志等涌现出大量关于抗战英雄的报道;另一方面,书写和讲述历史上的“民族英雄”的读物也相继面世。《五千年来中华民族爱国魂》《中华民族英雄故事集》等读物相继出版,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学者企图通过文字书写,在潜移默化中激励有志青年献身于民族事业之中。他们将民族英雄从“英烈”的范围扩展出来,崭新的时代背景和宽阔的民族视野成为民族英雄的新框架。其时,人民所认定的“民族英雄”,虽以历史上的汉族为主,同时亦包括蒙古族、回族等其他民族人物。

这一阶段的民族英雄人物讨论在岳飞、文天祥的基础上,增加了三部分人物。第一部分是成吉思汗、郑和等开拓疆域、海外拓殖的历史人物,他们的英勇成绩在新的时代背景中呈现了其民族英雄的魄力,成为鼓舞全民抗战、提振民族精神的时代人物。第二部分人物则是杨靖宇、成本华等晚清以来抵抗外来侵略的英雄,他们是新的时代背景下出现的新英雄,不涉及中华民族内部关系,为当时作者所乐于收录。第三部分人物则是晚清以降的少数民族英雄,如铁帽子王僧格林沁、回族抗日英雄马本斋等。然而,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这个时期的英雄符号暗含了新的身份意义,一方面,是他们都有抵抗外来侵略的光荣事迹;另一方面,在他们各自的民族身份背后,也隐藏着“民族之别”的族群民族主义意涵。

总体而言,中华民族救亡图存背景下关于民族英雄问题的讨论,包含以下两个主要的特点:其一,民族英雄主要为带领民众抵御外来侵略、为国家出生入死之人物,以岳飞、文天祥、僧格林沁等为典型代表;其二,少数民族英雄的“合法性”问题开始引起注意,也引发争论,特别是同期正是“民族”概念发生学理建构之阶段,在大汉族主义与地方民族主义的双重拉扯之下,这种讨论呈现出众说纷纭的样态。

(三)新中国对民族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重塑

新中国成立后,党在民族工作中贯彻历史唯物主义英雄史观,十分重视承认少数民族所作出的贡献。回民支队创建人马本斋1944年病逝,毛泽东、周恩来等人送去挽联,赞扬其“回汉各族”英雄模范行为。不仅如此,党对于历史上存在的英雄予以承认。1954年,毛泽东提出将西湖地区达官贵族的墓地搬迁,强调留下岳飞的墓地。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于1952年发表《关于历史人物评论中的若干问题》,提出“许多历史人物,如屈原、荆轲、秦始皇、岳飞、史可法等都被提出来重新加以评论,这是一种很好的现象。但是在人物评论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我们处理历史上部族或种族间的战争,以及处理与战争有关的历史人物时就不能用一条简单的原则来贯穿一切历史时代,而是要根据各个时代各个部族或种族间的具体历史条件来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确地解决历史上与各族战争有关的历史人物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在关于民族英雄的讨论中,对于近代以来反抗外国侵略者的斗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人物应该被评价为中华民族的民族英雄不存在争议,分歧主要出现在传统王朝时期,在不同民族政权斗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人物身上。站在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立场之上,出于民族团结的考虑和对少数民族感情的顾及,一些人提议不对岳飞、文天祥、史可法等做出英雄人物认定,以免引发社会争议。但这种回避性态度的本质有进退失据、躲避矛盾、失去聚焦之嫌。实际上,关于民族英雄这场争议的百年流变,其本质在于,孕育催生了民族英雄话语的西方民族主义观念的土壤,同时生长出现实日常生活世界中隐藏在民族英雄认定与表述背后的不同民族意识之间的紧张关系。

1978年,根据翦伯赞1963年在广西所作报告录音整理的遗作《关于历史教学和研究的几个问题》发表,其中再次讨论如何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处理历史上的阶级关系、民族关系和国际关系问题。此时的民族英雄研究仍然以历史唯物主义英雄观念为主要理论范式,正如彭大雍所指出的,“在阶级社会的历史条件下,民族英雄要受到阶级和时代的限制”,同时“必须强调我们中华民族是不可分离的统一体”。其时,主流观点认为不仅今天的中国是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上的“中国”也是多民族国家,对民族斗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人物值得肯定,但为了照顾民族感情,不称为民族英雄,而应该具体称为某朝或某族的将领或英雄,如称岳飞为抗金将领或抗金英雄,称文天祥为抗元将领或抗元英雄等。人民教育出版社1978年出版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 "初中中国历史第二册 "教学参考书》即采用这一观点。

1981年,《人民日报》刊登邓广铭、张希清的文章《略论爱国主义和民族英雄》,讨论了爱国主义和民族英雄的相关话题。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出发,承认历史上站在正义战争的一面,并在反抗民族压迫和军事掠夺上作出巨大贡献的人物,就应是民族英雄。文章中强调,在中华民族内部发生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战争,应当从整个中华民族的立场上进行讨论,“不要陷入大汉族主义的泥坑,也不要陷入地方民族主义的泥坑”。之后陆续发表的文章,如《评价民族英雄的三个层次》《民族英雄评价问题学术讨论》等均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原则,涉及一个重要问题——反抗国内民族压迫的英雄是否称之为民族英雄,学者进行理性化的分析,是站在整个中华民族的立场上进行的。

1981年5月,由中国民族学界、史学界的名家黄现璠、翁独健、白寿彝、谭其骧、牙含章等人共同倡议发起,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和中国民族研究学会联合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国规模的“民族关系史研究学术座谈会”,这次会议聚集了全国130多位老、中、青研究人员,针对中国民族史多年来争论的一些重大问题、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民族英雄议题上,白寿彝在讲话中提到民族英雄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各民族共同的英雄……是在反对封建主义、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战争中出现的民族英雄”“第二种是本民族的英雄,即一个民族内部的英雄,这是在跟别的民族斗争中成长或在本民族内部斗争中出现的英雄”;并认为岳飞代表了宋朝的利益,也代表了相当多的汉族人民的利益去抗金,是汉民族的民族英雄,同时指出统一了蒙古的成吉思汗是蒙古族的民族英雄。此外,他将“民族英雄”的内涵扩大,认为并非要在抵抗后牺牲才算英雄,把本民族的历史推向前进的人物,也应视为民族英雄。然而,尽管在这次会议中学术界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对民族英雄做出比较清晰的定义和分析,但随着全球范围内民族主义思潮的语境变化,这些研究并未终止关于民族英雄的争论。

冷战结束后,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风起云涌,伴随着“文明冲突论”与“历史终结论”的喧嚣,对中国社会产生新的影响。这是中国经历的三次民族主义思潮冲击中在理论上最为复杂的一次。19世纪末殖民主义坚船利炮带来的民族主义思潮冲击的主要影响是促使中国从文明天下向民族—国家的转变,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民族主义思潮冲击的主要影响是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觉,自20世纪末开始,世界格局的大转变,使得不断更新的民族主义观点纷至沓来,特别是在中国初步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新社会条件下,和其他国家一样,包括民族问题在内的认同政治成为国际与国内政治面临的严峻挑战。

进入21世纪,关于民族英雄问题的讨论,表现出西方民族主义理论和中国社会实际的无法兼容性。“民族英雄”在狭隘的族群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渗透下,突出其“民族”属性,通过“英雄”外衣增添合法性,使得其内涵和外延被族群年轻一代所接受并加以改造。更在后现代结构主义哲学背景下,民族主义本身具有的双重属性越发彰显,从而使得关于“民族英雄”的讨论重新悬而未定。“民族英雄”形象所呈现的,不仅是从“抵御外来侵略、保持内部和平”到民族国家“爱国主义”的转变,而且将各种他国特性、跨国特性、亚文化群体的符号安装在各种“民族英雄”身上,发明“民族英雄”新的具有反国家性质的符号意义,以至于赋予某些历史人物以新的特定的政治意涵,直接威胁到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

二、当代语境:如何超越民族英雄争论

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的现代文明正在表现出勃勃生机,当下语境中这场关于民族英雄问题的讨论,问题的性质正在转向如何反思与批判文明互鉴语境下的民族主义。而对于这一点,发扬中华文明包容万象的文化优势,为“文明冲突”的当代世界提供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是这场讨论下一步理论建构的核心任务。

(一)历史评价的歧义——以辽宋夏金时期英雄人物为例

辽宋夏金时期,战乱频仍,各个政权逐鹿中原,然究其本质则有二:首先是天下“边缘”逐渐发育出自称“中国”的成熟政权,要与中原争夺正统;其次,尽管同守一个天下,但分治政权之间依然要为自身争夺生存空间与资源。而当战争使各个政权彼此在军事能力、经济实力上达到某种程度的暂时均势,和谈便是题中应有之义。各政权间的和与战,正是“天下”之内各个族群走入更深层次接触、互动的表现。与高卢、日耳曼蛮族灭亡西罗马,使欧洲历史陷入“黑暗时期”不同,辽宋夏金互相之间不存在“异质性”的差异,大家同处于“天下”之内,各族群在互相影响中都走向了“天下”的正统之争,既不是要灭亡“天下”,更未走向你死我活的种族、血统之争。彼时的政权交攻,正是中华民族演进之路上必由的历史过程。

辽宋夏金时期诸政权的角力,并未使各自相背而行,相反却是逐渐内聚,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共居“天下”与自称“中国”。这些政权均在谋求华夏一统,也都在向虚悬的“天下之中”“正统”进发。因此,诸政权之间的战与和、分与聚,不仅始终处于天下之内的语境当中,在本质上都展现出一种内聚性,将诸族群所处的地理区域,更为紧密地连接在了一起,而且推动天下“边缘”与“中心”以前所未有的深度与广度展开交融与发展,为之后大一统的回归打下了基础。

以更宏阔的视角观之,除宋以外,辽夏金等政权都是天下之内的“中国”,这一段也是中国历史上一次族群大融合、族称大消失的时期。辽宋夏金等政权的兴起,使中华文明在此时期不断吸收、融汇多样的智慧,从而在事实上得以更新,在分裂中迈向文明迭代。

在分裂的时代,天下观始终呼唤着大一统的到来,但究竟哪个政权最终能够完成这一使命,却是一个历史发生学现象。宋金和战之际,在“边缘”的蒙古高原上,成吉思汗正在统一蒙古各部,蒙古力量的崛起,不仅将打破东亚大陆的天下均势,也将震撼整个欧亚大陆。在后来的历史发展中,黄金家族逐渐将自身置于天下体系的叙事当中,以至于忽必烈甘做元朝皇帝的热情远超于成为蒙古大可汗。

回顾辽宋夏金时期留下的遗产,其中确有狭隘民族主义意识的思想雏形。在后世视宋为正统的历史书写中,岳飞是一名抵抗异族的汉人将领,岳飞符号的意义与“汉”以及汉人政权“宋”绑定。如若还原到历史语境中,元的蒙古统治者们对岳飞的态度却很积极,并未因其是宋将而予以排斥。元于岳飞墓旁重修守坟观,元顺帝更为岳飞加封“保义”的庙号。这一行为背后的逻辑在于,接受了天下观的元朝统治者们,同样认为岳飞所代表的价值精神是超越夷夏的普遍道德,是四海皆准的忠义精神。再如元代诗人迺贤,作为葛逻禄人,既作《岳坟行》讴歌岳飞的忠义,又作《汝水》赞扬完颜仲德的殉国事迹,丝毫不在意血统与族属。而到有清一代,岳飞更是不断得到加封。顺治、康熙时期,地方大员不断修缮、扩建杭州的岳王庙,雍正的心腹李卫甚至为其题字:“碧血丹心”。乾隆下江南时多次拜谒、致祭杭州岳庙,除赐匾、封赐岳飞后人外,乾隆甚至撰《岳武穆论》等诗文盛赞岳飞。及至清末,连慈禧、光绪都为岳飞加封赐匾。

总之,辽宋夏金之“国”是狭义的历史政权概念,而“天下”则是中华文明不变的世界观。正如顾炎武所谓:“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易姓改号之事非止于“国”,亦指涉族群。契丹、党项后世焉存?从“天下观”出发,“国”(王朝)作为天下的一个政治单元,无论是在时间还是空间意义上,只是“天下”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民族英雄”的诞生,亦是诞生于“天下”之内,并非仅仅属于一国一族。其之所以被称为“英雄”,并非是因为其人在战场上杀敌多寡,而在于这些“英雄”的行为逻辑符合“天下”之内的普遍道德。无论哪个“国”出现在中华大地上,这些“民族英雄”都永远是中华儿女歌颂与崇敬的对象。

(二)民族主义叙事中的道德性对立及其超越

关于民族英雄的争论本质是由民族主义造成的一种对立的道德性。道德同时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借用黑格尔的话说,可以称作一种“具体的普遍性”。英雄的道德普遍性来自其高尚人格、卓越才能与业绩以及对历史的影响,“道德世界也有凌驾于历史和民族差别之上的不变的原则”。而对立的道德性作为民族主义后果,则来自“造福一方”的民族主义英雄或“民族英雄”往往扮演本民族利益代理人的角色,片面强调其对“我群”的历史贡献,而这种贡献对“他群”而言则通常意味着伤害与仇恨。

这在资源竞争的战争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在马克斯 "韦伯关于正当支配的类型学分析中,具有超凡魅力的、半人半神般的卡里斯玛型权威是改变历史方向的关键,而战争英雄是超凡魅力型权威最重要的来源之一。卡里斯玛权威的核心是,领袖(英雄)以其超凡禀赋而得到追随者的拥戴和服从;而领袖(英雄)则通过不断地创造“奇迹”来显示其超凡禀赋,以延续和强化这一合法性基础。这样的民族主义英雄必然带动社会大众产生一致性认知,如盖尔纳指出的,“民族主义指的是一种情绪或者一种运动”。当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时,强调政治单位与民族单位的一致性,并要求国民将本民族的利益放于优先地位并放大本民族的价值和独特性。意识形态的推动,形成民族主义运动。民族主义运动曾是殖民地国家摆脱统治寻求民族独立的武器。霍布斯鲍姆提到,民族应当具备“必须与当前的某个国家息息相关的历史或拥有足够长久的建国史、拥有悠久的精英文化传统并有其独特的民族文学与官方语言、武力征服”三条要素,伴随着历史情境的转变,武力的重要性逐渐得到重视。安德森对此进行反思,指出一种极端的民族主义会变成侵略性的民族主义。

暴力的来源未必仅仅来自民族主义强者,弱者也可以借助民族主义动员自身的暴力能力。1913年威尔逊版本的民族自决权推出,支持“弱小民族”反对英国建立的民族帝国主义霸权。在道德制高点上,美国获取国际仲裁的地位,建立了一种不同于殖民主义的霸权。1914年,列宁的民族自决权概念在强调“被压迫民族”的自决之外,提出了俄国内部“少数民族”对于大俄罗斯民族的自决。两种民族自决概念迅速运用到国际政治之中,正如凯杜里所说,以康德的自决学说为理论背景承认民族自决在政治领域的突出地位,带来的后果是“民族自决是国际关系中的无序状态的主要制造者”。

欧洲民族主义产生的严重后果就是战争频仍,发生了两次世界大战。这种民族主义对立的道德性问题在中国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中国古代的天下“大一统”政治秩序,实际上很早就解决了康德式的“世界和平”问题。当然,中国历史并非只有大一统王朝,也有分裂时期。在天下体系的政权纷争阶段,也会产生某种对立的道德性,如岳飞与金兀术。与欧洲民族主义不同的是,中华文明内生的文化秩序,是存在一个凌驾于割据政权之上的“永恒的文化统治者”,这就是天下道德。

古代中国基于天下道德而建立起一种普遍秩序,但这种覆盖整个东亚社会的普遍秩序受到西方民族主义冲击后丧失了普遍性。在民族主义思想影响下,百年来在中国发生的关于民族英雄的争论,从来不是道德准则的单向度扩张,而是始终包含来自内部族群分野的张力。中国在文化地理上具有农耕—游牧社会二重结构,也在语言习俗上包含多样化的少数民族社区。根据不同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差异,国家和社会对“民族英雄”的选取存在不同的标准。国家基于整体性中华民族认同建构的需要,树立人民英雄纪念碑,彰显中华民族谋求自身独立和解放的磅礴力量;而地方基于地域性的族群文化特征,谨防在现代化进程中丢失传统,致力于找寻成吉思汗、格萨尔王等民族英雄的足迹。

20世纪60年代,弗雷德里克 "巴斯提出了族群边界理论,认为“族群通过符号系统建立,并具有社会边界”,族群自此被认为更多是一种主观性认同,而非基于客观基础。安东尼 "史密斯在《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一书中,以民族主义为背景对民族与族群的特征进行了对比,提出民族的含义中带有严格的族群性。族群的差异性为人类所固有,其符号意义无法消解。然而,全球化、现代化进程正造成文化在当下开始丧失定义一个边界清晰并具有政治凝聚力的社群与组织的权威性,逐渐走向一种包含杂糅性的分类系统。文化和身份的认同逐渐变得混合而多重,特定的环境正在为其提供冲突与融合的基础。

1991年苏联解体后,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失去压制性力量,族群之间的历史仇恨被放大。在利益和情绪的驱使下,南斯拉夫、卢旺达等地出现种族屠杀现象。然而,从理论上说,民族之间与族群之间并没有一道不可跨越的鸿沟。在历史进程中,民族和族群面对不同的利益情境,具备一定的条件可以完成相互之间的转化。基于这样的背景,理解“民族英雄”在中国的当下语境,就成为重中之重。

(三)中华文明的文化优势

西方社会民族主义发生与演进的重要动力,是民族国家首先要切断神圣对于世俗的控制。但这纯属一个欧洲问题,对于早在先秦时期就“子不语怪力乱神”的中华文明来说,基督教传统和分裂的欧洲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斗争过程,并不能解释中国的实际。

中华文明传统是在整体秩序上展示共通性。中华文明天下为公的道德观念,能够代替西方宗教的功能成为中国文化的价值核心和人格整合的基础。例如,对于南宋王朝而言,尽管其处于与辽金夏对峙的列国体系当中,但是对于“以华化夷”的政治愿景从未放弃。可以说,当南宋儒士的代表——朱熹,将《大学》篇目从《礼记》中抽列而出之时,南宋王朝“先觉”的士人们对“明明德”和“平天下”的“大一统”执念早已在潜意识中根深蒂固。尽管现实不尽如人意,但是这种出于自周王朝以来的文化心理诉求一直在南宋精英们的心里萌蘖生根。而对于“大一统”秩序的扰乱者,即宋儒眼中被冠以“蛮夷”的辽夏金诸地区,刘敞的评议或可一窥宋儒的文化心理,“夫夷狄者,至贱也,至乱也,至不肖也……中国者,礼让之所出,仁义之所治,道德之所怀也……彼夷狄者不然,其来为寇,非能以礼让、仁义、道德相率厉者也,直将剽人民以盈其暴,掊府库以足其欲,斩树木以逞其害,残百物以快其怒而已矣”。

“夷狄”与“中国”的差距,在于夷狄残害仁义道德,不知礼让,而能够“体仁”是“代天地而立心”之所以能够挺立的道德要目。故而谓之“夷狄”至贱至陋者,并非以人种优劣论之,而是因其缺乏于“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中体察“人心—道心”的浑然一体,缺乏与天地同流的基本认同和尊严,以至于出现沉湎于物质利用而逞私欲之快,不知天行健的廓然大公之貌。

事实上,不知“体仁”即为夷狄的论述,发端于孟子所议“禽兽论”:“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

夷狄“无君无父”和杨、墨并没有区别,因此,都被冠以“禽兽”之名。这一论述的背景是“万物一体”之中必须重视的“人禽之辨”,即只有道德生命的挺立才能论证“人之何以为人”,才能证明何以“代天地而立心”的先觉者是人伦的典范。

中华文明的英雄观是天地正气,因此,中文“道德”概念的含义要比英文的morality复杂,它不仅包含了“道”和“德”两层含义,而且还包含了二者的关系。“道”是终极价值和自然规律,因此不会受到民族主义的干扰,而“德”则是狭义的“道德”概念(morality)所指的含义。“道”与“德”之匹配,才能成为中华文明的英雄。在民族主义世界里,对立民族的“民族英雄”才会有对立的道德性,而在中华文明传统中则不存在。

现代中国的国家建设是在欧式民族主义以及西式现代化给定的框架下展开的,因而,中华文明不得不面对意识形态、认识论及物质生产方式等维度的多重颠覆。中华民族的英雄代表道与德的统一,这是中华文明特有的伦理结构。由此就可以理解岳飞为什么直到近代才从“英雄”转变为“民族英雄”,这是受到民族主义观念“污染”的后果。20世纪上半叶的内忧外患之中,中华民族的民族危机意识空前高涨,同时伴随着对“中华民族”的讨论,民族英雄问题的争论方兴未艾。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一致性的关照之下,历史上纷繁复杂的民族关系转化为团结进步的中华民族大家庭。即便如此,关于民族英雄问题的争论也反复出现,显示出这个问题的复杂性。

三、重构英雄叙事:从共同体出发定义民族英雄

(一)民族英雄的“祛魅”与“赋魅”

神话时代以降,世界各地的各民族在历史中涌现出无数英雄。这些英雄完成非凡的功业与业绩,并且这种功业与业绩中体现个人的高尚品质与为“民族”所崇尚的美德。在当今世界,从商界领袖到文化精英,都可以受到过去只有政治家、军事家才能获得的无上荣光与社会影响力。可见“英雄”的政治性正在削弱,文化性在不断加强。

“民族”作为英雄的限定词,以往通常是在强调民族主义政治性。西方历经宗教改革、现代国家建立,将政治权力从神与封建君主及其代理人的手中层层剥离,最终到达公民手中,因此,民族主义是现代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伴随着民族主义的发展,族群精英本身作为民族英雄成为政治号召力的重要来源,另外,族群精英也热衷于打造“民族英雄”的各种品牌,以之为工具动员族群,实现民族主义政治与经济目标。后者在本质上是一种文化策略。

修饰“英雄”一词的“民族”限定,实际上是现代民族主义运动出于政治目的而采取的政治与文化行动。在民族英雄问题的争论背后,凸显的是政治权力分配的差异。部分族群通过创造民族英雄寻“根”,建立民族团结的历史心性和记忆遗存。然而,“民族英雄”内含的社会性观念和政治性观念具有高度不稳定性,其中最值得警惕的就是社会性观念大幅转变为政治观念,从而形成各种类型的、可能造成社会分裂的族群运动。因此,在某些情形下,需要为民族英雄“祛魅”。

传统英雄的“祛魅”过程并不能仅仅通过对英雄事件本身更新认识而完成,也不是将英雄行为在民族主义精神意义上的神圣性剥离。祛魅的有效路径是寻求一种国家与民族的精神重合,从而将民族差异置于统一的国家认同之下。事实上,民族主义脱胎于民族和国家的结合之中,最早追溯到法国大革命时期。民族主义对民族的缔造作用,便来自于民族身份认同的整合,其中掺杂着国家建构的目的。以法国原型公民民族主义为例,民族主义创建新的民族,民族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对民族国家进行创建,以强有力的方式摧毁地方主义,建立同质化的内部关系;而以德国原型文化民族主义为例,在已有的国家政治架构之内,完成对于民族的整合。法式的公民民族主义诞生的民族英雄以增加内部同质性因素为目标,与爱国主义相辅相成,最终成为国家建设的支柱。德式的文化民族主义对国家建设的作用则是两极化的,其中一种与法式民族主义导向相同,支持国家的建设;另一种是在其实现过程中出现文化多元主义的趋向,以致在民族主义为民族国家服务的过程中,干扰着民族国家的一体化。需要注意的是,民族主义推动民族国家建构这两种形式和两个方面的作用并不是截然分立,这种划分充满粗糙的错误。正如潘蛟在对民族主义类型学的反思和批评中曾指出,“民族主义的类型特征并不是以进化的形势出现,而是在权力关系中进行摇摆”。事实上,两者之间在相当程度上发生着交叉与耦合。

另一个重要的方面,传统英雄的“祛魅”实际上是与新的英雄“赋魅”联系在一起的,神圣性再造是英雄形象的存在基础,只是这种神圣性的来源会有所不同。民族主义是现代性的一部分,核心问题是非工业社会条件下人口集群的社会文化机制,以及“民族”作为现代人的集体意识如何发生,即现代条件下“民族性”作为人的集体意识的生成与延续机制。现代化进程中,不同族群在国家内部对于资源的竞争不断加剧。国家在褒奖民族英雄的同时,地方也在建立其民族英雄的口碑以竞争生存资源。国家建构与地方话语在民族英雄的争论上存在的矛盾在于道德的相对性,不同的群体由于文化差异构建了不同的道德观念。解决这个问题的中国经验具有强烈的启发意义,这就是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

中华文明传统的天下观是普天之下的普遍主义方案,这个普遍主义关怀,即今日赵汀阳所说的“内含天下的中国”,在当代中国内部,始终生成一个凌驾于文化民族主义之上的更高层次的整体性认同,即中华民族认同。在这个认同之下,中华民族的民族英雄就有一种“道”和“德”匹配的复合结构,所以才能在民族主义世界里超越对立的道德性。

民族英雄问题的争论背后,是中国从文明天下向民族国家转变过程中所面临的现代性问题。在国家形态的意义上,现代中国并不完全是一个典型的民族国家,而这场争论的实质来自于对“民族”的知识性探索。对于民族英雄问题的争论,很大程度来自个体的认知体系差异,由于社会情境不断发生变化,民族英雄问题在未来还将备受争议。在国家层面上,需要尊重个体的合理诉求,接受生活世界的个人观念意识操作;并找寻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中具有一致性的坐标,框住“民族英雄”的定义。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西方学者看来,政治对于人民的生活引领作用逐渐突出,政治性仪式逐渐超越宗教性仪式,甚至取而代之。通过宗教仪式进行的英雄崇拜不再具有政治合法性,制度将其从神学的领域中驱逐。法力无边的关帝回到了故事内容本身,集体主义的奉献者成为了宣扬的对象,通过政治仪式对其加以表彰。这种政治性的表彰仪式,运用一种祛魅的世俗方式完成一种宗教性、符号化的虔诚。实际上,新中国成立后,一直从集体主义角度表彰劳模、先进、各行各业的优秀杰出者,通过国家层面的制度性奖励倡导个人为公共事业奋斗。个人的行为与公共事业所联系,个人的利益追求与公共利益达到了趋同。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褒奖英雄模范、弘扬英雄精神。2016年,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祖国是人民最坚实的依靠,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对于英雄行为的表彰将个人的世俗期待与民族事业的集体利益相结合,为英雄增添神圣性的符号意义。

(二)共同体视野下重释民族英雄内涵

进入新时代,社会各界对于民族英雄的争论进行了尝试性解答,莫衷一是的众多答案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国人,甚至是全球社会,对以民族问题为代表的认同政治所产生的知识焦虑。从网络到现实,从中文到英文,这场争论至今远未结束,争论各方所持观点的历史沿革和知识谱系,对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党的民族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当我们从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视角去看待关于民族英雄的争论,就可以发现,中华民族整体性的秩序是“道”,各为其主是“德”,这种历史道德性的核心是包容与交融,如此,民族英雄的历史性就不是一种现代视角下的局限,而是一种交流互动过程的历史产物。由此,历史人物虽必然包含其局限性,也必然包含其超越性。

在大众的生活世界里,存在着一套杂糅的观念。没有一个社会是静止不动、孤立发展的,所有的文化和身份认同是不同群体之间在特定环境中竞争与合作、冲突与融合的结果。21世纪全球化语境下,“族群”成为认同政治中的重要一环。关于民族英雄问题的讨论实际上也是注意到了“族群”在认同政治中的重要性。而这些讨论,也是西方民族主义理论和中国的社会实际无法兼容的表现之一。“民族英雄”在意识形态的整合过程中,突出其“民族”属性,通过“英雄”为其增添合法性外衣,使得其内涵和外延被全民族所接受。然而,民族主义本身具有的双重属性使得“民族英雄”的讨论至今在世界多数地方悬而未定。

依托中华民族的现代文明,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出发使用民族英雄符号,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展开:其一,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义上定义民族英雄;其二,中华文明史上具体英雄人物皆为中华民族英雄;其三,民族英雄代表的利益群体是中华民族整体。“中华民族是英雄辈出的民族,新时代是成就英雄的时代。全党全社会要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大力弘扬英雄精神,汇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来源 |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5年第6期(作者关凯、张柽,关凯系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教授;张柽系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