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两大重要命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将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确立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二者被共同纳入“十五五”规划的战略部署,构成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议题。从学理层面剖析,可以发现二者存在互嵌共进的关系,即二者通过价值同源、主体交汇、制度贯通、场域交融四重维度实现互嵌。在此基础上,二者经由目标同向的方位锚定、需求耦合的动力驱动、资源互补的要素支撑与实践互塑的持续调适,使民主参与的制度程序与统战整合的组织优势相互赋能,形成从理念引领到实践运行的完整链条。这种互嵌共进关系,深刻揭示了多元社会结构下有效凝聚共识、实现社会整合的内在逻辑,不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民主与统战理论的时代内涵,更为“十五五”时期进一步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重要的学理支撑与实践路向。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大统战工作格局;互嵌共进;大团结大联合
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以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与有效性落实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大统战工作格局则强调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旨在形成全党做统战的合力,是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方略。二者共同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新时代以来,党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关系研判愈发明晰:党的二十大将“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战略部署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将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纳入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总体布局,大统战工作格局实现了从统战方略迈向制度建设的跨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再次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内在要求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由此可见,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已被明确纳入“十五五”规划的战略部署,并构成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命题之一。二者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现代国家建设进程中形成的重要理论命题与实践方略,其内在关联亟待展开研究。
一、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互嵌共进关系的学理辨析
厘清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互嵌共进关系,需立足政治学经典理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民主与统一战线的历史实践,以及当前相关学术研究前沿三个维度进行系统回溯与深层辨析。重点把握历史实践的形态跃迁与前沿问题聚焦,从而为理解二者互嵌共进的内在逻辑提供学理支撑。
(一)政治学理论视域下的功能耦合与制度回应
在学理层面,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大统战工作格局可被界定为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与社会整合机制。借助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主义框架分析,政治体系过程层次分为利益表达、利益综合、政策制定与政策实施,政治体系的有效运转须具备将利益表达转化为利益综合的能力。在此框架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了各阶层、各界别广泛进入政治输入端进行利益表达,大统战工作格局则依托党委领导下的协商、整合机制,实现社会群体利益的有机综合,进而转化为具备共识性的政策方案。这种“利益表达—利益综合”的协同效应,能够有效消解政治系统的内部分歧,从而保证政治系统的有效运行。
哈贝马斯关于“双轨的商议性政治”的概念亦为理解二者关系提供了理论视角。他将民主划分为正式的制度民主与非正式的公共领域中的商议民主,认为非正式公共领域的商议民主对政治制度公共意识之形成具有影响与制约作用。在当代中国政治语境中,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系统化的正式民主制度框架,而大统战工作格局则发挥着连接国家与社会、贯通正式与非正式公共领域的制度性作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制度化协商、广泛联谊与有效动员,这一机制能够将社会多元诉求有序纳入政治协商与国家决策的正式程序中。
这一从社会共识向国家意志的有序转化,亦构成对亨廷顿“政治制度化”命题的有力回应。亨廷顿认为,制度化是组织与程序获得价值和稳定性的过程,是衡量系统能否容纳参与压力的关键。当全过程人民民主释放全社会广泛参与活力时,大统战工作格局可凭借其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优势,提供强韧有效的利益整合机制。通过对参与流程的规范引导,大统战工作格局可有效防止参与激增可能带来的系统超载,从而在民主广度与制度韧性之间实现动态平衡,保障政治体系的稳定运行与发展。
上述理论视角虽各有侧重,却共同指向一个核心问题:在现代国家的复杂治理过程中,民主的参与广度与政治系统的稳定性之间往往存在一种张力。对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命题之一。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结构互嵌,从事实上提供了一种兼具制度化吸纳与整合功能的中间机制,从而给出了回应上述理论命题的中国方案。
(二)历史实践演进中的脉络梳理与形态跃迁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与统战工作实践,为理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内在关联提供了直接的历史关照。基于对百年来两者关系的历时性考察,可辨识出其随社会矛盾演进大致呈现出从“策略联合”到“制度耦合”、再到新时代实现“结构互嵌”的清晰脉络。
国民革命时期,党的二大在正确认识社会矛盾的基础上通过了《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强调“共产党应该出来联合全国革新党派,组织民主的联合战线,以扫清封建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建设真正民主政治的独立国家为职志”。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建立统一战线既以民主为基础,也以民主为追求目标;民主既是建立统一战线的愿景,也是推进统一战线的策略。抗日战争时期,统一战线不仅作为动员策略,更是直接成为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载体。“三三制”政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并运用统一战线推进民主建设的早期制度探索,其制度逻辑体现为通过民主集中制实现权力分享,进而实现广泛政治动员,将党外人士吸纳进入政权体系,从而创新性地实现了统一战线与民主政治的有机结合。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统一战线正式从战时政治策略转化为国家制度安排,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得到确立,二者在制度层面走向耦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仅成为人民民主实践的制度与组织平台,还创新性地发展了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促进了国家与社会间关系的进一步调适。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动不断扩展,其作为民主载体的功能在政党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基层治理等领域得到进一步深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统一战线工作作出新部署并创造性地提出了“大统战工作格局”这一重要理念。自党的二十大以来,相关重要文件对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系作出了系统阐释,明确提出将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作为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定位表明,大统战工作格局作为一项制度,积极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发展。这标志着二者关系已从外在层面的制度协同,深化为内在层面的结构互嵌。
由此可见,从“策略联合”到“制度耦合”再到“结构互嵌”的演进路径,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实践过程中对民主与统战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也揭示出一条连贯性的制度演化轨迹,为理解新时代二者关系的结构性特征提供了发生学视角。
(三)学术研究前沿的进展审视与问题指向
学界围绕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系展开了多维探讨。有学者聚焦功能视角,认为统一战线凝聚共识、权力监督与完善治理等功能能够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广度与深度;也有学者基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在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国与现代国家建设过程的基础上,提出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存在耦合共生关系。
随着政策话语向“大统战工作格局”转向,研究前沿开始从理论层面探索其属性。有学者认为,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是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解决“高度复杂性社会”中治理难题的重要举措,反映出“最大的政治”的战略思维、“心怀国之大者”的使命意识、“大团结大联合”的目标追求和“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的任务导向。也有学者从相关党内法规文本出发,通过对比《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前后的内容证实,大统战工作格局在统一战线工作中的作用得到加强。
既有成果主要基于制度史视角考察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民主与统一战线的关系,但从学理层面对党关于民主与统一战线最新理论成果之间关系的阐释滞后于实践需求。仅有少数研究同时论及这两个概念,未能进一步揭示其相互塑造、相互影响的复杂机理,特别是关于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这一统一战线的最新工作方略如何驱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机制性研究相对匮乏。因此,深入解析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互嵌共进关系,有助于从理论层面丰富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的时代内涵,为构建中国自主的民主与统一战线知识体系提供学理支撑,也能在实践层面为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进而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提供推进思路。
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结构性互嵌的内在机理
“嵌入”概念源自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中对市场经济与社会结构关系的经典论述,用以揭示经济体系并非封闭系统,而是深度嵌入在社会关系与制度网络之中。该概念后被引入社会科学诸多领域,用以描述不同系统之间相互依存、彼此塑造的状态。“互嵌”则进一步强调嵌入的交互性,即不同主体或系统在保持自身相对独立性的基础上,通过多维度的互动与调适,超越单向依附的逻辑。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形成紧密的结构性互嵌,其根源在于二者作为独立的体系共同根植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土壤。作为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现代化国家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理念与制度安排,二者分别从“大团结大联合”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维度回应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进行广泛社会整合与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的统一性命题。
(一)价值同源:互嵌的底层逻辑
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得以互嵌的根源在于二者共同立足于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并从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及政权建设思想,特别是人民民主与统一战线理论的思想体系中获得了坚实支撑。价值追求的同源性,决定了二者不是彼此独立的实践,而是从同一核心原则出发、在不同维度展开并相互需要的统一体,这构成了二者深度互嵌的基本前提。
第一,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同源,首先源于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及其政权建设学说的继承与发展。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确立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列宁进一步阐明了无产阶级专政的联盟本质,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劳动者的先锋队——无产阶级同与人数众多的非无产阶级的劳动阶层……结成的特种形式的阶级联盟”,这一思想为理解统一战线之于人民政权的重要性提供了依据。随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系统阐述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重要思想。毛泽东指出,人民民主专政要求“团结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并强调“我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这些重要论述将“团结”与“合作”内嵌于人民民主政权建设之中,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理论建构与实践探索奠定了基础。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关于人民主体与阶级联盟的学说,经由中国共产党的再发展,已经内在统合了人民民主与统一战线双重维度,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大统战工作格局的互嵌提供了最初的理论雏形与逻辑起点。
第二,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同源,亦植根于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古老政治智慧与现代制度形式的深度契合。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由“民本”到“民主”的价值升华、由“为公”到“共同体”的政治伦理转变以及“和而不同”的方法论转化三个层面。
一是“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所蕴含的民本思想构成了现代中国政治“人民主体”理念重要的文化渊源。传统民本观强调统治者对民意的体察与民情的体恤,动机是对民众力量与作用的清醒认知。这一思想经过中国共产党的改造,超越了治术层面的“重民”,升华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原则。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这一转化的制度结晶,将人民从被动的“邦本”转化为能动的“主权者”,通过全覆盖、全链条的民主制度安排,确保国家治理始终以人民意志为依归。大统战工作格局则从社会力量整合的维度践行这一原则,其“大团结大联合”的本质是将最广泛的“民”凝聚为稳固的“本”,夯实国家治理的社会根基。二者共同实现了从传统“以民为本”到现代“由民作主”与“为民聚力”的创造性跨越。
二是“天下为公”(《礼记·礼运》)的理想追求为二者提供了超越局部利益、指向共同利益的政治伦理。“公”意味着反对私利独占,崇尚资源的公平配置与权力的公共属性。在当代语境下,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制度设计,确保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公共利益分配公正普惠。大统战工作格局则以“大团结、大联合”的包容性实践,打破界别、阶层、地域的隔阂,致力于构建政治共同体与事业共同体,是对“公天下”中“共同体”价值的生动诠释。二者分别从权力运行与社会整合维度,将抽象的“为公”理想具体化为“权力为公”与“团结为公”的现代政治实践。
三是“和而不同”(《论语·子路》)的辩证智慧,为二者处理多元主体关系提供了根本的方法论。“和”是差异性的和谐统一,“不同”是多样性的存在表征。全过程人民民主,尤其是在其协商民主环节,并非追求意见的绝对同一,而是让不同诉求充分表达、交流碰撞,在对话与审议中凝聚共识。这个过程本身就是“和而不同”的政治艺术。大统战工作格局更是直接以此为核心法则,承认并尊重社会结构的多元性与利益诉求的差异性,其目标不是在差异中消除差异,而是在存异的基础上求同,实现“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这种在多样性中建构统一性的逻辑,是“和而不同”思想在政治整合领域的有效运用。
(二)主体交汇:互嵌的结构基础
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互嵌不仅植根于共同的价值理念,也依托于在实践主体层面的交汇与互动。这种主体层面的交叉与转化,构成了互嵌关系稳固且富有活力的结构基础。
第一,从制度设计的角度审视,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在面向主体上既存在广泛交集,也因应国家治理的复杂性保留了必要的制度弹性。《条例》所界定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对象,涵盖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其工作重心在于聚焦党外代表人士,并通过联系各界别代表性人物实现对社会群众的团结与凝聚。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法理与实践层面则以全体人民为主体,强调民主权利的普遍性与平等性。显然,大统战工作格局所着力联系的十二个群体,本身即属于“人民”的组成部分。这种规定使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对象天然嵌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主体之中,他们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等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渠道,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治理。《条例》明确规定,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中应当保持适当比例。此外,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政协中应占有较大比例。这使得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群体的利益诉求、专业知识和治理智慧,得以通过制度化的提案议案、协商建言等形式输入国家立法与决策过程,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第二,主体交汇并不意味着重合,而是呈现一种基于现实国情、富有层次性和包容性的立体结构。在“一国两制”方针下,港澳同胞的政治参与主要遵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本地法律,通过高度自治的实践实现,也可通过担任全国或地方政协委员、列席人大会议等统一战线工作机制参与国家事务。台湾同胞则主要通过一系列机制化的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来表达诉求、增进认同,如上海与台北之间持续举办的“双城论坛”、杭州市与南投县举办的“两湖论坛”,已成为两岸城市之间机制化交流的典范。海外侨胞则通过侨务工作体系保持与祖国的制度性联系。这些形式多样、持续深入的交流实践,本质上是大统战工作格局下富有创造性的民主参与形式,其旨归在于增进理解、培育认同,为更深层次的政治整合积累社会基础与共识资源。由此可见,针对不同群体进行差异化的参与制度设计,非但不会削弱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反而通过更加精准和富有弹性的制度供给,有效弥补了标准化民主程序在覆盖面上的局限,增强了国家治理体系的包容性。大统战工作格局通过对不同群体历史境遇与现实特点的准确把握,设计出合乎实际情况的联系渠道与工作方法,将所有认同民族复兴大业的群体凝聚起来,纳入国家发展整体轨道,从而在更宏阔的层面上践行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这既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切实尊重,也是对“大团结大联合”主题的深刻诠释,在结构层面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最广泛而坚实的主体基础。
第三,两大体系的主体之间存在制度化的动态转化机制,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规范的组织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外人士培养发展成为中共党员,实现从统一战线团结对象到执政团队成员的转化;二是党外代表人士在保持原有身份的同时,被选拔到国家机关关键岗位担任实职。《条例》对此有系统的制度安排,不仅规定省、市两级政府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甚至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正职。实践中,致公党党员万钢曾担任科学技术部部长,农工党党员陈竺曾担任卫生部部长等等,即为这一机制的鲜明例证。这种安排是基于“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标准的人才选拔,是统一战线合作共事优良传统的制度性延续。这一过程既将统一战线凝聚的各方精英人才输送至国家治理前线,丰富并加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参与主体与实践力量;又通过让党外人士在关键岗位履职尽责,使统一战线的组织优势在国家治理中得到巩固和彰显。
大统战工作格局凭借其广泛联系和重点聚焦的优势,不断为全过程人民民主输送多元化、专业化的参与主体与智力资源;全过程人民民主则通过提供一整套规范有效的程序,将统一战线凝聚的人心与力量有序导入国家治理体系。正是通过主体层面持续、有效且制度化的交汇、互动与转化,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与统战的包容性、建设性得以深度结合,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
(三)制度贯通:互嵌的规则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制度贯通存在于宏观、中观与微观三个层面的制度设计与安排中,为二者互嵌与国家有效治理提供了稳定的规则保障。
第一,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在顶层设计上天然兼具民主与团结的双重功能,构成了二者制度贯通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其在程序上确保了各党派、各民族、各阶层、各界别都有其代表参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这本身就是“大团结大联合”的制度化体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三项基本政治制度,则通过制度化的协商、参与与自治,实现多元主体的协调共存与合力凝聚。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明确了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和亲密友党的定位,确保了民主协商与政治团结的有机统一;民族区域自治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则分别在民族关系调适和基层社会整合层面,将保障特定群体的民主权利与巩固社会团结有机结合。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共同构筑了既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又促进社会力量整合的制度矩阵,为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度互嵌预设了制度空间。
第二,党内法规与政策文件发挥了中观层面的传导与细化功能,将“大团结大联合”的原则进一步转化为可操作、可考核、可追责的具体程序。《条例》对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等部门的配备比例与具体要求等内容作出了详尽规定。这一制度安排意味着大统战工作格局已深度嵌入国家治理的决策与执行链条,成为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第三,人民能否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是“大团结大联合”在微观层面是否有效的重要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而《条例》等制度也提供了将党外民主监督嵌入国家监督体系的法定渠道,“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聘请党外代表人士担任特约人员”。在实践层面,各级部门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特约审计员、行风监督员,对各类专业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已成为普遍做法。这种源于体制外部但基于体制内部授权的监督,既能发挥党外人士的专业性和相对超脱的视角优势,又通过规范化程序使其监督行为成为国家权力监督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相互协同,共同织就立体化、全方位的权力监督网络,在增强治理体系防错纠错能力的同时,通过防范权力滥用进一步巩固政治信任与社会团结。
纵观宏观、中观与微观三个层面可以发现,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贯通并非简单的规则叠加,而是形成了一个从宪法原则到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再到具体施行细则的全面规范体系。这一体系既保障了互嵌关系的稳定性,也为应对治理实践的动态变化预留了弹性空间。
(四)场域交融:互嵌的发生空间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大统战工作格局不是在各自封闭领域中独立运行,而是在很大程度上作用于同一场域,这种空间意义上的叠合是二者互嵌的具体方位所在。
第一,二者的场域交融体现在民主生活的全链条。在民主选举环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既保障普遍平等的选举权,也在程序设计中内蕴对党派、民族、职业、性别等社会身份多样性的综合考量,为统一战线嵌入民主程序起点创造了空间。在民主决策环节,政党协商、政协协商、基层协商等平台兼具双重功能,既是就法律法规与重大政策进行意见征集、凝聚共识的民主决策场域,又是贯彻落实大统战工作格局“听取党外人士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在民主管理环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的治理架构普遍注重参与结构的广泛性,通过有意识地吸纳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群体中的专业人士,使其专业知识为组织运行提供建设性意见。在民主监督环节,特约人员、各类专项监督既是民主监督的实现形式,也为党外人士依据特定视角开展建设性监督、提出批评建议提供了规范化渠道。
第二,二者的场域交融也广泛存在于各类经济与社会组织主导的公共领域。首先,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企业、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社会组织等,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乃至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大统战工作格局联系和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等群体的重要阵地。其次,这些组织内部的职工代表大会等机制,构成基层民主和企事业民主决策与管理的制度载体,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社会层面的延伸。统一战线工作通过在这些组织中建立联系点、工作站或联谊组织,与其中内生的民主管理结构形成空间上的叠合。再次,基层社区作为国家治理的末梢与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也是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大统战工作格局互嵌的重要场域。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框架下的村(居)民委员会、议事会、听证会等,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直接空间。最后,基层社区也是大统战工作格局下沉拓展的终点站,是联系服务港澳台侨同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少数民族群众等各类群体的第一线。基层社区中的“统战之家”、侨胞服务站等统战工作站,往往与居民议事厅、党群服务中心等社区中心交叠或重合,团结联合、民主治理和基层党建得以围绕共同的生活环境与利益关切落地生根。
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作用场域的交融从空间维度印证了二者互嵌的实在性——从民主政治生活全链条到不同经济与社会组织主导的公共领域,直至基层社区的日常生活。这种多层次、全方位的空间重合,确保了两大体系的紧密互嵌,从而为二者在实践层面上互促共进提供了载体与平台。
三、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互促共进的实现机制
结构互嵌为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协同发展奠定了基础。然而,静态结构并不直接等同于治理效能的产出,二者之间能否实现相互赋能与持续共进,取决于是否存在有效的运行机制,将既有的结构要素激活为现实的发展动力。从结构互嵌走向互促共进,需要在目标、需求、资源与实践四个维度上形成系统性的机制支撑。因此,以下将围绕目标、需求、资源与实践四个维度,系统阐发二者从结构互嵌走向功能耦合、从制度并存迈向效能共生的内在机制,以揭示“何以共进”这一问题的运行逻辑。
(一)目标同向:互促共进的方向锚定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互促共进根植于二者在目标追求上的同向性,分别体现在国家治理、民族复兴与人民幸福三个面向。
第一,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维度审视,二者的目标同向体现为对政治参与与治理效能有机统一的追求。全过程人民民主致力于构建覆盖国家治理各环节的民主制度体系,其核心在于通过保障人民在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全过程中的权利,将人民的意志与诉求转化为制度规范与政策输出,从而夯实治理体系的社会基础与回应能力。大统战工作格局致力于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依托规范化的工作机制整合多元诉求、协调利益关系,为国家治理注入广泛的社会合力。两大体系共同回应了现代化进程中社会整合与政治参与的深层需求,旨在有效消除分歧的基础上,推动形成更具包容性与回应性的现代治理结构。
第二,从民族复兴伟业的维度透视,二者的目标同向体现为对有效动员与塑造认同的努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涵盖物质、制度与精神文化等层面的全面复兴进程,其实现有赖于深厚的资源积累与稳固的认同基础。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保障发展进程由人民主导、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在复兴事业中的主体地位与获得感,从而巩固民族复兴的内生动力与社会基础。大统战工作格局则以其特有的针对性与包容性,致力于团结海内外支持民族复兴的爱国力量,跨越社会制度、地域与观念的边界,持续拓展共同体的认同边界。二者协同作用,为民族复兴汇聚不可或缺的资源支撑与共识基础。
第三,从增进人民福祉的维度分析,二者的目标同向直接体现为对人民至上价值理念与共同富裕发展目标的遵循。宏观层面的国家治理与民族复兴战略,最终要落脚于人民福祉的提升,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增强,又反过来为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提供最稳固的民心支持。一方面,二者都是对人民至上理念的实践诠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与全覆盖意味着民主不仅体现于政治领域,更嵌入经济社会运行发展的各环节,其根本旨归在于通过民主机制确保公共政策精准回应最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特别是在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的诉求;大统战工作格局则通过密切联系和服务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系统性地倾听、反映并协调其具体的利益关切,使之能够有效进入国家治理议程。另一方面,二者共同服务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全过程人民民主为财富分配、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议题提供公开审议与民主决策的程序依托;大统战工作格局则通过引导与动员,凝聚新的社会阶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群体共识,激发其参与公益慈善、产业帮扶、乡村振兴等共同富裕实践的社会责任感,使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更好地服务于发展成果的普惠共享。
(二)需求耦合:互促共进的内在动力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制度与实践层面呈现出相互依存的关系。任何一方功能的充分实现与优化,均以另一方的有效运转为前提条件,这种相互需求构成了二者协同共进、缺一不可的内生动力机制。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其广泛性、全面性与真实性的追求,内在要求大统战工作格局发挥其社会整合与利益聚合的功能。民主的质量不仅取决于程序完备程度,更取决于其所能吸纳的意见范围是否全面、所反映的民意基础是否真实。在超大规模的现代国家治理中,社会结构复杂多元,思想观念活跃多变,利益诉求千差万别,政治系统仅凭周期性选举或常规行政渠道难以深入追踪和整合全社会,尤其是新兴领域与特殊群体的意见。大统战工作格局以其政治包容性与组织灵活性,通过深入新的社会阶层、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等各领域各界别开展长期细致的工作,建立起广泛覆盖的社会联系网络,能够实现对分散的社会意见进行预先发现与初步整合,将差异诉求纳入沟通的视野。由此,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大统战工作格局存在双重需求。一是依赖其强大的组织穿透力,确保民主参与能够覆盖至体制内外不同领域的各类人群,实现社会代表性的充分拓展;二是依赖其独特的协商整合力,运用求同存异的统战智慧与不同声音进行对话协调,使进入正式民主决策程序的意见和建议已具备较高的共识基础与可操作性,从而保障民主的最管用性。
第二,大统战工作格局所追求的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目标,必须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的制度平台为依托。统一战线的关键在于团结与联合,但团结与联合的最终目的并非止于静态的联盟状态,而在于将凝聚起来的共识与力量转化为推动国家发展与增进人民福祉的治理成果。倘若统战工作所汇集的政治智慧、社会资源与民众支持无法有效嵌入国家治理进程,其凝聚力将因缺乏实质性的价值回馈而难以持续。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整套制度体系为破解这一转化困境提供了关键路径。一是提供了制度化的转换渠道。经由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审议、人民政府的决策论证以及人民政协的协商建言等法定程序,统战系统所凝聚的共识与政策建议能够被系统性地吸纳,完成从社会意见到政策选项乃至国家意志的转化。二是建构了持续性的参与反馈回路。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统战工作对象能够追踪、评估其建言献策的后续落实与具体成效。“提出—采纳—执行—监督—反馈”的完整闭环,不仅赋予了参与者切实的满足感与效能感,也建立起政治认同再生产的机制。大统战工作格局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平台赋能,能够完成从凝聚共识到产出绩效的闭环,使其大团结大联合的成果落地见效,从而巩固并增强自身的吸引力与有效性。
(三)资源互补:互促共进的要素基础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互促共进的实现,既需要同向的目标引领与稳定的动力供给,又有赖于二者在长期实践中积淀的资源禀赋的双向流动与互补支撑。只有资源在两大体系中有效配置与转化,其协同发展才能获得持久的要素保障。
第一,大统战工作格局的资源优势,体现为对广泛社会成员与资源的汇聚、激活与联通。统一战线所联系的对象涵盖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宗教界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其本质是一个跨越体制内外、链接海内外的庞大社会网络,其所蕴含的资源极其丰富。一是人力与智力资源,包括各行各业的专业人才、专家学者、企业家及其所具备的知识技能与创新思维;二是经济与社会资本,体现在市场主体活力、民间投资潜力、公益慈善力量以及广泛的海外联系与民间交往渠道;三是认同与信任资源,即通过长期联系、服务不同群体过程中积累的政治信任与社会认同。大统战工作格局可以通过加强对工商联、知联会、海联会等各类联谊机制的平台建设,积极拓展民主实践范围,充分挖掘相关资源的利用形式,不断提高民主实践效能,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进一步发展注入新鲜活力。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入实践也为大统战工作格局提供了丰富的制度与知识资源。尽管“大统战工作格局”概念早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提出,但就党和国家历次工作会议的内容与精神来看,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建构与实践探索更为成熟。经过长期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已形成涵盖议题设置、意见征集、协商讨论、共识形成与执行监督的完整程序规范,从国家立法协商到基层群众自治均已形成成熟稳定的运作机制。从知识资源来看,这些民主实践中积累的议事规则、协商技术、冲突协调方法等,构成可资借鉴的治理智慧。大统战工作格局在联系、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群体参与社会治理时,可以充分借鉴吸纳这些已被实践检验有效的协商程序与规则等相关内容,使统战工作方法更具包容性与规范性,更易获得各方认同与配合。
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两大体系之间的资源流动不是单向交换,而是在共享与融合中实现资源创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场域,可以成为大统战工作格局检验工作方法、汲取治理智慧的试验基地,大统战工作格局所引入的多元视角与社会资源,则能够进一步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资源互补的本质,在于使两大系统实现各自资源禀赋的转化与再造,最终实现“1+1>2”的效果。
(四)实践互塑:互促共进的实现方式
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互促共进,最终实现于持续实践过程中的相互塑造。所谓互塑,意指二者在具体实践中不仅相互配合,更在互动中不断调整、丰富和重塑彼此的运行方式、技术手段乃至价值理念。这一层面与上述三个维度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共同构成从理念到行动的完整闭环,使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互嵌中相互促进,在发展中持续提升应对复杂挑战的能力。
第一,实践互塑体现为工作方法与制度规范的相互借鉴。一方面,大统战工作格局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以政治引导、联谊交友、协商沟通为核心的工作方法,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注入了更具包容性的实践智慧。这些方法强调在差异中寻求共识,在互动中建立信任,其精髓逐渐被吸纳到更广泛的民主协商与基层治理实践中,使得民主程序在保持规范性的同时更具开放性与有效性。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落实,尤其是对制度化、程序化与公开性深入贯彻,有助于明确统战力量参与国家治理的权利边界、责任清单和履职程序,从而保证统战工作聚焦核心职能,使统战工作在现代治理体系中更好明确自身的制度和功能定位。
第二,数字时代的到来重塑了国家治理的技术环境与运行逻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打破了信息传递的时空限制,更在治理端实现了社情民意的精准感知、政策诉求的智能分析与社会风险的动态预警,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术赋能。加之广大人民群众与统战工作对象的意见表达日益依托网络平台,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大统战工作格局必须充分关注网络空间这一重要场域,通过搭建网络问政新渠道、数字联谊平台以及远程协商机制等,探索构建数字时代的团结联合新形态。
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互促共进,是一个以目标同向为方位锚定、以需求耦合为动力机制、以资源互补为要素支撑并通过持续实践最终达成的系统性进程。这一进程使两大体系在相互塑造中不断发展、在互动中共同提升,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了广泛力量,充分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与内在活力。
四、结语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既是党和国家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重要制度安排,又是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加强大统战工作格局建设、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进行社会整合与领导现代国家建设的重要抓手。
从规范层面探讨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互嵌共进逻辑,为新时代民主建设与统战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提供了理论阐释。具体来说,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互嵌共进关系,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一个面向,也为理解现代国家建设进程中民主与整合、参与与稳定、多样性与统一性之间的复杂张力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这一分析框架的价值在于,它超越了常见的“国家—社会”二元对立的分析架构,揭示了在政党中心主义的现代国家建设逻辑下,民主参与与社会整合实现有机统一的一个具体的实现机制:大统战工作格局以其广泛的社会触角和灵活的协商艺术,在正式议程之外识别、引导并整合多元诉求;全过程人民民主则通过法定的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将整合后的共识通过规范程序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制度设计与公共政策。这一过程促使统战工作不断吸收民主程序的规范化要求,也倒逼民主制度持续提升其对复杂社会现实的回应能力。由此观之,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互嵌共进,不仅在现实层面为国家治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供给,也从学理层面对比较政治学中关于“秩序”与“参与”关系的经典讨论贡献了一种兼具韧性与活力的实践范式。需要指出的是,研究的不足在于,这一研究主要以宏观理论建构与分析为主,对二者互嵌机制在不同层级治理场域中的实际运作缺乏系统观察。下一步该领域研究的深化需从以下三个维度持续发力:一是基于田野调查开展案例研究,在具体治理情境中检验、修正和丰富既有理论框架;二是引入历时性分析,重点关注社会结构持续变迁与数字技术发展背景下二者关系的演进与调整;三是加强比较研究,系统梳理不同国家在民主建设与社会整合方面的治理经验与教训,以宽广的国际视野为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更具前瞻性的理论支撑与实践参照。
来源 |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6年第3期
作者 | 王炳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孟煜均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