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如何理解大统战工作格局概念?学界多将其理解为统一战线工作全面融入政党、政府、人大、政协和人民团体中的党组织之中,实现全党来做统战工作的局面。这实际上是从政党视角来把握大统战工作格局概念的重要维度。基于多视角、多维度的立体化透视,全面认识大统战工作格局之“大”,除政党视角外,还可拓展至国家、社会与群众视角。统一战线全面融入国家政权、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开启了国家层面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建构,这是理解该概念的第二个维度。统一战线全面融入市场和社会,覆盖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新的社会阶层和新社会空间,推动了社会层面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构建,这是第三个维度。统一战线全面融入党的群众工作,团结凝聚广大党外人士,画出最大同心圆,推动了群众层面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建设,这是第四个维度。从四者关系看,“政党主体”“国家主体”“社会主体”内在于“群众主体”,体现了大统战工作格局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旨归。
关键词:统一战线;大统战工作格局;政党;国家;社会;群众工作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自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大统战工作格局”概念以来,大统战工作格局逐步成为新时代统一战线理论概念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其他概念要么蕴含于这一概念之中,要么与其形成概念陈述或概念推演关系。概念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石。统一战线作为“一门科学”,成为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在概念基础之上;统一战线理论要有现实解释力、预测力和穿透力,就需要对统一战线概念进行立体化认知,从多视角、多维度对统一战线概念进行立体化透视。国内学界围绕“大统战工作格局”这一重要概念,从时代要求、战略思维、工作方法、体制机制、工作目标、人民性、制度性、协同治理等方面进行了研究,从致力的目标大、团结的范围大、形成的格局大、包容的差异大、工作的主题大等方面解释了何谓大统战工作格局之“大”。但现有研究主要是从政党视角来认识大统战工作格局,属于单向度的线性概念研究,对概念的立体化、全面性认知不足。在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亟须通过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将多元力量转化为复兴动力。本文拟从政党、国家、社会和群众四个维度立体透视大统战工作格局概念,旨在突破现有研究局限、深化概念认知,回应时代要求、推动统战工作系统性创新,为巩固发展新时代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合力,提供学理支撑与路径参考。
一、“政党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政党维度构建
“政党主体”是大统战工作格局在主体维度上的核心体现。其内涵在于从作为统一战线的领导核心与实践主体的中国共产党出发,立足各级党组织,系统审视和把握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建构逻辑与实践形态。这一维度的深层理论支撑源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其体系建设。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党的建设鲜明主题,通过以政党建设引领国家建设与社会建设,有力推动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制度化、法治化进程,逐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健全这个体系,需要我们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这一体系被精辟概括为“四个全”的体系化要求,即“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最终指向“必须切实做到党和国家事业拓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覆盖到哪里”的战略目标。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政党维度,正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统战领域的逻辑延伸与具体呈现,体现为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与责任体系对统一战线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引领与统合。
(一)“政党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面从严治党
统一战线是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内涵的全涵盖、全覆盖、全链条和全贯通,推动统一战线工作深度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层级党组织,成为全党共同的重要工作。从这个角度来看,大统战工作格局是全面从严治党在统一战线领域的逻辑延伸和逻辑结论,是全面从严治党在统战领域的具体体现。只要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领域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会自然要求建立大统战工作格局,而大统战工作格局建立起来,也就真正在统一战线领域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大统战工作格局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大统战工作格局”概念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的:“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由此构成其三个基本要素:党委统一领导,即确立了领导部门;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即确立了协调部门;有关方面各负其责,即确立了责任部门。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和相关部门党组织各司其职,领导部门、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共同开展统战工作。这就是政党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的精髓。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四个“全”可以细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横向层面内容和对象的全涵盖、全覆盖。关键在于加强组织体系建设,通过组织体系建设来实现全覆盖和全涵盖。“要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抓好本级带下级、大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格局,推动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全面过硬。”二是纵向层面责任的全链条。关键在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责任制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三是贯穿纵横两个层面的制度全贯通。关键在于全面推进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来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在纵横两个层面的贯彻落实,并形成有机整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制度上全贯通,把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和执行力,用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真正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落实到统一战线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三个方面与大统战工作格局的三个基本要素相结合,就形成了大统战工作格局建设的两大工作制度或者两大工作抓手。
第一,从横向层面建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条作出了明确规定。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之后,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随之成立。其牵头部门是中央统战部,成员单位包括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员会等27个部门,政党、政府、人大、政协和人民团体的相关机构都成了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实现了统一战线工作在中央层面横向的全涵盖和全覆盖。此后,地方党委和基层党委也都成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如中共上海市委于2016年成立了上海市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25个单位。地方和基层相关党政部门和人民团体等也都进入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之中,实现了统一战线在地方和基层的全涵盖和全覆盖。当然,中央、地方和基层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可以根据形势变化而进行动态调整。各级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来之后,各级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统战部发挥牵头作用,成员单位自觉履行单位主体责任,这就打破了部门壁垒,摆脱了传统科层制下统战工作只是统战部门工作的窠臼,在横向层面实现并保障了“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
第二,从纵向层面建立统战工作责任制。统战工作责任制坚持责任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统战工作主体责任,以实现知责、担责和尽责。所谓知责就是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边界和责任内容,让各级党委(党组)知道要做什么、承担什么责任。担责就是抓责任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同时进行责任考核和监督,责任不力就要问责。尽责就是在全党范围内的各级党组织都做到了知责和担责,完全履行了自身职责。《条例》对中央和地方党委开展统战工作的主要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条例》和相关规定还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战工作直接责任人。各级党委(党组)在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过程中,先后制定并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人民团体统战工作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进行动态调整。部门责任清单和成员职责清单确立之后,即按照两张清单的要求进行履职考核和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者进行追责问责,保障统战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这样就从制度上保障了“统战工作是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做好的分内事、必须种好的责任田”。
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和统战工作责任制相辅相成。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推动统一战线横向进入政党、政府、人大、政协和人民团体之中,在政治体系内实现了横向到边;统战工作责任制推动统一战线纵向深入地方和基层党委(党组)日常工作之中,建立分层分类责任体系,明确和压实地方和基层党委(党组)的工作责任,在政治体系内实现了纵向到底。这样就从纵横两个层面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对统一战线提出的要求,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拓展到哪里,统一战线工作就覆盖到哪里”,从而建立了“政党主体”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这是“政党主体”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概念的核心要义。
(二)“政党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与“全党统战”
全党来做统战工作,即政党、政府、人大、政协和人民团体中的党组织都要投入统战工作中来,共同开展统战工作,从而形成了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的“政党主体”之内涵。这是理解大统战工作格局概念的第一个维度,也是当前国内统战研究者和统战工作者理解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基本方式。从统战史的视角来看,这种理解方式之源头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部门统战”与“全党统战”之间的争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由相关工作机构承担,统战工作自然就由统战部来承担,从而形成了“部门统战”的科层制工作观念。但是,统战工作历来具有很强的战略性、艺术性、灵活性和层次性,逐步形成自身跨部门的强大“工作势能”。这一“工作势能”超越单一部门工作范畴,因而新中国成立之后,统战工作领域就存在着行政化与去行政化之争,或者说存在着“部门统战”与“全党统战”之争。
在多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周恩来、李维汉等反复强调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要突破“部门统战”,进入“全党统战”范畴。在1950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周恩来指出:“任何部门的工作都不能与统战工作相脱离。”在1951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李维汉进一步指出:“一切工作——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一切组织——工会、农会、学生会、工商联都与统战有关,或是内部有,或是外部有,或是兼而有之。所以解决统一战线中的关系,要有全面的观点。”改革开放后,为了推动“全党统战”,江泽民曾明确提出建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设想:“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也可考虑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有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统战部负责。”1992年公布的《中共中央统战部九十年代统一战线部门工作纲要》,将这一讲话精神列入其中,成为90年代推进“全党统战”的工作内容之一。由此可见,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党主体”的大统战工作格局追求就一直存在。
基于“政党主体”理解大统战工作格局概念作为主流观念,有其自身的内在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单一主体,即政党主体,但统一战线历来不只是中国共产党这一主体,还有其他主体。二是单一驱动,即由政党主体自上而下驱动,通过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和层层落实统战工作责任来推进。三是单一实践,即由政党主体来实践,忽视政党主体之外其他主体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建设实践。这三个“单一”相结合就形成了以“政党主体”把握大统战工作格局概念的单一视角。要更为全面、立体、全方位地理解这一概念,还须延伸至 “国家主体”、“社会主体”和“群众主体”,从国家、社会和群众三个维度对这一概念展开深度解析。
二、“国家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国家维度构建
“国家主体”体现为大统战工作格局在国家建设维度上的延展与深化。其核心是从现代国家建设的整体进程出发,将统一战线置于国家政权建构、制度形塑与治理现代化的历史脉络中加以把握,以此透视大统战工作格局所具有的国家意涵与制度形态。这一维度建构的理论根基,在于统一战线与中国现代国家建设之间深刻的内在关联。回溯历史,辛亥革命终结传统帝制后,中国面临在传统国家废墟上建立现代国家的艰巨任务,由此开启了曲折的现代国家建设探索。初期尝试效仿西方,力图通过建立政党、开设议会、推行选举与宪政,以欧美等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为模板构建现代国家,然而终究未能成功。孙中山先生在反思中深刻指出,中国现代国家建设要有一个强大的主体力量,而这一力量只能是现代政党,要以政党作为现代国家建设的主体力量,推动我国走上“以党建国”的现代国家建设道路。政党成为缔造国家、塑造制度、整合社会的核心力量,也为统一战线嵌入国家结构、参与国家治理奠定了历史与逻辑起点。
(一)“国家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政治逻辑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现代国家建设过程中,认识到“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是各党各派的公事,因而需要团结各党派和社会各界力量来共同进行。而在中国这个广土众民的超大型国家,建设现代国家仅仅依靠中国共产党单一政党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政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共同发挥作用。这样就形成了我国多党合作共建现代国家的政治逻辑,从而把统一战线原则融入现代国家建设进程之中,统一战线由此成为我国现代国家的底色。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工农民主统一战线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这一“工农共和国”,促使中国共产党扎根农村,任国民党十年“围剿”而不倒不散。工农红军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到达陕北之后,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将原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提出的“工农共和国”的政治主张改变为建立“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主张。毛泽东指出:“如果说,我们过去的政府是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联盟的政府,那末,从现在起,应当改变为除了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外,还要加上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从“工农共和国”到“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主张转变,意味着政权建构中统一战线范围的扩大,政权的统一战线色彩更为浓厚。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明确提出要建立一个新中国,这个新中国既不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也不是苏联无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而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即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统一战线的共和国。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建立的“三三制”政权成为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实践形态。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了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对“人民”概念专门进行了解释:“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 他把即将建立的新中国定性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由此得到清晰的理论界定。“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这一国体既包含了工农联盟这一基础性统一战线结构,又包含了多阶级的人民范畴,人民民主专政国体从两个维度把统一战线容纳其中,奠定了我国现代国家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统一战线全面融入现代国家建设。基于现代国家建设的基本逻辑,现代国家内在包含着国家政权、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三个层面:首先,现代国家要具有完整统一的国家政权机构,其权力来源于人民授权;其次,现代国家要具有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政治制度;最后,现代国家要具有自身国家能力,能够有效实现国家意志,把多元社会力量吸纳到国家治理中来,既能实现多中心的国家治理,又能保持多中心的内在一致性。从这个角度来看,统一战线全面进入国家政权、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之后,也就建立了“国家主体”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基于我国现代国家的统一战线底色,随着我国现代国家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主体”维度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也将随之发展和完善。
(二)“国家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建设路径
第一,统一战线进入国家政权。现代国家政权内在地包含着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形成完整的政治体系。统一战线进入国家政权就是进入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之中,即进入政治体系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大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进入国家政权担任行政职务。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毛泽东任主席;在6位副主席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3人;在56位委员中,共产党员29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27人;在政务院4位副总理中,共产党员2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2人;在15位政务委员中,共产党员6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9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在新政权中稳稳占据了半壁江山。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进入国家政权之后,就把统一战线带入国家政权之中,决定了我国政权内部存在统一战线工作。李维汉指出:“各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中都有统一战线工作。认为政府工作人员中只有工作关系,没有统一战线关系,那自然不对。”国家政权中的统战工作自然就成为国家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表现为国家政权机关中的多党合作,体现为党外人士在履职过程中要做到有职有权,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统一战线进入国家政权之始,也是“国家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建设之始。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在连续不断的政治运动中,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权中的数量减少,“国家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建设随之收缩。改革开放后,统一战线随着现代国家建设进程的推进而再次全面进入国家政权之中。“截至2010年底,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民主党派和非党干部有3.1万人,其中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的领导班子中有3500人,31个省、区、市政府有30个配备了非中共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全国381个市(地、州、盟、区)人民政府配备非中共副职348名;全国2799个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配备非中共副职2443名,中央国家机关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中配备非中共干部20人,国务院组成部门配备非中共正职2名,各省(区、市)政府工作部门配备非中共正厅(局)长35名。”新时代以来,统一战线进入国家政权取得新成就,大量党外人士进入国家政权,与中国共产党共同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充当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这鲜明地体现了我国国家政权的统一战线性质。
第二,统一战线进入国家制度。无论何种国家,其国家制度的核心构成都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一是国体,回答国家权力属于谁的根本问题,决定国家的阶级本质,是国家制度的基础。二是政体,回答国家权力如何组织和运行的问题,核心是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的配置方式。三是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其中,根本政治制度是直接体现国体、支撑国家治理核心的制度,具有基础性和不可替代性;基本政治制度配合根本政治制度,解决特定领域治理问题,覆盖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基层治理等关键领域。四是基本经济制度与其他重要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国家经济基础的性质,规范生产资料归属、分配方式和经济运行模式,是国家稳定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其他重要制度覆盖文化、社会、生态、法治等领域,是国家治理的配套支撑制度。
统一战线进入国家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统一战线进入国体之中。新中国自成立以来,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始终是一个建立在工农联盟基础上的人民民主国家,为工农大众服务依然是我国国体的根本和初心。二是统一战线虽然没有进入根本政治制度,但人民代表大会“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重要机构”,大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了各级人大代表。“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共有15.2万余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6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44人;省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2人,省级人大常委会委员462人;市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64人,市级人大常委会委员2585人。”三是进入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共有三项,统一战线涉及两项,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前者处理政党关系,推动多党合作,汇聚社会共识;后者保障少数民族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在我国三项基本经济制度中,统一战线涉及一项,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第三,统一战线进入国家治理。从一般意义上讲,国家治理本质上是公共治理,公共治理的主要特征是治理主体的多中心或多元性。但是,我国作为一个王朝国家转型而来的统一多民族国家,面临着巨大的资源、秩序、民生、政治和边疆等压力,国家治理就不得不格外依靠政治制度、政治力量以及政治机构来完成。从这一意义来看,我国国家治理在功能上应围绕“多中心治理”,在结构上要保持统一、实现多样性与一致性相统一。在我国,社会和市场可以分担并参与公共服务和国家治理,但本质上还是以政府为主要角色的治理,是战略方向上实行法治国家的治理。
在统一战线领域,国家治理意味着各统战主体都在国家治理中发挥主体功能,包括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等十二种统战主体都在国家治理中发挥作用,团结各方面人士,共同推进国家治理和现代国家建设。但是,党外人士参与国家治理并不是要成为国家多元治理中的一元,而是要以党和国家治理为核心导向来参与国家治理实践。“围绕国家方针政策的制定和重大战略的实施献计出力。就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开展考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重要渠道。”
三、“社会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的社会维度构建
“社会主体”体现为大统战工作格局在社会场域维度上的拓展与深化。其核心在于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实践逻辑出发,以社会为基本场域和分析原点,系统把握大统战工作格局的社会根基、社会功能与社会运行机制。这一维度建构的理论基础,植根于统一战线与社会建设之间的历史渊源与持续的互动关系。中国共产党作为革命性政党,直接诞生于社会之中,统一战线作为党领导的政治联盟与工作方法,同样内生于社会、发展于社会。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不仅是统一战线广泛团结各阶级、各阶层的实践空间,而且构成其获取力量、拓展影响的根本依托,从而深刻塑造了统一战线内在的社会属性。这种与社会同构共生的历史逻辑,奠定了新时代大统战工作格局在社会维度持续建构的历史基础与现实必然。
(一)“社会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发展演变
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了实现落后国家的快速工业化,建立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主导地位,中央政府通过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来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指令性调控,替代市场机制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的调节作用,以实现兼顾经济发展目标与社会公平诉求。计划经济体制把市场和社会融入国家之中,实现了国家与社会、经济与社会的高度一体化。与此同时,在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基于社会资源总量不足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国又普遍建立了单位制。单位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种集经济生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组织制度,它将绝大多数城市居民纳入单位这一特定组织框架,通过单位实现国家对经济资源的调配,对社会秩序的管控以及对个人生活的保障,是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社会结构的核心特征之一。单位既具有经济社会职能,又具有社会保障职能,其本质是国家通过单位来渗透社会,具有行政化、全能化和依附性三大核心特征。
单位制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它以全能化组织的形式,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实现了社会整合、保障了民生、支撑了工业化,是当时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统一战线发展的社会现实基础。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和单位制所构建起来的巨大社会转型中,统一战线也从社会全面进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中,同时全面进入单位制中,以单位为依托在单位制中展开,单位成为统战部门开展统战工作的托底机构,单位开展的思想政治工作成为统战部门开展统战工作的基础,单位制也成为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制度,统一战线实现了由社会制向单位制的转型。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逐渐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再由国家统一配置社会资源,而是由市场机制主导配置资源。政府职能从直接干预转型为宏观引导,重点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公平等领域发挥作用。伴随着经济体制转型,单位制的经济基础和社会需求逐步消失,开始走向瓦解与转型。从20世纪80年代起,单位制开始松动,市场化改革之后,单位制加速瓦解,住房商品化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之后,单位职能逐步社会化。进入21世纪之后,单位制虽然没有完全消失(也不会完全消失),但随着市场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单位制在不同领域呈现出“差异化残留”状态。
这样,统一战线再次面临着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单位制瓦解所带来的巨大社会转型,统一战线在应对社会转型过程中开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过程,同时也开始了“去单位制”进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下,统一战线开始走出单位、走进市场与社会,实现了自身由单位制向社会制的转型。这种转型自市场化改革时起,至今已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当前还处于其发展转型过程之中。从理论上看,统一战线全面走进市场与社会相关领域之时,也就在社会领域建立了大统战工作格局,即建立了“社会主体”的大统战工作格局,这就是我们理解的“社会主体”维度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概念。
(二)“社会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实施领域
第一,统一战线全面进入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在所有制领域以公有制为主体,全面排斥或限制市场机制,企业领域的统战工作主要是国有企业统战工作。改革开放之后,在公有制经济之外的市场之中,迅速产生一支强大的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迅速增加,从业人员队伍迅速扩大。“到2001年底,私营企业户数从1991年底的10.8万户增加到202.85万户,从业人员由160万人增加到2714万人。”“2012—2021年,我国民营企业从1085.7万户增长到4457.5万户。”进入新时代,“民营经济的贡献度达到了‘五六七八九’的水平,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这一表述精准概括了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地位与核心贡献。
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壮大,中国共产党决定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团结凝聚到中国共产党周围,纳入统一战线工作之中。在2000年召开的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及其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中,正式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明确列入新世纪统一战线工作范围。江泽民指出:“我们应本着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着眼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两个健康”统战概念的正式提出,标志着统一战线开始由体制内的国有企业进入体制外的非公有制企业之中。进入新时代后,各级统战部门大力开展非公有制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一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先后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大量非公有制企业加入各级工商联;一批非公有制企业代表人士荣获“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同时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综合评价等。统一战线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得以全面展开,标志着统一战线走向广阔的市场之中。
第二,统一战线全面进入新的社会阶层。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形成了“两阶级一阶层”的社会结构。市场化改革推动社会结构变化,产生了一批原有社会阶级阶层结构中没有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中国共产党称之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并且在2006年召开的第二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要求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起来,发挥作用。这就极大地推动统一战线融入社会之中,成为中国共产党了解社会乃至调控社会的一个重要方式。
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根据社会阶层结构的继续变化,加大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力度,提出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方针,逐步形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系统理论。2017年召开的全国首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会议,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范围作出调整,将原有“六种人”规范为“四种人”;同时提出了“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工作方针,以及组织起来、凝聚起来的基本工作思路,建立了从全国到省市县各个层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把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团结凝聚起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全面开展,标志着统一战线走出传统单位、进入广阔的社会之中。
第三,统一战线全面进入新社会空间。新社会空间与传统社会空间的区别在于:传统社会空间多以物理距离近、关系固定化、功能单一化为特征;新社会空间则是由技术、社会关系、文化实践重构的新型人类互动与生活场域,具有流动性、连接性、去边界化等特征,其空间意义不再仅由地点定义,更多由关系、功能和文化塑造。新社会空间主要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实体新空间。它是传统实体空间(如街道、商场、公园)的功能被重新定义,从单一用途转向多元社交载体而形成的空间,如网红咖啡馆、社区共享空间、企业或商场中的公共空间等。二是虚拟新空间。它是互联网催生的完全脱离物理位置的虚拟社会空间,如B站社区、小红书圈子、元宇宙空间等,它逐步成为现代人社交、生活、生产的重要场域。三是混合空间。它是实体与虚拟相互赋能而形成的虚实结合的空间,如智慧社区、线上线下同步的直播、演唱会等。
统一战线全面进入新社会空间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进入虚拟新空间,开展网络统战工作。虚拟新空间的生产者和使用管理者主要是新媒体从业人员和网络人士,中国共产党主要通过开展新媒体从业人员统战工作和网络人士统战工作的方式,把统一战线深入虚拟新空间中。2014年,中央统战部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媒体从业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把新媒体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要把新媒体从业人员纳入统战工作视野,让他们在净化网络空间、弘扬主旋律、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展现正能量。全国各地积极开展新媒体从业人员团结引导和代表性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网络人士培训班,建立健全网络人士联谊组织,打造网络人士统战工作创新示范点,搭建线上工作平台和培育线下活动品牌,开展网络人士统战工作。二是进入实体新空间,建立了一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活动空间。浙江、上海等地方和基层统战部门在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过程中,发现网红咖啡馆、社区共享空间、公共文化活动空间、企业和商务楼宇中的公共空间等新空间,恰好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主要活动空间,因而在上述空间中建立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活动空间,简称为“新空间”,这是统一战线进入实体新空间的重要体现。
四、“群众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的群众维度构建
“群众主体”是大统战工作格局在价值归宿与实践导向上的根本体现。其核心在于从党的群众工作出发,将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建构逻辑、运行机制与效能评判,置于“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立场上加以把握。这一维度的理论根基,深植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并具体体现为统一战线与党的群众工作之间内在、有机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党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着党的事业的成败。”这些重要论断深刻揭示,群众工作是党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大统战工作格局的“群众主体”,正是这一生命线在统一战线领域的集中展现。
(一)“群众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本质属性
中国共产党团结广大人民群众的一种重要方式就是统一战线,通过统一战线把党外各社会政治力量团结凝聚到中国共产党周围,联合一切可能联合的阶级阶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关于统一战线与群众工作之间的内在关系,陈云作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概括:“群众工作离不开统一战线,统一战线离不开群众工作。”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统一战线团结所有能够团结的群众。
新中国成立后,统一战线领域中的群众工作以党外代表人士及其所联系界别群众为范围,他们是全体群众中的一个特殊部分,因而统战工作被称为党的特殊的群众工作。具体而言,统一战线领域的群众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做好各种类型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二是通过代表性人士,做好他们所联系的广大党外人士的群众工作。当前十二种类型党外人士涉及人员(除去重复部分)约5亿多人口,其中各民主党派成员超过130万人,党外知识分子约1.7亿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约9100万人,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约1.25亿人,全国信仰宗教的人士近2亿人,港澳台和海外华侨9000多万人,其中香港同胞700多万人,澳门同胞60多万人,台湾同胞2300多万人,海外华侨约6000万人,统一战线做群众工作就是要做好这部分人的工作。
中国共产党把广大党外人士团结凝聚起来,坚持一致性与多样性相统一,照顾同盟者利益,建立最为广大的政治同心圆,也就建立了“群众主体”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我们把政治底线这个圆心固守住,包容的多样性半径越长,画出的同心圆就越大。”“什么是同心圆?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动员全国各族人民,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从理论上看,这样的政治同心圆建立起来之后,也就是“群众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建成之时,这是大统战工作格局概念的第四个维度。
四个维度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概念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群众主体”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与“政党主体”的大统战工作格局都涉及中国共产党这一主体——前者以群众为中心,以党的群众工作为抓手;后者以各级党组织为中心,以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和统战工作责任制为抓手,要求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组织都来抓统战工作。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是“政党主体”、“国家主体”和“社会主体”都是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其最终指向是“群众主体”,即把广大群众团结凝聚到中国共产党周围,建立最为广大的政治同心圆。这是大统战工作格局建设的最终落脚点,也是其最终目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前三者都内含于后者之中,都是后者的一个侧面。
之所以要把统战工作深入党政群团组织的党组织之中,就是要调动全党力量,让他们来做自身所在机构的统战工作,把统战代表人士及其所联系的界别群众团结凝聚起来,做好他们的群众工作。之所以要把统一战线深入国家政权、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之中,就是要通过它们来保障党外人士能够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治理、参与国家法律和大政方针的制定与执行,从而通过制度与治理来团结政治参与的党外人士,并通过他们广泛团结自身所联系的界别群众。之所以要把统一战线深入社会之中,深入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新的社会阶层和新的社会空间,就是要团结这些领域的党外人士及其界别群众,共同参与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去。
(二)“群众主体”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工作抓手
第一,组织起来。建立各种类型的统战团体,通过从“分散联络”转向“有序组织”来做党外人士的群众工作。1949年,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宣言中,提出了全国同胞组织起来的主张。新中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广大党外人士进入各级单位之中,同时成立了各种类型的统战人民团体,实现了党外人士的“组织起来”。改革开放之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下,大量党外人士脱离单位,置身于体制外的市场和社会领域,其中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代表。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结合市场经济发展实际再次提出了“组织起来”的工作思路。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论及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时明确指出,我们党历来有一个好办法,就是组织起来。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要把他们组织起来、加强引导、发挥作用。“组织起来”不仅是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好方法,更是好抓手,要将其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托。“组织起来”是做好广大党外人士群众工作的基本方式。
第二,凝聚共识。凝聚共识是通过沟通、交流、引导等方式,逐步缩小思想差异,化解认知分歧,最终在核心目标、关键理念或重要行动方向上形成一致认同的过程,本质是 “求同存异、聚心合力”,而非追求无差别的 “完全统一”。凝聚共识的关键,在于处理好一致性与多样性之间的关系;而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关键是要坚持求同存异。“一方面,要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包括巩固已有共识、推动形成新的共识,这是基础和前提;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凝聚共识首要的就是形成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今天,我们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因此,需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引领广大党外人士,做好他们的群众工作。
第三,汇聚力量。汇聚力量是指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将广大党外人士分散的资源、能力、影响力整合起来,转化为服务国家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协同行动与实际成效。中国共产党通过“群众主体”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建设,把它们所联系的广大党外人士团结凝聚起来,就包含着把它们背后的社会政治力量凝聚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花大心思、下大力气解决好的重大战略问题。”“我们搞统一战线,从来不是为了好看、为了好听,而是因为有用、有大用、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说到底,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搞统一战线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
第四,照顾同盟者利益。照顾同盟者利益是统一战线的基本政策原则,也是做好党外人士群众工作的重要方式。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把照顾同盟者利益作为统一战线的基本原则:“对被领导者给以物质福利,至少不损害其利益,同时对被领导者给以政治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要坚定不移,但在这个过程中也要尊重、维护、照顾同盟者的利益,帮助党外人士排忧解难。这是我们党的职责,也是实现党对统一战线领导的重要条件。”照顾同盟者利益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精神利益。经济利益主要是通过建立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党外人士合法经济权益;政治利益主要是保障同盟者进行有序政治参与;精神利益主要是对同盟者的进步和贡献进行肯定和表彰。
五、结语
“统战工作是最大的工作。”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大统战工作格局”这一重大概念,为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提供了根本遵循。那么,如何全面、立体地理解大统战工作格局之“大”的深刻意涵?传统理解往往侧重于“政党主体”,即全党来做统战工作、形成合力,这无疑是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关键起点。然而,若仅限于此,则易流于单向度的线性认知。大统战工作格局之“大”,是一个多维耦合、层层递进的立体概念,需要全面深入予以把握:首先,从“政党主体”维度来看,即通过健全全党做统战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从“国家主体”维度来看,即将统一战线深度嵌入国家治理体系,使其在国家政权运行和制度实践中发挥效能;从“社会主体”维度来看,即推动统一战线向社会空间延伸,实现工作覆盖与社会发展的同频共振。然而,“政党主体”、“国家主体”与“社会主体”在本质上都服务于更高层次的“群众主体”,即最终目标是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把广大党外人士乃至最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凝聚起来,画出最大同心圆。因此,“群众主体”统摄并内含了前三个维度,构成了大统战工作格局完整意义的逻辑终点与实践落点。这一政党、国家、社会与群众的多维立体化透视,不仅突破了以往单一视角的局限,使概念更贴近“最大的政治”的社会现实,也实现了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的有机统一。在实践层面,推进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既要推进政党维度的领导体制与责任体系建设,又要协同推进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中的统战工作创新,最终将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回归到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群众工作本源上来,真正建立起范围广泛、根基牢固的政治同心圆,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伟力。
来源 |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6年第4期
作者 | 肖存良,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统战基础理论上海研究基地专家委员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