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6年10月15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将迎来建院70周年华诞。我们特别开辟“院庆70年”专栏,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有关领导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中央社院新老学员、离退休老领导老教师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以“同心铸辉煌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撰写纪念文章。这些文章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央社院建院60周年贺信精神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立足新时代统一战线教育培训事业发展和中央社院职能定位,追忆峥嵘岁月、见证发展历程、展望未来前景、畅谈思考感悟,对推动中央社院走好“高层次、正规化、有特色”办学路子、共同书写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奋进华章具有重要启示和价值。我们将陆续刊发这些文章,敬请关注。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创办及启示
陈喜庆
时至今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已经走过了整整70年的风雨历程,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高等政治学院,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认真回顾总结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创办历史和经验,对于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不忘创办初心使命,全面有效履行党赋予的各项职能,为巩固壮大新时代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一、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创办的背景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创办于1956年,这不是偶然的。1956年是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史上一个特殊年份。这一年,随着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入新高潮并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党的八大宣布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矛盾,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我国阶级关系发生根本变化,资产阶级分子、知识分子、大多数少数民族、各民主党派都走过了有决定意义的一步,标志着进一步加强对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教育引导,努力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成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中心任务。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办的。
(一)创办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是帮助资产阶级分子、高级知识分子和民主人士思想改造,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紧迫需要
新中国成立后,在巩固新生政权的基础上,党中央从1953年开始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在1956年初进入高潮,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使我国的政治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这种政治形势的根本变化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部关系上反映出来,主要体现在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基础的工农联盟,被推进到新的即社会主义基础上,日益成为牢不可破的联盟;大多数资本家及其代理人成了公私合营企业的从业人员,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进步分子日益增多;知识界的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知识分子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已经基本上成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团体;大多数少数民族走上了向着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
1956年1月25日,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总结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经验时指出:“在我国的条件下,用和平的方法,即用说服教育的方法,不但可以改变个体的所有制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而且可以改变资本主义所有制为社会主义所有制。”1956年2月16日至3月3日,为贯彻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因应我国政治形势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的根本变化,中央批准召开了第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集中讨论了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主持起草的《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二年统一战线的工作方针(草案)》(简称《七年方针》)。3月31日,中央正式批准印发了这份文件。《七年方针》在分析我国政治形势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部关系发生根本变化后指出,由于资本家所有制还没有完全改变,大部分知识分子包括一部分民主人士在内,他们的政治立场和社会地位虽然已经起了根本变化,但头脑里的资产阶级思想还需要进行长时期的改造。因此,这就“要求我们把教育工作当作统一战线的一项中心工作”。“教育工作的目的,主要使极大多数资产阶级分子,不仅对于最后完全消灭资本主义所有制获得思想上的准备,而且能够改变成为名副其实的劳动者;使大多数的高级知识分子和民主人士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斗争中充分发挥积极性,并且做到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末,从思想上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观点。总之,用反复教育的方法,帮助人们进行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逐步做到同他们已经改变了和正在改变着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相适应。”《七年方针》提出了两种学习途径,一种是帮助党外人士从实践中学习,一种是帮助他们进行政治和理论学习。在谈到帮助党外人士进行政治和理论学习具体措施时,《七年方针》特别指出:“为适应新的形势,还应当仿照高级党校办法设立社会主义学院,吸收各方面高级民主人士(包括一部分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和一部分高级知识分子)。”
(二)创办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是深化各界民主人士政治理论学习的必然要求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十分重视帮助包括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民主人士在内的各界民主人士,深入学习共同纲领、政府的政策法令、马列主义和毛泽东同志的著作,显著提高了他们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参加人民革命事业的主动性。
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具体承担了大量组织各界民主人士政治学习的工作。1952年1月5日,全国政协一届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展开各界人士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的决定》,并于2月19日专门成立了学习委员会,重点组织推动两种基本方式的学习,即学习座谈会和短期讲习会(或夜校)。1956年3月27日,全国政协二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央批准的《七年方针》精神,通过了《关于组织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进行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决定》,强调在继续组织学习座谈会、业余政治学校(夜大学)基础上,还可开办短期政治学校,特别是创办“社会主义学院,由本会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在北京举办,吸收和中共高级党校学员的职务或者级别大体相当的民主人士分期分批入学”。
(三)创办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是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共同愿望
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许多人对党的政策和新的社会事物不了解,普遍有加强学习的愿望。1951年9月,北京大学教授、无党派民主人士汤用彤等12位教授,自愿发起北大教员政治学习运动,得到党中央赞赏和支持,不仅很快扩展到整个教育系统,还扩展到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及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之中,帮助他们基本上渡过了社会主义革命这一关。
1955年冬,无党派民主人士陈叔通、农工党中央主席章伯钧、民革中央常委邵力子,根据当时的形势和广大民主人士的愿望,主动向李维汉同志建议,党(指中共)有党校,团有团校,各界民主人士也应有一所学习政治理论的学校,建议叫“毛泽东思想学院”。李维汉同志作了调查研究后,向毛泽东同志作了汇报,得到肯定和支持,但认为学校的名称“还是叫社会主义学院好”。
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筹办
1956年3月31日,中央统战部根据中央批准的《七年方针》和全国政协二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组织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进行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决定》关于创办社会主义学院的精神,研究起草了《创办社会主义学院实施方案(草案)》,就社会主义学院学制和规模、课程与教学形式、组织机构、建设校舍工作及在地方开办分院等提出了具体意见,上报周恩来同志并中央书记处审批。4月14日,全国政协学习委员会讨论通过了经周恩来同志和中央书记处审批的《创办社会主义学院的实施方案》,同时还通过了《社会主义学院筹备委员会名单》。筹委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中央统战部的李维汉、张执一、程绯英、张魁堂,中央宣传部的张盘石、张子意,全国政协的刘孟纯、朱洁夫、邓哲熙、周益三,民主党派的邵力子、杨明轩,中国人民大学的吴玉章、聂真、李新、李逸三。筹委会在中央领导下,在各有关方面支持下,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具体筹备工作。
(一)关于领导体制
考虑到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高等政治学校,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高级党校,1956年4月9日中央批复的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帮助民主人士、资产阶级分子进行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办法》规定:“社会主义学院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办理,由中央统战部负实际的指导责任。”1956年7月7日全国政协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学院隶属于政协全国委员会,受常委会的直接领导。”这也就是说,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由全国政协常委会直接领导,由中央统战部指导,由中国人民大学承办。
(二)关于院名的规范
1956年8月7日,社会主义学院筹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聂真同志向李维汉同志请示两个具体问题,其中一个是社会主义学院公章的规范名称问题。聂真同志提出两个方案,一个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社会主义学院”,二个是“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李维汉同志又提出了两个备选方案,一个是“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主义学院”,二个是“北京社会主义学院”。他指示将这四个方案一并提交全国政协学习委员会座谈会讨论。8月10日,聂真同志出面召开座谈会,与会同志多数主张仍用毛泽东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学院”名称。
社会主义学院在北京筹建过程中,许多省区市根据中央精神和本地实际,也开始筹建社会主义学院,或类似于社会主义学院的政治学校。这样就出现了与北京的社会主义学院重名的问题,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到60年代初日益突出起来。因此,1960年7月18日,直接由全国政协常委会领导的社会主义学院函报全国政协:“为使我院与地方的社会主义学院有所区别起见,建议将我院名称之上,加上‘中央'二字,即‘中央社会主义学院’。”1961年7月27日,全国政协秘书处函复称:“关于你院名称冠以‘中央’二字,名称改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之事,我们已呈报周恩来主席于7月25日批准。”这样,社会主义学院便正式规范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并请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郭沫若题写了院名。
(三)关于领导班子、机构设置和师资队伍
中央对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领导班子建设高度重视。考虑到该院由中国人民大学承办,在中央批复同意的《创办社会主义学院的实施方案》中,就明确由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吴玉章兼任院长。稍后又明确由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聂真兼任副院长,并具体牵头负责社院工作。1956年6月初,李维汉同志就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外副院长等问题函报周恩来同志,提出:“是否增设非党副院长的问题,主要看党外人士的意见,如党外人士主张增设党外副院长,则增设的人数和人选也由他们提出。但增设的人选原则上讲,主要不是要求他们具有较高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素养,而是能够成为党外人士自愿学习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象征者。”6月5日,周恩来同志批示“拟同意”,同时批示“即送主席、刘、邓核阅”。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同志圈阅,均表示同意。根据中央批示精神,全国政协学习委员会研究同意增设党外副院长和秘书长,并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筹备委员会党外委员中提出了人选名单。9月30日,全国政协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领导班子名单,除中共党员吴玉章任院长、聂真任副院长外,还决定邵力子(民革中央常委)、杨明轩(民盟中央常委)任副院长,刘孟纯(民革党员)任秘书长。
中央审批同意的《创办社会主义学院的实施方案》中,初步明确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机构设置,包括教务处,负责思想工作及教学行政工作;秘书室,负责对外联系、文书及人事工作;总务处,负责行政事务工作。稍后,又增设了政治教研室,专门负责授课和辅导工作。1956年,国务院编制工资委员会核定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编制为55名。
考虑到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初创时期的实际情况,教师队伍由专职教师和外聘兼职教师组成,其中专职教师主要任务是讲授同时事政治密切相关的课程和辅导,兼职教师从中国人民大学中选聘,主要讲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理论课。教师队伍中除教师外,还配备了一些专兼职学习秘书,专职学习秘书从中国人民大学青年教师中选任,兼职秘书由从各民主党派中央借调的同志担任。学习秘书既是辅导员,又是服务员,在学员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四)关于学员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筹备委员会根据《创办社会主义学院的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吸收和中共高级党校学员的职务或者级别大体相当的民主人士入学原则,参照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就该院学员入学条件问题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1956年4月,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于毅夫约请文化艺术、卫生、科学、新闻、高教、民族、宗教、华侨等方面负责同志开会,商讨上述方面党外人士入学条件。稍后,又征求了全国政协学习委员会全体委员的意见。党外人士在研究讨论过程中,普遍希望学员入学的条件宽一些。据此,起草了《社会主义学院学员的暂定条件(草案)》,报送李维汉同志。5月7日,李维汉同志批示,“我意社会主义学院入学资格和条件,以党外人士意见为主,”并报周恩来同志核示。5月8日,周恩来同志批示:“拟同意维汉同志所提意见。”7月7日,全国政协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学员条件的暂行规定》,明确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员的职务范围:
政协方面:全国政协委员、正副秘书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的正副主席、常委、正副秘书长等。
民主党派方面:各民主党派的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正副秘书长以及各部委正副负责人;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组织正副负责人等。
国家相关方面: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当于正副司局长以上职位的人员等。
人民团体方面:全国性人民团体常务委员、委员、候补委员、正副秘书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组织正副负责人等。
其他方面:高等学校正副校(院)长;由全国政协、民主党派中央、全国性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等方面提出的科学技术、文教卫生、少数民族、华侨、宗教界以及其他条件相当的民主人士。
8月10日,由聂真同志出面,以全国政协学习委员会的名义,邀请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务院、中央国家机关党委和中直党委召开座谈会,根据《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学员条件的暂行规定》,研究招收第一期学员问题。经各有关方面工作,最后确定了149名学员名单。
(五)关于学制、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
《创办社会主义学院的实施方案》提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学制暂定为一年。
该方案同时明确了学习内容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并组织时事政策的学习。
1956年6月初,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同志审批同意李维汉同志报送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学习方法的意见,确立了自由、自愿、自觉的原则。7月5日,全国政协学习委员会讨论通过了依据该原则拟定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学习方法的规定》。《规定》强调:“根据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为了使学员学习的效果更好,在学习方法上应采取自由、自愿、自觉的原则。除教员作必要的讲授之外,要着重自由研究,民主讨论,对课程不要求死记条文,提倡开动脑筋,独立思考,着重理解。着重学习分析问题,学习将理论运用于实际。”“务必使每一个学员在这里学习的时候情绪是轻松愉快的,所求得的马列主义真理的知识和觉悟的提高都是经过自觉自愿的努力钻研,然后自然而然地获得的。”《规定》还明确了保证上述原则得以落实的具体措施,包括:入学时不举行考试和测验;不填写调查登记表;不审查历史,不检查思想;结业时也不举行考试和测验,写学习心得与否、写的字数多少,皆依个人自愿。
(六)关于新建校舍
中央审批同意的《创办社会主义学院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新建校舍的原则,即“校舍和设备与高级党校的标准相同”。1956年7月23日,全国政协就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校舍建设方案函报国务院审核。同年9月15日,国务院复函“同意将社会主义学院校舍面积37215平方公尺,列入北京市1957年的基本建设规划”。考虑到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由中国人民大学承办,同年11月11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将划拨用地选在了中国人民大学附近,具体位置是紫竹院以北、中央民族学院以南。1958年3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校舍建设正式开工,到1960年10月完工。为了体现党一贯主张的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校舍配置周到精心,学员宿舍、教室、小组讨论会场、俱乐部、图书馆、小卖部和学院工作人员办公室都安排在一栋大楼里,极大地方便了学员的学习、生活。
三、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开办
经过半年的紧张筹备,1956年10月15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了首期班开学典礼,标志着该院正式成立。全国政协副主席李济深、沈钧儒、黄炎培、李维汉、包尔汉出席开学典礼,首任院长吴玉章代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章伯钧和北京大学校长马寅初分别代表全国政协和北京大学致辞,卫生部部长李德全、河北省政协副主席王葆真、全国政协常委卫立煌代表149名学员先后发言。吴玉章在讲话中重点阐述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任务和学习方法,指出:“我们社会主义学院,顾名思义,就是要学习社会主义,也就是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目的,是要使我们学会能够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正确地处理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同时使我们能够正确地有批判地吸取古代优秀的文化遗产。”他还针对该院学员多为民主党派的负责人和知名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特点,强调在学习中,“教师和学员应该是互为师生,互相学习,互相取长补短,使‘教学相长’,以求共同提高”。
(一)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创办时期的办班情况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自1956年10月开办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停办,共举办了6期学习班,约1800名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加学习。因新校舍尚未建成,前两期借用全国政协礼堂和中共高级党校举办,后四期在新校舍举办。此外,还举办了3期干部培训班,共147名统战系统干部参加培训。
第一期学习班因赶上“反右”运动,1956年10月15日开班后,延至1959年2月6日结束。举办地点为全国政协礼堂。学员由开班时的149名增至183名,平均年龄56岁,均为走读。为了帮助学员系统学习马列主义基础理论,这期学习班开设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三门政治理论课,同时还组织学员结合形势学习有关中央文件,并赴河北衡水、安国参观考察。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张执一出席结业式并讲话。
第二期学习班1959年5月11日开班,1960年7月23日结束。举办地点为中央高级党校。参加学习的共有163名学员,均住校。学员按界别分为若干学习小组。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毛泽东的哲学著作《实践论》《矛盾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并分两路随全国政协参观团赴东北、湖北参观考察。
第三期学习班1961年9月1日开班,1962年7月14日结束。从此期开始,举办地点改为新校舍。学员有285名,按界别分班,班内再分成若干小组。学习内容分为6个单元,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社会主义建设等。学员以学习毛泽东著作为重点,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出席结业式并讲话,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强调,光注重实践,不注重理论学习会犯错误;注重理论学习了,但不注重与实践结合,仍然会犯错误;只有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才能少犯或不犯大错误。
第四期学习班1962年9月开班,1963年7月结束。学员有341名,分为甲、乙两个班,甲班164名学员,学习7个月;乙班177名学员,学习1年。学习内容与第三期学习班基本相同,乙班学习全部6个单元,甲班学习其中的4个单元。
第五期学习班1963年9月10日开班,1964年7月15日结束。学员有366名。学习内容与第三、四期学习班基本相同,并组织学员赴河北廊坊参观考察。
第六期学习班1964年9月7日开班,1965年7月10日结束。学员有397名,这当中包括10名地方政治学校(社会主义学院)干部,他们边参加学习,边帮助工作。学习内容主要是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
(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创办时期的办班效果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创办时期虽然难免受到当时特定历史条件影响,但由于能够坚持创办时确定的教学原则、内容和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因而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学员们也普遍反映很有收获,用第五期学习班学员、浙江省民建副主委冯梯云的话说,就是:“学习一载,受益终生。”
第一,通过学习中国革命和建设史,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光荣和正确,增强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第三期学员、农工党南京市副主委章师明后来在回忆文章中写到,通过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一年的学习,“使我从政治上理论上进一步认识到,只有共产党能够救中国,能够领导全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开创中华民族伟大振兴的历史,从根本上改变中国人民的地位,改变中国社会贫穷落后的面貌,从而使我树立了一个坚强的信念和决心,今后在前进的道路上不论遇到什么风浪和曲折,都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拥护和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绝不动摇。在这次学习以后,我经历了国际国内几次大的风波,如十年浩劫、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以及1989年那场风波等。我经受住了这些严峻考验,坚定地跟着中国共产党继续前进,应该感谢这次在中央社院的一年的学习对我的帮助”。
第二,通过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认识到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社会发展规律,坚定了社会主义信念。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第一期学员、国防委员会委员郑洞国曾说:“我是黄埔军校第一期的学员,又成了社会主义学院第一期的学员。”“我们读了马列著作和毛主席的书,并到一些厂矿农村进行参观调查。”“这次学习对坚定我的社会主义信仰起了很大的作用。”
第三,通过系统学习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理论基础,政策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许多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员在学习总结中反映,由于来学习前工作繁忙,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因而对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扎实。经过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一年的脱产学习,这种状况大为改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第二期学员、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经叔平在回忆文章中写到:“如果说,我现在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有一些认识的话,这一段的学习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四、几点启示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创办时期虽然只有短短10年,但积累的宝贵经验,形成的规律性认识,特别是规定的初心使命,对于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新局面,仍然有着十分重要的启示。
(一)必须坚持“社院姓社”的根本原则
2016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60周年的贺信中指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坚持‘社院姓社’,突出政治培训,强化政治共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社院姓社”,揭示了毛泽东同志和党中央以社会主义为其命名的初心使命,明确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任务,更是办好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可以说,社会主义学院因社会主义而办,因社会主义而兴,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学院的安身立命之本。同时必须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坚持“社院姓社”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新时代坚持“社院姓社”,社会主义学院一切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办学活动都要坚持党的领导,教育引导学员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必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
社会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密不可分。马克思主义是由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组成的科学理论体系,其中科学社会主义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为依据,回答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性质、条件、目的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由于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解放运动是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必然要在实践中创新发展。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作出了重大贡献。社会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这种密不可分关系,决定了社会主义学院必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这也是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创办时期的历史经验。党的十八大后我国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当前,各级社会主义学院要不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工作,使之内化为广大学员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强大力量。
(三)必须坚持符合党外代表人士特点的学习方法
社会主义学院区别于党校的显著特征,在于它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参加学习培训的主要是党外代表人士。不仅如此,由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主体是知识分子,并且他们中大家多、专家多、名家多,许多都是教育别人的人,因而社会主义学院必须采用符合党外代表人士特点的学习方法。早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筹备阶段,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就审核批准了《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学习方法的规定》,明确了自由、自愿、自觉的原则。以后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创办时期,又借鉴民建和工商联开神仙会的成功经验,实行了“三自”“三不”方针,即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从而使学习能够在心情舒畅的政治氛围中进行,并取得使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入脑入心的良好效果。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应结合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特点,坚持完善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创办时期的有效学习方法,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在启发自觉上下功夫。因为任何学习如果不能转化为自我学习,任何教育如果不能转化为自我教育,任何他觉如果不能转化为自觉,就不可能取得良好且持久的学习教育效果。
(四)必须坚持民主办院
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创办过程中,无论是筹备委员会成员,还是院领导班子成员,都注意吸纳党外人士参加;无论是学院性质任务等重大问题,还是学员条件、学习方法等具体问题,都注意听取党外人士意见;开班后无论是班委会建设,还是学习秘书遴选,都重视发挥党外人士积极作用。可以说,民主办院既是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创办时期的基本经验,也是社会主义学院的鲜明特色,更是新时代进一步办好社会主义学院的重要条件。当前,要特别重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领导班子中党外人士的作用,重要问题要多同他们商量,重要活动要多请他们参加;同时要重视发挥党外学员的主体作用,支持他们在教学、管理等方面积极作为。
(作者系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

